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血写“得”吗 这句的确用错了,应该是用"的"
lss列举出"得"的两种用法
一是表可能,像"要不得",意为"不能要";"拿得起来",意为"能拿起来",同样"用血写得"就是"用血能写"吧?但联系上下文可知,这样整个句子意思不对了.所以这个用法排除.
二是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的连接补语,像"跑得快".但关键在于"连接"二字."得"只是个连接词,连接"跑"和"快".这句"用血写得"后面没有任何成分了,所以也不可能是这种用法.
另外单从句子结构分析,这句是省略主语的句子.补完整的话就是:这字是用血写的吗? 或者也可以理解为 这是用血写的字吗?
"用血写的"整体用来修饰中心词"字",中间"的"用来连接修饰与被修饰的词.
"得"在这里也不是不能用,但用法就比较特殊了."得"可以修饰动词"写",意为"得到","获得"."写得"可以理解为"写成".但"用血写得"仍旧只是个修饰成分,不能单独使用,如果说"这是用血写得",那就缺少了宾语中心词.正确说法应该为"这是用血写得的"或者"这是用血写成的".但这样总是有些啰嗦,一般不这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