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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剑士之所以不会成为才狗,是因为他把握住了一个关键问题!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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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65楼 发表于: 20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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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penril 发布


最后一贴,把话说清楚好了
毕竟既然有争论就得把观点什么的全说明白了,是吧,一开始不说清楚,不了解的人自然会觉得此人"自己又当裁判又当参赛选手"
你说是伐


哎哟,用白蜡小姐的话来问:你要求别人的,自己做得到吗?

别告诉我说你从辩论一开始就告诉大众“我说的开后宫就是那种一男多女之间的眉目传情”。真对不起,是我缺乏找帖子的能力么?这些类似表示,我到现在还没看到呢。



……大妈,请你快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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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66楼 发表于: 20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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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天刃 发布


:cool: 什么样的货色,什么样的跟班……要说礼仪,先出言不逊的是他,果然跟班是很擅长选择性无视的。

何况你没看见我那贴的引用么,分明是他求我说的,我要是不说,他就会和我客气……

我这人最怕什么阿猫阿狗和我客气了,所以只有勉为其难地满足他一下,我若要爆粗,怎会爆这么女性化的粗口……我比窦娥还冤呐……

至于仗着自己2004的注册时间就很牛的这姿态么……这世道啊,04年注册就觉着自己有资历对他人的注册时间说三道四了,噗哧。


先“出言不逊”,请问哪里算出言不逊呢?

就算出言不逊?明确针对谁了吗?对谁人身攻击了吗?爆粗了吗?

不要自己行为不端,还跳着脚说“谁谁也如何如何”了,那只能让人家觉得你很可怜。

有本事去版务区控告我,把我所谓的“出言不逊”的内容拿过去检验一下,看看到底谁违反讨论的版规,怎么样?



……大妈,请你快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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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67楼 发表于: 20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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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真是对不起,我是不会和这种缺乏素质的人多费唇舌的。

投诉区再见吧。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511371


小雷帝只会龙空初级投诉技嘛:cool:

我就勉为其难奉陪一下吧。

优越感是免费的,道德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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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68楼 发表于: 2009-04-30
这跟什么技能没关系。

说脏话,人身攻击,这些不能做的事情我已经提醒过你了,不听,那就对不起了。



……大妈,请你快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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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69楼 发表于: 20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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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这跟什么技能没关系。

说脏话,人身攻击,这些不能做的事情我已经提醒过你了,不听,那就对不起了。

:cool:
不是,我看你口气那么大以为你会有些惊人之举的,没想到啥本事都没有。
至于我是否人身攻击你嘛,有待商榷~咱们慢慢看就是了。
么么一脸霸气随后缩去投诉的小雷雷。

优越感是免费的,道德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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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70楼 发表于: 20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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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penril 发布


最后一贴,把话说清楚好了
毕竟既然有争论就得把观点什么的全说明白了,是吧,一开始不说清楚,不了解的人自然会觉得此人"自己又当裁判又当参赛选手"
你说是伐


小女子也不想再说什么。

您在辩论之前,有没有向对方阐述过自己“开后宫”所指的意义?你把你的观点都说明白了吗?小女子记得关于这点,你在此帖的说明甚至比雷文更晚。

任何人没有办法预料对方的观点,只有在辩论中不断的补充材料,这应该不是很过分的事情呀。谁能保证自己和对方探讨问题时一开始就把所有的观点全部通透?小女子我自己无法做到,我也希望同样做不到的朋友们不硬性要求别人做到,好吗?

潜水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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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71楼 发表于: 20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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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天刃 发布

:cool:
不是,我看你口气那么大以为你会有些惊人之举的,没想到啥本事都没有。
至于我是否人身攻击你嘛,有待商榷~咱们慢慢看就是了。
么么一脸霸气随后缩去投诉的小雷雷。


我能有什么惊人之举呢?

这里是一个公共论坛,身为普通会员的我没有任何权力去责备和处置任何人的行为,但我却有权利也有义务向这里的管理员举报我认为不妥的发言。我想这是一个在上论坛者所该知道的最基本的常识吧?我倒不知道阁下所期盼的“惊人之举”,又该是什么呢?

商榷,是啊,接下来就是您的行为和斑竹决定之间的商榷,与我无关了,有您这样的“朋友”作为我对立阵营的一方人,我可是非常高兴呢。

居于正当立场,任何人都会有霸气,不会正当辩论,只晓得脏话骂街的,在任何时候都心虚胆寒,就像您,装出一副“老子不怕”的面孔,张口闭口“奉陪”“慢慢看”,实际上却心虚气短,惴惴不安,发出怨毒的“投诉就是缩”之类表示。实在引人莞尔。

ps:和某人留下的污点相比,我的话简直就是纯洁的无以伦比了……



……大妈,请你快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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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72楼 发表于: 20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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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我能有什么惊人之举呢?

这里是一个公共论坛,身为普通会员的我没有任何权力去责备和处置任何人的行为,但我却有权利也有义务向这里的管理员举报我认为不妥的发言。我想这是一个在上论坛者所该知道的最基本的常识吧?我倒不知道阁下所期盼的“惊人之举”,又该是什么呢?

