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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贴]仰天!《蜡笔小新》日本正版商品在国内被判“侵犯版权”

楼层直达
级别: 圣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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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5楼 发表于: 2006-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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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了了子 发布
在侵权方面中国领先世界100年。


搞笑,中国在侵权方面落后世界100年还差不多。老美盗版历史200多年,盗版大王爱迪生“一声戎马”。中国人只能算是盗版暴发户里的后起之秀,论资排辈儿,什么时候轮得到中国人了?

MF OST三部曲:
娘风吕、娘虎、娘玉……なんでやね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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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6楼 发表于: 2006-10-07
商业竞争没道德的事情,道德是对消费者的,不是对竞争对手的

HIV概率没那么高

我每年查次体

次次都是安全的很

套子准备 不要随便找个站街女 粉妹绝对不要沾

时候做好清洁工作

你以为只有你怕死么 女方还怕你带呢
级别: 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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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7楼 发表于: 2006-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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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abcbuzhiming 发布


转就代表你认同他的观点,否则你转来干什么?

那屋主是几个名大学出来就了不起了?就全知全能了?人总有些不知道的地方,本来在国际惯例上商标就是先注册先受益,自己注册晚了能怪哪个?
问题是那公司还意在其商标版权物的内容,即自己在大陆发行“小新”的注著权物,即与日本原创相同的小新漫画等...

陽の光浴びる一輪の花、キュアサンシャイ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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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8楼 发表于: 2006-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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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挽歌 发布


搞笑,中国在侵权方面落后世界100年还差不多。老美盗版历史200多年,盗版大王爱迪生“一声戎马”。中国人只能算是盗版暴发户里的后起之秀,论资排辈儿,什么时候轮得到中国人了?



就是,人家15世纪的圣经在前言上洋洋洒洒的写着“世界上第一本印刷品”,我的天,不要说刻板印刷,就连毕升的的活字印刷术都比他们早百年。要说以前交流不发达,他们不知道就算了,到现在他们也不承认,他们说“世界”是他们的“世界”,强悍!!!所以在侵权方面,中国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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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9楼 发表于: 2006-10-07
可惜当时没版权的问题

乙HIME ED
http://music.163888.net/openmusic.aspx?id=2192395
http://video.163888.net/openvideo.aspx?id=234217
飞跃颠峰2
http://music.163888.net/openmusic.aspx?id=3614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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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楼 发表于: 2006-10-07
这些是比手快的吧。。。

你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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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1楼 发表于: 2006-10-07
没什么好说的,意料之中的事情



能在自己最最最最最爱的人死去的时候明白这个世界的大爱精神,这已经是神一样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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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2楼 发表于: 2006-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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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RealQT 发布
商标注册也是有所谓恶意抢注这一说的,也不要一个个都幺喝着先到先得这一说。像出版物这种东西,能不能在中国发行那也是得看老大哥的,在被老大哥挡住的期间要被哪个国内公司抢注了,就算将来法庭上判断不出你有恶意,也用不着得意洋洋的说人家是活该呀

既然法庭上都判断不出恶意来
那当然可以吆喝着先到先得,本来那也基本上可以说是个法律概念。
至于对比日本自己的行为,我还真想说他是活该~~~~

最强镇暴机关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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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3楼 发表于: 2006-10-07
仔细想一下,好像有家福建的企业就叫“蜡笔小新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似乎还是全国知名企业,参与过制定果冻食品国标的样子。这种事,本来就是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而且这种行为虽然投机、不合理,但是完全合法。中国N多的知名商标在海外早就被换血了——像“得阁”“英雄”在日本就被抢注,这两个可是我们的国宝品牌;“红塔山”在印尼也不能用;联想之所以变成了Lenovo,也是因为最早的Legend商标在国际上已经四处开花才改的名。所以只能说那家广州公司悟道悟得早,在其他国人还在打瞌睡的时候便走上了职业注标人的康庄大道,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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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4楼 发表于: 2006-10-07
不知道“囧”有人注册没?

出场要气势 杀人要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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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5楼 发表于: 2006-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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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安东科维奇 发布
问题是那公司还意在其商标版权物的内容,即自己在大陆发行“小新”的注著权物,即与日本原创相同的小新漫画等...


那又如何,知道不知道国外曾经有家卖冰箱的企业就把海尔的商标给抢注了,这文章里说的是卖小新的周边产品,不是书!书是不可能卖的,因为过不了文化部,周边产品想怎么复制就怎么复制,只要商标是我的。哪天有中国公司把gundam的模型销售权占为己有我就要拍桌子叫好

风清云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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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6楼 发表于: 2006-10-07
就道德来说是无理的
就商业来说是正常的



↑紫苑姐姐和瑞穗一直就是强攻弱受啊~
本月第9/10话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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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7楼 发表于: 2006-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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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leeggz 发布

强烈BS楼上的将那个广州公司比喻成老翻公司!!

我们国内的企业终于也与国际接轨了!!!值得庆贺~~~:p :p :p


合法不代表不是老翻, 原創作者根本不是他們. 不論國外或國內. 這種做法絕對不值得稱道. 只注册名字我不覺有什麼問題. 但如果連原作者的創作也拿來自己出產品便真的很有問題(合法不代表我們便應拍手讚賞). 不過商業社會中這也不是什麼特別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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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安东科维奇 发布
仰天!《蜡笔小新》日本正版商品在国内被判“侵犯版权”
又谓无法证明益诚公司在注册商标时存有恶意。



我反而想知道他們對"恶意"的解釋. 如說合法這還合理. 但這做法絕對是拿他人成果去賺錢, 同時阻止他人在某地取得自己的創作應得利益. 注册商标时怎樣來個"非恶意"我反而不明白, 特別連產品也出了.

级别: 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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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8楼 发表于: 2006-10-07
敢达!!!!!!!!!!!

行行好把“高达”吐出来吧!


計画通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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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9楼 发表于: 2006-10-07
这只是利用了法律罢了,没有必要大惊小怪的吧
双叶社确实在中国没有相应的版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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