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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高桥区版主NPC,主题区版主霸王哆啦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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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5-12-18
为什么npc要道歉?

生不用封万户侯常恨不识苍井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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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5-12-18

也来贴图为证。

生不用封万户侯常恨不识苍井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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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5-12-18
啧,这图怎么截的这么小。

生不用封万户侯常恨不识苍井优

N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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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0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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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05-12-18
引用
最初由 NPC 发布
我想表达的和我的努力都在这里:
http://www.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370305&perpage=15&pagenumber=6
大N啊···警察局他们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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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05-12-18
引用
最初由 霸王哆啦 发布
为什么npc要道歉?


我怎么知道
你看这里吧
http://lolidoll.blog.park4u.com/user1/1741/archives/2005/20051217123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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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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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帖子的1032帖回复中,我的MJ发帖28帖,阿信的MJ发帖37帖,小wing的mj发帖30帖,(版主们对这个数据不信的话,请去查询)这95帖在全部回复中所占比重1/10还不到,如果说这样就扰乱乐论坛秩序,那么这个理由未免苍白。

同学,比重可不是以单纯的数字计算的。如果其余的90%都是水,那你们这些帖子的比重可以算是100%,又怎么能不算扰乱秩序了呢?

引用
如果没有NPC举办这个无聊的活动

作为版主,吸引版块人气是很正常的举动,搞活动也是理所当然的。你不仅不了解版主应该做些什么,甚至还将版主为版块发展的努力归结为“无聊”,如果你认为这种说法不算过分的话,那么只能说你是个很自私的人

引用
没有霸王哆啦骂我们“sb”,也就不会有我骂他“垃圾”,没有他骂我们“婊子都不如”,也就不会有小wing指责他“狗急跳墙”

身为版主骂你就是他该死,而你回骂版主就是正当防卫。
那我也可以这样来假设,如果你看到有人拿着一把刀向你走来,你就可以假设他要杀了你而抢过来把他杀死,这就是你的逻辑么?

引用
他提出要主事者阿信公开发帖子道歉,我和小wing跟帖,我认为这是本末倒置的错误,理应由NPC本人公开发帖子道歉,由阿信、我、小wing跟帖,这才是真诚的处理问题的态度,很遗憾他的提议根本没有诚意,连问题的本质都没有发觉,就指责我们在扰乱论坛秩序。

事情的起因是MJ被禁,你们就提出反驳,为什么禁我的不禁别人的,然后又说了很多难听的话,你以为别人都看不到那个帖子了就可以颠倒黑白么?比如说违反规定的人有10个,他抓了9个,你就指着1个没被抓的人说“你不抓他,凭什么抓我”,然后注册MJ来讽刺挖苦版主以及对劝解的会员说“不关你的事,死一边去”,这就是正确的做法?那么如果要求你们对那些被你们的言语伤害到的其他会员道歉,这难道有错么?说到底还是自己做的都是对的,别人只要是帮版主的即使是来劝架的都是错的么?

级别: 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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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0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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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unlimitedzon 发布
所以參與的版主記著也別太衝動=.= 你們是版主,是維持這兒紀律的^^ 如果情況更嚴重,有會員制造更多吵罵,版主應該看情況把導火線人物禁言吧^^ 記著版主是維持紀律的,給論壇一個和諧的氣氛^^ 所有影響漫遊紀律,影響漫遊利益的,都應根著版規處理。不好把事情越整越嚴重@@


『漫游』酷论坛 规定
5. 互相尊重, 遵守互联网络道德; 严禁互相恶意攻击, 漫骂;

 說的讚 (σ゚∀゚)σ
 
 P.S.上文的帖子已經被鎖了
 



 這個…大家還是稱呼偶「裳」吧 → 対ID其実挺反感的… |,,-_-)ノ
级别: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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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05-12-18

嗯,这个是最初的。

生不用封万户侯常恨不识苍井优

级别: 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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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27
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0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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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liiliil 发布


『漫游』酷论坛 规定
5. 互相尊重, 遵守互联网络道德; 严禁互相恶意攻击, 漫骂;

 說的讚 (σ゚∀゚)σ
 
 P.S.上文的帖子已經被鎖了
 


如果您想混水摸鱼的话,还是趁早离开比较好。
我不认为您这样的态度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级别: 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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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05-12-18
所谓的最初,其实还是霸王的“sb”,你不用因果倒置,从后往前看

 loli
              喵喵の家族记录 最新翻唱-砂银(朱-AKA-) 最新图帖-旭リエコ 自扫杂志彩页 自制壁纸


便


有朋友说我过激、说我意气用事,为什么不肯留下,哪怕是注册一个MJ。实际上,某斑竹放话,我们注册MJ来,他/她也能查的出来并将我们赶走。其实,他/她过虑乐。

喜欢我贴的图,我制的蒙版、壁纸的朋友请到http://www.yycomic.net/ 的图区来收取,以后都贴在那里。
同时也欢迎大家来我的Blog玩,我永远欢迎:http://lolidoll.blog.park4u.com/user1/1741/index.html
N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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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05-12-18
引用
最初由 Shippoy 发布
干吗要把事情闹得这么大啊??
NPC不是已经道歉过了吗

这是个美丽的误会
引用
最初由 mgundam 发布
大N啊···警察局他们看不到--

那这里吧:
http://blog.park4u.com/user1/1741/archives/2005/20051217123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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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82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05-12-18
引用
最初由 无雨娃娃 发布
所谓的最初,其实还是霸王的“sb”,你不用因果倒置,从后往前看

没关系,我去找。

生不用封万户侯常恨不识苍井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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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0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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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牌坊的婊子都不如”


这句话绝对不是骂谁,只是比喻。
如果连如此浅显易懂的比喻都看不明白,我很怀疑您的阅读理解能力

级别: 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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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95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05-12-18
如果这么娃娃的事情这么轻易就可以定为扰乱论坛秩序的话, 那么我也进来投诉真正扰乱论坛秩序的人好了

以霸王同志为例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368627
首先大家都知道黄赌毒在论坛是不允许的 (按某说法,看不懂的进军事法庭^_^)
主题区这帖还真是黄赌毒俱全啊。。
黄, 菊花之意大家都知道,用惩罚签名更是YY
赌, 摆明了的赌局。。
毒, 满天遍野的丑陋的头像和恶意签名的出现。难道不是毒么

========
据我所知道, 漫游以前就有对 恐怖暴力恶性变态 头像签名禁烟的先例, 如水区03年出现的bt某甲

现在可好, 什么事情都在bt的名义下"合法化"了, 至少是对斑竹, 斑竹 竟然可以用 “biao子"“狗"等污辱性的词语, 而且事后还理直气壮, 真的是可惜啊。。
如果霸王同学记得的话, 以前就用语要礼貌的问题已经争论过不止一次了吧, 到头来,损失的还是漫游啊。。。呵呵, 主题区可能没损失, 我们图区可是会因此损失不少人员啊,更何况漫游整体的名誉呢。。。

离妄语-诚实;离两舌-和诤;离恶口-爱语;离绮语-质直。为口四业

航海时代 英格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