商榷,是啊,接下来就是您的行为和斑竹决定之间的商榷,与我无关了,有您这样的“朋友”作为我对立阵营的一方人,我可是非常高兴呢。

居于正当立场,任何人都会有霸气,不会正当辩论,只晓得脏话骂街的,在任何时候都心虚胆寒,就像您,装出一副“老子不怕”的面孔,张口闭口“奉陪”“慢慢看”,实际上却心虚气短,惴惴不安,发出怨毒的“投诉就是缩”之类表示。实在引人莞尔。


小女子支持雷文。最讨厌的就是骂人。说脏话的行为又无能又肮脏。

潜水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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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73楼 发表于: 200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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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我能有什么惊人之举呢?

这里是一个公共论坛,身为普通会员的我没有任何权力去责备和处置任何人的行为,但我却有权利也有义务向这里的管理员举报我认为不妥的发言。我想这是一个在上论坛者所该知道的最基本的常识吧?我倒不知道阁下所期盼的“惊人之举”,又该是什么呢?

商榷,是啊,接下来就是您的行为和斑竹决定之间的商榷,与我无关了,有您这样的“朋友”作为我对立阵营的一方人,我可是非常高兴呢。

居于正当立场,任何人都会有霸气,不会正当辩论,只晓得脏话骂街的,在任何时候都心虚胆寒,就像您,装出一副“老子不怕”的面孔,张口闭口“奉陪”“慢慢看”,实际上却心虚气短,惴惴不安,发出怨毒的“投诉就是缩”之类表示。实在引人莞尔。

:cool: 现在开始来装受害者了么~~
没事儿,慢慢看就是了~您在这楼留下的污点怎么也不比任何人少呀~

优越感是免费的,道德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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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74楼 发表于: 2009-04-30
既然投诉了就别再闹了,很好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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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75楼 发表于: 2009-04-30
这个完全虚拟的问题最后搞到啥地步了哈。。。。[/han]

你可以选择使用CN情结, 它将显示在你所发散的气息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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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76楼 发表于: 2009-04-30
行了,本帖无关者已经退散。回到原主题吧。

剑士有了自己的固有食料来源,至少可以做到在生活上不依附任何人(当然严格的说也依附了,应该感谢奥拉公主,不仅救了剑士一命,而且允许他在黑精灵的森林领地中自由地狩猎和采摘,只不过剑士就算不靠森林,只在野外应该也饿不死),他在后宫上的话语权可能会有所增强。

不过也许还是未成年人,胆子比较小(也是平常被极度宠爱的男孩子的通病),再加上生活的环境所致,估摸着天地的翅膀们个个对剑士而言都是如姐如母的角色(剑士和天地虽然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但看起来年龄相差很大,可能有18~20岁左右。因为至少在西南第一次回地球探亲期间剑士还没有出生)。导致他对女性有着天然的畏惧感,女人一发威剑士就立马道歉……现在想起来,其实那个傻叉儿青梅竹马想让剑士束手待毙完全搞错了方法,只要让多露喊一嗓子,剑士估计就腿软了。他还非要装那个13自己动手,结果……尽管剑士状态极度不佳,也被他轰成渣了。

要说才狗貌似初期的感觉相反,一开始不服,后来是被暴力驯服……而且有靠着好武器拍档以扬威的嫌疑……



……大妈,请你快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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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77楼 发表于: 2009-04-30
还要回归原始,楼主再给我来30页。

这么多页看下来了,既然你把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你能不能自己一个人脑内啊?凭什么所有标准都由你来定然后再让人和你讨论?

既然要拿出来讨论,就请按照普遍的标准来好吗?论坛不是BLOG。

级别: 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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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78楼 发表于: 2009-04-30
真对不起,我没有在任何一个地方请求或者恳求过您来和我讨论。

如果您不满意这个讨论题材,或者不满意我的讨论风格,请您自动从这个帖子里出去。我没有摇着鲜花欢迎您来,也请您悄然离去,不要妨碍其他人的正常讨论。

标准这东西,我没有权利去制定,我只能做到以我的认知,对我所关心的问题进行发言,这个地方没有哪个人规定的“普遍标准”,任何标准,最后都是要通过不断深入地说明而最终确立的。如果您大先生什么时候做到讨论之前先确立一个所谓的“普遍标准”,还能保证之后所有参与讨论的人都按照这一普遍标准行事,请您给我发个短信,我会去给您祝贺的。

最后小声说句不客气一点的话:在我开的帖子里讨论,那就理应该按照我的标准。您不愿意?没关系,大可以您自己开个帖子按您的标准走,我才懒得理您呢。



……大妈,请你快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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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61
只看该作者 479楼 发表于: 2009-04-30
哟,个人标准比普遍认识还牛B了。你当然可以在这里发帖,但我可以在这里谴责你啊,你开个帖子还要宣誓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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