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社区服务 统计排行 帮助
  • 16346阅读
  • 143回复

[炒作]没有《雏蜂》这部漫画的借鉴,《铳梦》这种烂东西有谁会知道啊!

楼层直达
级别: 骑士
注册时间:
2007-03-23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1176
只看该作者 45楼 发表于: 2010-09-05
跟四姑娘最近的《临界·爵迹》没法比的程度。。。

sony已死,有事烧纸
级别: 骑士
注册时间:
2007-03-23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1176
只看该作者 46楼 发表于: 2010-09-05
引用
最初由 真·蒹葭公子 发布

抄袭的东西只要不盈利就不违法,或者说,法律管不着……当然,法律管不着的东西多了,比如说跨国抄的……
你必须得承认一点,这个世界上道德不能约束人……
我说这话并不是认同抄袭,我的意思是这楼里很多人都已经麻木了,他们已经不想管有没有抄袭,只要好看就好,只是表达上可能有些问题,你无须这么激动的……
公子须知奥斯卡从当年圣传事开始就一直是反四
这楼从某君插一句和孙渣的讨论结果是“抄袭是心证”
本来就歪到四姑娘没有抄去了
她不火大才有鬼XD

sony已死,有事烧纸
级别: 光明使者
注册时间:
2007-11-08
在线时间:
512小时
发帖:
5348
只看该作者 47楼 发表于: 2010-09-05
引用
最初由 Rayeoscar 发布
抄袭就抄袭吧,抄的好我一样看
==================
四迷最常说的论调之一。心安理得地使用非法的二手货和赃物者,小学的思想品德教育显然有残缺。

真不想回这帖子了,真的,但你这种具有人身攻击性质的言论未免太过分了吧!

首先,我并不知道四迷是什么东西,如果是韩寒郭敬明之流,抱歉,我对他们并不感兴趣,也不会知道他们的作品,但是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这段文字是张三先写的,还是李四先写的,有区别吗?

再者,什么时候阅读抄袭作品也成了犯法的事情?也许是我目光短浅,井底之蛙,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谁因为阅读抄袭作品而被绳之以法过!有明显抄袭痕迹的作品正式出版了,这是监管部门的缺失;作品没有下架,作者没有受到惩罚,这是执法部门的缺失,中间好像没有读者什么事吧!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05-07-10
在线时间:
3小时
发帖:
386
只看该作者 48楼 发表于: 2010-09-05
啊,为避免误解,多说明一句。

我声明的东西只是我个人的感觉、心情,并没有说它们是法律上,道德上完全正确的东西。
这贴如果只允许谈论法律、道德上完全正确的东西,那就是我进来错了,请楼主消掉在顶楼对我的发言的引用,我也取消我前面说的话,说明完毕。

唉,经常出现对着墙壁说话的感觉,说的根本就不是一回儿事,算了,还是玩我的ACG去吧,我又没有日语障碍,中国的不行还有日本的大把可玩,不浪费时间了。


级别: 光明使者
注册时间:
2006-07-05
在线时间:
25小时
发帖:
3269
只看该作者 49楼 发表于: 2010-09-05
引用
最初由 真·蒹葭公子 发布

抄袭的东西只要不盈利就不违法,或者说,法律管不着……当然,法律管不着的东西多了,比如说跨国抄的……
你必须得承认一点,这个世界上道德不能约束人……
我说这话并不是认同抄袭,我的意思是这楼里很多人都已经麻木了,他们已经不想管有没有抄袭,只要好看就好,只是表达上可能有些问题,你无须这么激动的……

一点小错误,侵犯著作权并不以盈利为必要条件,而笼统的说跨国抄不违法这个……请参阅我国的著作权法以及WTO的TRIPS协议(中国和日本都是TRIPS协议的缔约国,参与TRIPS协议之后,缔约国国民的著作权从产生之日起即在所有缔约国获得同等保护),2001年10月27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已经将TRIPS协议融入了我国的著作权法当中。而是否盈利只在刑法的定罪量刑中有意义,违法和犯罪的区别就不用多啰嗦了。

道德也可以约束人,只是没有国家强制力做后盾强制实施而已。

扯远了。抄袭与借鉴什么的,唉。我觉得最大的悲哀不在于法律是否将某些行为定性为抄袭(比如某人的《花落知多少》),而在于一件作品是否抄袭的,很多人已经麻木。

级别: 光明使者
注册时间:
2006-02-16
在线时间:
145小时
发帖:
10195
只看该作者 50楼 发表于: 2010-09-05
引用
最初由 真·蒹葭公子 发布

抄袭的东西只要不盈利就不违法,或者说,法律管不着……当然,法律管不着的东西多了,比如说跨国抄的……
你必须得承认一点,这个世界上道德不能约束人……
我说这话并不是认同抄袭,我的意思是这楼里很多人都已经麻木了,他们已经不想管有没有抄袭,只要好看就好,只是表达上可能有些问题,你无须这么激动的……

