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56824419 发布
具体判决书没见过,已知情况的确是凑了一个自首,受害者8月4日报得警,罪犯8月11日在原籍“自首”。
我相信北京警方是不会接到报警一周都没有采取调查措施的。
最关键的问题是就算真的是投案自首,这个性质最轻的一档也应该是十年。。。。。。。判八年只能说把罪名恶劣程度的判断条件给偷梁换柱了。。。。。
报案后犯人没抓到,主动去公安局确实算自首
哪怕上了A级通缉令,被抓到前主动去公安局也算自首
“自首”是“减轻处罚”的行为,认定自首判到10年以下是可以的,或者说是“应该”的
法律上“从轻”和“减轻”是两个概念
“从轻处罚”是取量刑范围内较低的值,比如法律规定判10-20年,“从轻处罚”是指在这个范围内取较小的值。
“减轻处罚”则可以判到下限以下,也就是少于10年。仔细查查案例,强奸罪有不少判2年缓刑的,甚至“免于刑事处罚”的都有,这些都是在法定刑下限之下的“减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