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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十月最让人失望的新片看来是地狱通信了......

楼层直达
u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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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85楼 发表于: 20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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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HEEROYUYWiNG 发布


「利用跟蹤、監聽、武力等等方式,讓人們因此遭警方逮捕,進而被關入監獄、甚至死刑。你承認你犯的錯嗎!?」

「什麼阿,警察追捕犯人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啊,我哪有錯!!」

「是嗎,看來無所悔悟了。 小姐~」

「.....」

「..........害人終害己..,你...想死一次看看嗎......?」

.
.
.
.

「小姐,這次我們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恩..?.....,台詞跟以前都一樣,我沒唸錯喔....」



看到这个。。。就不潜水看热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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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86楼 发表于: 20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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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小酷 发布
我说,不要比动物和人了,我们来比人和人,你真的以为人的价值就是平等的吗?
打个比方说,有个杀人魔杀了你的至亲(纯属比方、绝无恶意)、这跟在非洲北美洲杀了个你不认识的路人甲,对你造成的冲击会是一样的么?
同理,那条狗对小女孩不是普通的“动物”,她说了那是唯一的亲人,因此医生害死了这条狗,对她的伤害根本不等同于害死了一般的动物。

我奇怪的是,对于医生的死你表示了遗憾,但对他因渎职害死了这么多等同于别人亲人的动物一事却毫无感觉……真是有点难以沟通的道德观……

很容易理解阿,这是一个普通人, 对于一个不认识的人的生命,和一条不认识的狗的生命的比较
所以你回帖的人的态度是可以理解的,也就是你说的“打个比方说,有个杀人魔杀了你的至亲(纯属比方、绝无恶意)、这跟在非洲北美洲杀了个你不认识的路人甲,对你造成的冲击会是一样的么?“的态度,同时也是大多数人的态度=这个社会的标准。
就算医生行为被告了,会被判死刑么?要是他杀了一个人呢?

What was the start of all this?
When did the cogs of fate begin to turn?

Perhaps it is impossible to grasp that answer now,
From deep within the flow of time...

But, for a certainty, back then,
We loved so many, yet hated so much,
We hurt others and were hut ourselves...

Yet, even then, we ran like the wind,
Whilst our laughter echoed,
Under cerulean sk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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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87楼 发表于: 20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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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谜一样的水母殿 发布

那么小偷偷了十块钱被枪决的话,小偷的行为就可以被视为合理而被拿来作为量刑不当的借口么?偷钱是事实,受到惩罚过重是另外一个问题,怎么可以和有无罪过混淆起来呢

是你把量刑不当=无罪的,别人的意思是说小偷应该受到合理的惩罚,而不是死刑这种量刑不当!

What was the start of all this?
When did the cogs of fate begin to turn?

Perhaps it is impossible to grasp that answer 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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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88楼 发表于: 2005-10-31
泛滥的正义
这部片太变态了,正如一楼所说连死只狗都要以自己为代价让人下地狱,这个世界不如连人都不要有一个算了。正义是黑暗的产物,如果什么事都要求助于那个女孩子的话,这个世界法律还有存在意义吗,反正主角都对这种我省感到厌烦,再这样下去这部片子不看也罢,免得把自己搞得神经兮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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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89楼 发表于: 20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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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iliiad 发布

说的就是做的事是违法的,你胡扯八道其他的做什么?既然你已经承认了谋杀这件事是违法的没错,那就没什么合法不合理的。在别人眼里没看见兽医渎职的事,那在别人眼里就连不合理的事都没有,问题你是观众还是动画里的其他人?中世纪的人还认为地球是方的呢,难道你也要说地球是方的?

