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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墨江南
kohaku
春意盎然
紫色梦幻
绿之印象
蓝色天空
黑色旋风
引用 引用第29楼修.艾尔希修斯于2014-05-25 01:34发表的 : 很难麽?没说一定要上法院,民事诉讼在当事者内部解决也是有效的。 比方就跟对方说,不赔的话就把车上震的语音视频去给她单位里的领导们每人电邮一份
引用 引用第30楼56824419于2014-05-25 01:37发表的 : 你确定没有涉嫌敲诈和非法传播xxx吗?
引用 引用第32楼修.艾尔希修斯于2014-05-25 01:42发表的 : 在法律上证据就是一切,没证据的话就不算违法,所以只要提防对方有否录音和第三者证言就不怕,关键是看你懂不懂法,所以俺才觉得明明有证据却不知道充分利用,还对方说啥就同意的某人弟弟太“好说话”了。。。。
引用 引用第31楼56824419于2014-05-25 01:38发表的 :就刑法来说,是非有主观的非法占有意图是非常重要的,在没有产生明确损失的情况下,这种事情很微妙的哦~~~~
引用 引用第34楼修.艾尔希修斯于2014-05-25 01:55发表的 : 民事诉讼的基本思路是大事化小,前面不是说了嘛不一定要上法院,双方只要立下明确字据并签字就有法律效应,私下里赔偿精神损失费并道歉是很正常的啊,啥都没的话才不对好吧。。。。。。更何况双方是已经都快准备结婚的了,被骗的受害方所受到的精神伤害那可不是小事,知道把事情闹大不利的可是对方,提出私下赔偿道歉解决的方法,只要对方还是理智的话应该很欢迎的才对的啊
引用 引用第33楼56824419于2014-05-25 01:48发表的 : 你确定天朝是法治郭嘉?这事只要公安那里关系够铁,绝对可以直接抓人。后面公检法直接就是隔壁邻居。你看天朝跨省抓诽谤的有几个不是违宪的? 就算是民事,精神损害的界定在天朝也是你说你的,我说我的。案例上来说,我印象中就没见过数字大的精神损失赔偿,那2人蹲了8年冤狱总共也就给赔了60万。不知道这证据能有什么实质作用。换在美帝绝对是千万级美元的赔偿~~~
引用 引用第36楼修.艾尔希修斯于2014-05-25 01:59发表的 : 是吗?对天朝俺本来就没报啥期待过,不过俺对上海公安还是有点期待的诶………………好像谣传上个月又走了一万外国人,莫非是真的啊
引用 引用第37楼56824419于2014-05-25 02:02发表的 : 话说500转到了没有?到的话发谣的那位进去了没有? 这就是天朝荒诞的“法治”。
引用 引用第38楼修.艾尔希修斯于2014-05-25 02:05发表的 : 不知道诶,好像是国外的推这边转的,天朝荒诞的“法治”应该没辙吧。。。。
引用 引用第38楼修.艾尔希修斯于2014-05-25 02:05发表的 : 不知道诶,好像是国外的推这边转的,天朝荒诞的“法治”应该没辙吧。。。。 对了,话说想起前阵子好像是用别人PC上的腾讯浏览器还是啥的开facebook,跟俺说这是钓鱼网站竟然打不开,晕。。。。。。俺可是在墙外的啊
引用 引用第40楼56824419于2014-05-25 02:09发表的 : SSL连接也可能不安全,前几天研究了下针对SSL的中间人攻击~~~~中间挂钓鱼接口也是有可能的。
引用 引用第41楼修.艾尔希修斯于2014-05-25 02:14发表的 : 没办法,俺这里上班的强迫所有人都得实名上facebook,这上面的个人履历都能直接当工作简历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