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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今天去了长宽总部的到的说法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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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3-10-17
Re: Re: [聊天]今天去了长宽总部的到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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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blueone 发布


艾!!你啊!!一看就是不会反驳他!!!!!

首先,你问他,很多人连接我的机器,我对外提供数据服务,我犯了那条法律?????
请拿出具体的法律条文来给我说话???否则,你们长宽单方面取消给我提供的服务,属于非法违发合同行为!!!!我要求赔偿!!!!!

第二,我是免费的给网上的人提供我自己收集的各种文档而且都是健康合法的文档,我触犯了那条法律?????
请拿出具体的法律条文来给我说话???否则,你们长宽单方面取消给我提供的服务,属于非法违发合同行为!!!!我要求赔偿!!!!!

第三,既然你知道你也懂有个 共享p2p程序叫 ed,那么请问你们长宽现在说因为我用ed就被公安局禁止了,那么请拿出公安局的有关规定文件来给我看!!!

还有,我当初签署 长宽服务的合同上,为什么没有专门写清楚,不让我用 ed???
如果你拿不出具体明确的文件证据来证明你不让我用ed的合理性,而随便你们长宽擅自单方面取消给我的网络服务,我可以要求赔偿,我可以起诉!!!

第四,按照你们长宽的这种"你使用了ED,我们发现很多人连接你的机器,所以我们认为你是对外提供数据服务,所以停止对你的服务"" 的说法,那么不只是ed了,所以网络上让别人能连接到我自己电脑上的程序软件,都应该是被禁止的!!!

那么我请问你,你们长宽给用户的合同上写明写清楚了不能让别的网络用户连接到我个人的电脑上了吗????公安局那个文件那个规定写清楚了,不让别的网络用户连接到我的个人电脑上了吗????请拿出具体的文件规定来给我看!!!!!!!

嘿嘿...了解...学到一招了....

永远的红玫瑰王啊.
愿你的灵魂能得到至高之月的眷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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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3-10-17
路过,现在美国一直在抓使用P2P软件的人,原因很简单,因为普通用户大量分享版权产品,使得电影,音像公司的利益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如果要证据的话,基本你在网络上什么时候分享过什么文件你的ISP都可以调查的一清二楚...中国加入世贸,进行扫荡活动都是迟早的事...
中国封你帐户还算客气吧,美国这里一首MP3的分享就可以告你一万多美金的侵权...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几千个人收到法院传票,而人数还在继续增加ING(只是提供参考资料,不要扔砖头)
x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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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3-10-17
公安部是有文件下来了,主要针对长宽(因为ADSL上传太慢,所以逃过了),文件大概说:没有在公安局登记的FTP和WEB都是非法的(严格来说)。但没有提及BT或是ED这些P2P软件(这些属于私人交流,管不到,看来只要不得罪政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权问题还是比国外好的)!FTP和WEB不同(提供的是网站类型的服务),私人架设FTP或WEB都会被限速或者停止服务,投诉是没用的,去那都不会有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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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03-10-17
那偶不就是天天在犯罪了?

偶借用接入ISP就是长宽...

[CHN][TLF][edtoon][popgo][dmhy]踩姑娘的小蘑菇
x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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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03-10-17
老板的签名????电信???长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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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03-10-17
长宽实在是太可恶了,要不是ADSL也只开两M,,我早就不用长宽了。

P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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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3-10-17
原来长宽那么gou shi,算是了解了!

No pain,No gain

-=eDtoon=-☆PDR☆[CHN]ZZZzzz....
-=eDtoon=-☆PDR☆cOmiC[CHN] <---神出鬼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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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03-10-17
真是笑死人了

有这种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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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0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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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飞天浆糊 发布
路过,现在美国一直在抓使用P2P软件的人,原因很简单,因为普通用户大量分享版权产品,使得电影,音像公司的利益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如果要证据的话,基本你在网络上什么时候分享过什么文件你的ISP都可以调查的一清二楚...中国加入世贸,进行扫荡活动都是迟早的事...
中国封你帐户还算客气吧,美国这里一首MP3的分享就可以告你一万多美金的侵权...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几千个人收到法院传票,而人数还在继续增加ING(只是提供参考资料,不要扔砖头)

其实法律就是文字游戏:(

如果我买的正版的DVD,然后我的一个朋友借去看看,这个属于盗版行为吗?又因为我的这个朋友太远了,我用P2P软件传给他了,这个属于盗版吗?我没有用于盈利的行为,算是盗版吗?

ISP可以调查出 什么时候分享过什么文件 ?
这个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技术,哪位高人可以稍微的解答一下吗?我挺想知道的........ 如果真的是这样,我发的EMAIL也可以被他们了解,这样不算侵犯我个人隐私吗?我还没有来得及起诉他们,他们就先停止我的服务,要知道我是花自己血汗钱来使用他们的服务的!!!

对付他们这样的办法只有一个,换服务商,个人建议换中国电信的FTTB(我可不是枪手),应该长城租用中国的电信的主干线路吧???

喜欢是一种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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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03-10-17
说到底就是服务跟不上,又想扩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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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03-10-17
公安?????这关公安什么事???
上网能不对外提供数据吗???