现在的问题是动画里的其他人并不知道他做的事情是违法的。
医生延误狗的救治,这是合法不合理的事情,而LOLI买凶杀人,这就是不合法的,至于合理不合理就两说了。在别人眼里的确是没有看到兽医渎职的事情,但在小女孩眼里看到了。那么,小女孩和别人相比,哪个数量更多呢?以少数服从多数来看,小女孩的确是弱势的一方,她还能怎么样去选择呢?上告,隐忍,买凶杀人,还有别的选择余地么?医生已经明确告诉了她上告是不现实的,那么换作是你,你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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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0楼 发表于: 20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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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newsiv 发布

很容易理解阿,这是一个普通人, 对于一个不认识的人的生命,和一条不认识的狗的生命的比较
所以你回帖的人的态度是可以理解的,也就是你说的“打个比方说,有个杀人魔杀了你的至亲(纯属比方、绝无恶意)、这跟在非洲北美洲杀了个你不认识的路人甲,对你造成的冲击会是一样的么?“的态度,同时也是大多数人的态度=这个社会的标准。
就算医生行为被告了,会被判死刑么?要是他杀了一个人呢?

大多数人的态度就是这个社会的标准这种事情,其实是建立在少数服从多数基础上的暴政。因为少数人的意见与之不合,就将少数人的意见封闭在这个社会之外。其实多数人手中拥有的未必就是真理。

医生不是“杀”狗,是渎职误了狗的治疗导致狗死,同样,如果渎职让一个人死,医生也不会被判死刑,最多是个渎职罪,坐个几年牢,放出来要是有势力甚至还可以继续行医。

对不认识的狗的生命就可以如此轻贱,可以说,你应该是从未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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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1楼 发表于: 2005-10-31
Re: 泛滥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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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jameslaw 发布
这部片太变态了,正如一楼所说连死只狗都要以自己为代价让人下地狱,这个世界不如连人都不要有一个算了。正义是黑暗的产物,如果什么事都要求助于那个女孩子的话,这个世界法律还有存在意义吗,反正主角都对这种我省感到厌烦,再这样下去这部片子不看也罢,免得把自己搞得神经兮兮的。

光是死一只狗么?这狗对LOLI来说是什么样的存在,这医生是用什么样的行为导致狗的死亡,而后又用什么态度来反省自己所做过的事?这一切都不讨论,仅仅说一句“连死只狗都要以自己为代价让人下地狱”,也未免断章取义的太厉害了吧

而且,这也不算泛正义,只能算泛道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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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2楼 发表于: 20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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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谜一样的水母殿 发布

1。你显然没去看过第四集,为什么会用人命去抵狗命,是因为狗被渎职的医生延误了治疗机会而死,这狗的死与“人命抵狗命”的讨论是不可分割的

2。同样的,医生的行为和医生后来的命运也是不可分割的。如果没有当初的行为,就根本不会造成LOLI买凶杀人这个后果,所以说医生可以算是自作自受。这里所有的讨论都是建立在剧情基础上的,脱离剧情的讨论只能算是空口说白话。

至于文字游戏,您就别纠缠了,那狗是怎么死的和医生是怎么死的之间有必然联系,而您连狗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就来妄论医生至不至死,这种说法本身就是没有根据的

作为一个看动画片的人来说,可以把自己放在小女孩的立场,也可以作为一般的观众,一小女孩的立场而言,道德观是这条狗=人,所以杀“小女孩的狗“=杀人
而作为一般观众,无论医生还是小女孩还有狗都只是人,小女孩,狗,作为医生耽误和故意不救那么遭受一定的惩罚比如失去工作判刑之类的就行了,但是让医生用自己的命抵狗命,作为一般人的立场,是不对的!
当然一切是以普通人的标准出发的!
假如一个人道德标准出发的话,那么有些人珍贵的东西,比如谁谁留下来的东西被一群坏小孩破坏了,只要站在受害者的立场,同样可以认为可以把别人制裁致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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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3楼 发表于: 20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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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谜一样的水母殿 发布

大多数人的态度就是这个社会的标准这种事情,其实是建立在少数服从多数基础上的暴政。因为少数人的意见与之不合,就将少数人的意见封闭在这个社会之外。其实多数人手中拥有的未必就是真理。

医生不是“杀”狗,是渎职误了狗的治疗导致狗死,同样,如果渎职让一个人死,医生也不会被判死刑,最多是个渎职罪,坐个几年牢,放出来要是有势力甚至还可以继续行医。

对不认识的狗的生命就可以如此轻贱,可以说,你应该是从未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过

