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7990]
问题标题:个人邮递物品
问题内容:“网购属于商业行为,按进口货物报关,个人邮递物品的范围要求收寄件人的主体均为自然人,通过网络购物支付取得的物品不属于个人邮递物品。你网络购物的行为是买卖行为、商业行为,个人邮递物品是非贸易性质的。“ 网购,购物发生在境外,换句话说,这个物品付款后,已经是我个人物品了。换句话说,商业行为发生在境外,进境的时候已经是我个人物品了!而且你们也没有给出个人邮递物品的范围要求收寄件人的主体均为自然人,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海关判定是不是贸易性质,是按照进境后的用途,判断的不是吗?货样,是货样。进境的产品,用于企业,是商业行为,进境的货物,用于买卖,是属于贸易行为。现在我进境的个人物品,用于自用!怎么也是贸易与商业行为,请解释!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提 问 人:drv8250 发布时间:2010-7-14 15:52:05
答:个人邮递物品的待遇不适用个人通过网络价购购买所得商品,此次我国提高邮寄免税“门槛”,主要由于近年来各种海外代购及海外直邮数量急剧上升,造成关税流失严重。
答复时间:2010-7-22 15:29:19 满意度:
问题编号:[128704]
问题标题:我国外有亲人回国,给我带了很多我喜欢的明星的光碟,请问光碟数量有限制吗?
问题内容:光碟,大概有二、三十张的样子。另外什么东西不能带,或者有限制数量的物品,请说明一下,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提 问 人:zanshiyueyue 发布时间:2010-7-21 21:57:22
答:你好!按照海关现行规定:一、个人携带、邮寄自用进境的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或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二、超过上述规定的数量,但是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音像制品,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征收规定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予以征税放行。三、个人携带、邮寄进境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超过100盘或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海关对全部进境音像制品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海关禁止含有淫秽、反动、邪教和涉及国家安全等内容的光盘进出境。
答复时间:2010-7-22 11:02:28 满意度:
如果超过800或者1000还是不免税吧:rolley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