开玩笑,那还上什么网啊????
长宽干吗的啊??
电信虽然差点,好歹不会管这么多

剑是凶器,剑术是杀人术
假若
在这染满鲜血的刀
以及
成为牺牲品的生命背后
有个谁也可以
安心生活的新时代
我会——
替天行道
仗义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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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0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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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bluefalcon 发布

其实法律就是文字游戏:(

如果我买的正版的DVD,然后我的一个朋友借去看看,这个属于盗版行为吗?又因为我的这个朋友太远了,我用P2P软件传给他了,这个属于盗版吗?我没有用于盈利的行为,算是盗版吗?

ISP可以调查出 什么时候分享过什么文件 ?
这个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技术,哪位高人可以稍微的解答一下吗?我挺想知道的........ 如果真的是这样,我发的EMAIL也可以被他们了解,这样不算侵犯我个人隐私吗?我还没有来得及起诉他们,他们就先停止我的服务,要知道我是花自己血汗钱来使用他们的服务的!!!

对付他们这样的办法只有一个,换服务商,个人建议换中国电信的FTTB(我可不是枪手),应该长城租用中国的电信的主干线路吧???


小范围的传阅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区别就在于一旦你在ED上分享的话,面对的就可能是数千人,而那数千人当完以后可以到其他ED站点继续分享...一张DVD无论如何借,都只有一张,不可能在一个星期内转变成几千张或者几万张,而且范围再大也只是集中在你朋友圈子里(偶想一般人还不至于大方到买了Z版DVD可以无私借给朋友的朋友看吧)虽然你可以说你没有盈利,但你认为音响公司真正在意的是你的个人利益还是他们自己的...而且面对一个庞大的机构,社会中我们这些个体真的有能力和胆识去和他们在法律上玩文字游戏吗?

现在美国具体使用什么技术不是很清楚,知道的只是他们(RIAA, 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开发了一种软件可以对于特定的IP段进行侦测,得知你是否使用P2P软件,一旦确认就进行分析了解你分享的文件是否在他们的版权管辖范围,事实成立,证据收集以后,他们就会向你的ISP提出要求得到你个人的用户信息...当他们已经掌握了足够证据的时候,ISP能做的只有坦白了...(新闻里大致是这么说的,结论是个体和机构是没有办法斗的,因为他们的论调是既然你犯法在先,我们有权利对你家"电脑"进行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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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03-10-17
就是嘛,上网本来就会有连接以及数据的传输,
这样一来,网络还能干吗?
一上就会收传单的东西只能让那些公务员和律师捞点油水.
再说中国人口这么多,P2P的开发可以说对于全国都是一个发展潜力很强的
软件,这样都犯法.................不可接受,我还是决定继续用ED直到收到传单.

Why Don't You Do Your B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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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gotta take chances for the things you care ab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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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man is never taller when he's on his kne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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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one:I thought there were no more heros foolish enough to come around here and die for our gold.

Beowulf:If we die,it'll be for glory,not for g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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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0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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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itoh 发布
去协委投诉吧,没听过公安会管ED的


公安不管ED,它管互联网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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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03-10-17
引用
最初由 bluefalcon 发布

其实法律就是文字游戏:(

如果我买的正版的DVD,然后我的一个朋友借去看看,这个属于盗版行为吗?又因为我的这个朋友太远了,我用P2P软件传给他了,这个属于盗版吗?我没有用于盈利的行为,算是盗版吗?

ISP可以调查出 什么时候分享过什么文件 ?
这个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技术,哪位高人可以稍微的解答一下吗?我挺想知道的........ 如果真的是这样,我发的EMAIL也可以被他们了解,这样不算侵犯我个人隐私吗?我还没有来得及起诉他们,他们就先停止我的服务,要知道我是花自己血汗钱来使用他们的服务的!!!

对付他们这样的办法只有一个,换服务商,个人建议换中国电信的FTTB(我可不是枪手),应该长城租用中国的电信的主干线路吧???


我来回答:
1.法律不是文字游戏,不过中国例外。
2.借出DVD一般来说都是合法的,除非是盈利性的(即出租,大部分DVD都禁止出租)。如果DVD版权申明中没有禁止出租就无所谓了。
3.如果你用p2p软件把DVD传给你的朋友,大部分情况下都是非法的,因为一般DVD的版权申明中会写明禁止任何形式的copy(Dvdrip当然是copy)。
4.在大部分情况下,网络上传输的数据对于ISP来说都是透明的(包括你传输的文件、写的Email、浏览过的网站),除非是基于加密的连接(上银行站点付费时都是加密的),至于E-mail来说,几乎没有安全性可言。如果要安全,必须对邮件加密。当然,虽然p2p软件一般都不加密,但由于文件分段下载等等原因,ISP是很难复原一个完整文件的,也就是说ISP不是很容易知道你共享了什么的。
5.其实,最大的威胁来自版权所有者(电影公司),由于现在p2p网络的各种协议都是公开的,电影公司能很容易开发一种专门用于搜索p2p共享者的软件系统(比如用emule来改成一个bot),唯一不会被抓的办法就是不要共享这些电影(即使有ipfilter,电影公司换一个ip再来找就是……)

最后,当前这种形式的文件共享的未来的确是黑暗的,但其实还有一些方法来达到共享目的的,现在有一款叫Freenet的p2p软件,虽然性能不好,但由于整个网络体协都建立在分布式和加密的基础上,所以在这个网络中传递信息是很安全的。但是,这个网络的构造决定了网络的不稳定和低效,相信会被广泛应用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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