本来就没有真理,说真理是很可笑的
这个只不过人和人的不同的道德标准和看待事务的不同眼光罢了
据个简单的例子吧,你所谓的少数人将大多数人的意见封闭也是存在的
比如,古代一个贵族小女孩,自小和小狗一起相依为命长大,当然还有一个管家,那个时候人和人是不平等的,那个小女孩的狗被人当宝物养,结果那条狗是属于比较暴力的,经常出去乱走咬伤平民百姓,结果把一个小孩咬死了,于是小孩家人就把狗打死了,然后小女孩怎么办?对于不平等的时代来说,狗以外的人类死亡也就类似于一般动物的死亡,假如小女孩是和狗相依为命在封闭的环境中长大的,那么,小女孩可能更本没有其他人是和自己的狗同等的生命存在这样的概念,站在小女孩的立场而言,她要报复那些人,也很正当啊!
或者,简单的把动画里面小女孩的狗代替成一个她父母留下的一个东西之类的,里面再放些和这个东西相关的回忆,然后让一群坏小孩来把这个东西弄坏,之后还欺负她!
说到底,是个人的道德观而已,而动画只是让你代入小女孩这个角色而已,所以你可以理所当然的这么说,假如没有代入,你会认同小女孩么,我很怀疑!

What was the start of all t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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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4楼 发表于: 20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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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看动画片的人来说,可以把自己放在小女孩的立场,也可以作为一般的观众,一小女孩的立场而言,道德观是这条狗=人,所以杀“小女孩的狗“=杀人
而作为一般观众,无论医生还是小女孩还有狗都只是人,小女孩,狗,作为医生耽误和故意不救那么遭受一定的惩罚比如失去工作判刑之类的就行了,但是让医生用自己的命抵狗命,作为一般人的立场,是不对的!
当然一切是以普通人的标准出发的!
假如一个人道德标准出发的话,那么有些人珍贵的东西,比如谁谁留下来的东西被一群坏小孩破坏了,只要站在受害者的立场,同样可以认为可以把别人制裁致死的!

可见你没有明白这条狗对小女孩的重要性。这不单单是“小女孩的狗”而已,而是“如同小女孩的亲人一般的狗”呀。
而且前面所有的帖子你都没在看么,没说小女孩召唤地狱LOLI就是对的,这段话之前早就说过了,现在再重复一遍有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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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5楼 发表于: 2005-10-31
还在抬啊。。。华丽的飘。。=。=

六一都不给挂过,换回6年前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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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6楼 发表于: 20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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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iliiad 发布


医生延误狗的救治,这是渎职行为,根本就不是合法的事情。而其他人并不知道他做的事是违法的,也不知道他做的事是不合理的。你谋杀了人没人知道,别的人就不知道你做的事是违法的,难道谋杀就成了合法不合理的事了?

俺这里说的就是做的事不是“合法不合理”的,其他的都是你自己的胡扯,跟俺说的完全无关 :o

这法律法规上并没有说医生不可以接电话,不是么?因为那个电话而延误了狗的救治,如果不合法的话,又何来“自己好朋友的电话比别人家的狗重要”的说法?如果你认同医生延误狗的救治是渎职行为,就不会认为那个电话比狗的生命还重要。可见你的话有前后矛盾的地方。

而且,比如A谋杀了B,C不知道这件事,在C眼中,A就是守法公民。不是说谋杀这个行为是合法的,而是“在C眼中,A是合法的”,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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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7楼 发表于: 20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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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没有真理,说真理是很可笑的
这个只不过人和人的不同的道德标准和看待事务的不同眼光罢了
据个简单的例子吧,你所谓的少数人将大多数人的意见封闭也是存在的
比如,古代一个贵族小女孩,自小和小狗一起相依为命长大,当然还有一个管家,那个时候人和人是不平等的,那个小女孩的狗被人当宝物养,结果那条狗是属于比较暴力的,经常出去乱走咬伤平民百姓,结果把一个小孩咬死了,于是小孩家人就把狗打死了,然后小女孩怎么办?对于不平等的时代来说,狗以外的人类死亡也就类似于一般动物的死亡,假如小女孩是和狗相依为命在封闭的环境中长大的,那么,小女孩可能更本没有其他人是和自己的狗同等的生命存在这样的概念,站在小女孩的立场而言,她要报复那些人,也很正当啊!
或者,简单的把动画里面小女孩的狗代替成一个她父母留下的一个东西之类的,里面再放些和这个东西相关的回忆,然后让一群坏小孩来把这个东西弄坏,之后还欺负她!
说到底,是个人的道德观而已,而动画只是让你代入小女孩这个角色而已,所以你可以理所当然的这么说,假如没有代入,你会认同小女孩么,我很怀疑!