咳…………
现在法律很多是“民不告官不究”,如果原作者不告你的话法律确实是不管你,但是不代表法律管不着

道德不能约束人………………
公子你这话认真?????
那么靠道德进行自我约束的人岂不泪流满面…………

话说11区最近的ACG界抄袭事件(俺と彼女が魔王と勇者で生徒会長)收局不就是作品直接下架然后作者+出版社出来道歉么,然后大众纷纷评“该人的职业生涯就此完蛋”…………
反观四娘,职业生涯无比光明……而且还有一堆“抄得好看就行”的人挺,天朝真是不一样啊不一样

级别: 精灵王
注册时间:
2009-01-21
在线时间:
150小时
发帖:
1039
只看该作者 51楼 发表于: 2010-09-05
最近这种纠结的课题还真多呢 = =

这楼已经歪了不少了,咱看漫画什么的没那么敏锐,分镜什么的基本没注意过,感觉画来画去都那样,故事给力是第一位的。

不过这部的叙事上的确很偏日系的感觉,虽然中国元素满赛,但依然有不小的距离感 =。=

级别: 圣骑士
注册时间:
2006-05-28
在线时间:
16小时
发帖:
2008
只看该作者 52楼 发表于: 2010-09-05
抄袭和借鉴是两回事,郭敬明那个是不能被一般道德(法律)容忍的抄袭,,是很不一样的
照你说的那geass怎么不是在抄袭高达eva?那机体多相似啊

有一点互相相似的漫画海去了,,

ps 之前也说过,,个人觉得无论抄袭与否初蜂那剧情都太过垃圾,除了画面毫无前途,,作者需一个剧本作家合作



引用
最初由 hjknight 发布
时间你赢了,你变相帮雏蜂炒作了。。。

P.S. 借鉴分镜真的没什么。。。当时SD借鉴了NBA 的各种场实景,那种借鉴度远比雏蜂高得多,没妨碍SD 成为11区最高的体育漫。。。

P.S.2 要说这作品“抄袭”最多的是铳梦那么全金一定要泪目了。。。


时间是在炒作自己


思黑之奥,享喷之妙。
微博:@konporer
级别: 光明使者
注册时间:
2003-08-19
在线时间:
4小时
发帖:
11622
只看该作者 53楼 发表于: 2010-09-05
这帖子……真是看到了很多下限啊……

抄袭这东西不是心证的,只要比较下雷同之处有多少,是否出自同一部作品,很简单就能够证明是否为抄袭,当然,法律上的抄袭定义我不是很清楚,不过雏蜂电子版若是能入手,可以得出很多对比图。

此外,铳梦LO里,包括我举例的这张图在内,有很多分镜是独一无二的,绝非一个人举着一把剑的大路货。而该作者“临摹”的都是这些独一无二的分镜,如果是大路货的话,我反而没有印象了。

现在中国的动漫迷们是怎么了,如果是一群90后看着民工漫出来的人来反驳我还说得过去,结果看注册时间,这些说着“抄袭无所谓”的家伙个个都已经在破狗混了4、5年……

真的是麻木了么?还是说,问题从“青春文学”VS“动漫”转变为“国货”VS“日货”就立刻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了?

被你们刷下限后的感觉就是,我想要重新审视下郭敬明了。

毕竟,人家抄的是庄羽、蘑菇等在国内相对来说默默无闻之辈。

毕竟,人家一个玩文字的再怎么抄漫画、GALGAME也毕竟有很多变通,他是没有办法“直接临摹”的。

最后一点,《雏蜂》的作者究竟是怎么想的,我不清楚。不过《雏蜂》的读者真是让人绝望了。

级别: 光明使者
注册时间:
2003-08-19
在线时间:
4小时
发帖:
11622
只看该作者 54楼 发表于: 2010-09-05
引用
最初由 KonW 发布
抄袭和借鉴是两回事,郭敬明那个是不能被一般道德(法律)容忍的抄袭,,是很不一样的
照你说的那geass怎么不是在抄袭高达eva?那机体多相似啊