那你就强行的让少数人认同多数人的道德标准和看待事物的眼光么?每个人看事情都有自己的看法,就比如你认为“少数服从多数”是你的道德标准里的真理,而我认为这是暴政一样。谁说真理是不存在的?在你眼中,诸如“医生杀狗不至于死”这种不就是真理么?

现在是什么时代?拿不平等的时代的不平等性作为例子来,适用在平等的时代里么?什么叫“动画只是让你代入小女孩这个角色而已”,动画作出小女孩这个角色,不是让人去看的,那让人干什么的呢?既然看了,自然会将自己分为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和站在小女孩的立场去考虑,你自己没有代入小女孩的角色就怀疑代入的人的认同是不对的,对自己没做过的事情胡乱发表看法的道德观就是正确的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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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8楼 发表于: 2005-10-31
多数人的暴政.....

我怎么就想起水区被人称为新自由主义者的某人呢........

此ID已经送人,从此跟原来的CONAN12345毫无关系
新主人是一个集聪明可爱于一身的无敌正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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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9楼 发表于: 200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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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iliiad 发布


你这完全是毫无逻辑的胡扯八道!渎职行为是违法的,买凶杀人是违法的,都是违法的行为。是你自己说对于小女孩来说狗和人一样重要,要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那你为什么不设身处地为兽医着想,对于小女孩来说狗要比电话重要,对于那个渎职兽医来说电话就比狗重要。杀人犯还认为自己杀的人是对的呢,这和合法不合法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任何矛盾之处,俺还认为俺应该可以抢银行劫金库呢,但俺可不认为抢银行劫金库是合法行为,俺认为俺家的狗比别人家的孩子要宝贵,这和法律无关,是你自己的逻辑不清出尔反尔倒打一耙,就不要在这里说胡话装蒜!:rolleyes:

前面说的就是这些人做的事是违法行为,虽然这些人在法律意义上还是合法好公民,但不会因为没有证据,做的事就成为什么“合法不合理的事”,你自己不好好读别人的帖子就不要乱说话。下面一个帖子是回你“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和合法不合法无关,完全两码事,看来胡搅蛮缠把不相干的两个话题扯到一起是你的特长,完全是你自己逻辑混乱 :o

既然你认为渎职行为是犯法的,那医生的渎职行为是因为接了个“认为比狗重要”的电话而导致渎职的,这怎么是两码事呢?既然作为兽医,就应该把病兽的重要性放在第一位,这个时候扯什么“电话比狗重要”,这难道不是你自己道德标准混乱么?

这些顺着你的话说下去的倒成了“毫无逻辑的胡扯八道”了,渎职行为违法,买凶杀人也违法,但如果没有渎职行为在先,就完全不可能成立买凶杀人在后的事实。设身处地为兽医着想,兽医该做的事是什么,接他自己认为重要的电话,而无视病兽及其监护人的利益么?这是一个有道德的兽医该做的事情么?这和小女孩的狗被延误治疗的代入有可比性么?把两个不能相比的话题硬扯到一起的是你才对。

渎职和抢银行劫金库有可比性么?同样是犯罪,LOLI的买凶杀人和医生的渎职就不能一概以犯罪而论,同样的,医生的渎职和抢银行更不能一概而论。没有证据,做的事就什么合法不合理的话不是我说的,你自己把我的意思和另一个人的意思歪曲了还说我没好好读别人的帖子,再说了,你后一个话题中所说的完全是没有可比性的东西,拿没有可比性的东西来反驳别人的没有可比性,又怎么会站的住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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