有一点互相相似的漫画海去了,,

ps 之前也说过,,个人觉得无论抄袭与否初蜂那剧情都太过垃圾,除了画面毫无前途,,作者需一个剧本作家合作





时间是在炒作自己


我炒作自己也不会在这里炒作。

而且都说了不是“有一点相似”,是“处处都很相似”,GEASS抄袭高达、EVA?你举出相似的地方来看看,播出的时候我就没见过有一个人说机体相似。

郭敬明不被法律容忍,那是因为有人告了,《雏蜂》的作者是不是被法律容忍,那得告过以后才知道。

虽然,以他目前的水准和盈利程度,还根本不值得木城老师来个跨国官司就是了。


引用
最初由 helseed 发布
跟四姑娘最近的《临界·爵迹》没法比的程度。。。


是啊,小四抄抄小众的FSN,随便就是上百万销量。

《雏蜂》抄了上百万销量的作品,结果……

级别: 光明使者
注册时间:
2005-02-27
在线时间:
1719小时
发帖:
7435
只看该作者 55楼 发表于: 2010-09-05
使徒的爵基(读作JIAOJI)才是正传啊...什么爵迹只是同人而已~~;) :D


看板娘们你们太棒了啊啊啊啊wwwwww(鼻血~
级别: 圣骑士
注册时间:
2006-05-28
在线时间:
16小时
发帖:
2008
只看该作者 56楼 发表于: 2010-09-05
引用
最初由 raiu_GL 发布
啊,为避免误解,多说明一句。

我声明的东西只是我个人的感觉、心情,并没有说它们是法律上,道德上完全正确的东西。
这贴如果只允许谈论法律、道德上完全正确的东西,那就是我进来错了,请楼主消掉在顶楼对我的发言的引用,我也取消我前面说的话,说明完毕。

唉,经常出现对着墙壁说话的感觉,说的根本就不是一回儿事,算了,还是玩我的ACG去吧,我又没有日语障碍,中国的不行还有日本的大把可玩,不浪费时间了。




你是原作者? 那告诉你我最诚挚和"希望你更好"而来的感想: 你那垃圾剧情和编剧能力还是省省吧,,
如果你不是,,我想问你来这是为了show你的日语的还是讨论的?反复的假装若无其事的强调到你会日语你没日语障碍看的我恶心 第一次来漫游?这里会日语的海去了,,没看到新闻和大片顶楼都直接是日语么
说个你会日语很能找到优越感?用得着反复强调么?


思黑之奥,享喷之妙。
微博:@konporer
级别: 光明使者
注册时间:
2006-02-16
在线时间:
145小时
发帖:
10195
只看该作者 57楼 发表于: 2010-09-05
引用
最初由 KonW 发布


时间是在炒作自己

我不信破狗有不认识时间的家伙………………(新加入的除外

级别: 精灵王
注册时间:
2007-07-09
在线时间:
34小时
发帖:
2259
只看该作者 58楼 发表于: 2010-09-05
引用
最初由 游戏无用 发布

quote:
--------------------------------------------------------------------------------
最初由 Rayeoscar 发布
抄袭就抄袭吧,抄的好我一样看
==================
四迷最常说的论调之一。心安理得地使用非法的二手货和赃物者,小学的思想品德教育显然有残缺。
--------------------------------------------------------------------------------
真不想回这帖子了,真的,但你这种具有人身攻击性质的言论未免太过分了吧!
首先,我并不知道四迷是什么东西,如果是韩寒郭敬明之流,抱歉,我对他们并不感兴趣,也不会知道他们的作品,但是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这段文字是张三先写的,还是李四先写的,有区别吗?
再者,什么时候阅读抄袭作品也成了犯法的事情?也许是我目光短浅,井底之蛙,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谁因为阅读抄袭作品而被绳之以法过!有明显抄袭痕迹的作品正式出版了,这是监管部门的缺失;作品没有下架,作者没有受到惩罚,这是执法部门的缺失,中间好像没有读者什么事吧!

这好像从头到尾都没说阅读抄袭作品违法,只是说“思想品德教育残缺”吧。

Forever Final Fantasy
级别: 圣骑士
注册时间:
2006-05-28
在线时间:
16小时
发帖:
2008
只看该作者 59楼 发表于: 2010-09-05
引用
最初由 时间的守护者 发布


我炒作自己也不会在这里炒作。

而且都说了不是“有一点相似”,是“处处都很相似”,GEASS抄袭高达、EVA?你举出相似的地方来看看,播出的时候我就没见过有一个人说机体相似。

郭敬明不被法律容忍,那是因为有人告了,《雏蜂》的作者是不是被法律容忍,那得告过以后才知道。

虽然,以他目前的水准和盈利程度,还根本不值得木城老师来个跨国官司就是了。




是啊,小四抄抄小众的FSN,随便就是上百万销量。

《雏蜂》抄了上百万销量的作品,结果……



我都看过,我觉得没抄袭,,最多是相似和借鉴
程度相当于旋风管家比之schoolrumble(都落魄男大小姐都校园等等),妖精尾巴比之海贼王(画风方面等),geass比之高达(设定都是骑机器人互殴然后各种男女国家关系)


其实你也是看过后凭一己之见在说抄袭而已,你举的例如同上面有人说的,缺乏说服性


思黑之奥,享喷之妙。
微博:@konporer
快速回复

限15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