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社区服务 统计排行 帮助
  • 3693阅读
  • 88回复

[必读]为中央2台引用犬夜叉音乐声明

楼层直达
NPC
级别: 版主
注册时间:
2002-09-08
在线时间:
2小时
发帖:
21192
只看该作者 60楼 发表于: 2003-11-18
引用
最初由 green_sunflower 发布

呵呵,他们难道不是取经?难道不是4人行?白龙仍旧是坐骑吧,仍旧几个人是保护唐三藏的吧
至于封神,嘿嘿,人物名字没有变啊,妲己还是妖怪,正义的一方还是要消灭她,难道还不足够?

整体的框架难道改变了?如果一点都没变,那么他就真的要加上原著某某了。

狮子王的框架和王子复仇记简直没有分别呀!
是不是只要改个姓名就等于改了框架呢?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02-12-17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501
只看该作者 61楼 发表于: 2003-11-18
引用
最初由 green_sunflower 发布
此外,小n,罗贯中的时代好像没有著作权法啊,要他们讲究这些好像太勉为其难吧,但是日本的作者好像都是现代人啊。


ps:没有人告诉我,他们到底有没有署名嘛?那些日本达人都哪里去了?


著作权在国际上最长时间是100年,超过这个界限作品属于全人类,无所谓盗版的问题。

但是这不等于说我可以说我才是《三国演义》的作者,这仍然叫做剽窃。

Universal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02-12-17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501
只看该作者 62楼 发表于: 2003-11-18
引用
最初由 NPC 发布

狮子王的框架和王子复仇记简直没有分别呀!
是不是只要改个姓名就等于改了框架呢?


迪斯尼可以这样“借用”的原因在于莎士比亚的作品已经失去了著作权保护。
不过迪斯尼并没有说《哈姆雷特》是他们创作的(除非疯了),所以它不面临任何法律或道义压力。

Universal
NPC
级别: 版主
注册时间:
2002-09-08
在线时间:
2小时
发帖:
21192
只看该作者 63楼 发表于: 2003-11-18
引用
最初由 icewater 发布


迪斯尼可以这样“借用”的原因在于莎士比亚的作品已经失去了著作权保护。
不过迪斯尼并没有说《哈姆雷特》是他们创作的(除非疯了),所以它不面临任何法律或道义压力。

没错,但按葵san的坚持,必须把狮子王标注上改编自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的。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02-12-17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501
只看该作者 64楼 发表于: 2003-11-18
引用
最初由 NPC 发布

没错,但按葵san的坚持,必须把狮子王标注上改编自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的。



刚才随便回帖不太严格,对不住各位。

1、
严格的说法应该是这样:
一般而言,超出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作者死后50年)
不予保护的权利:发表权、财产权、翻译权和改编权。
仍然保护的权利:署名权、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权。

但是狮子王实际上并不是《哈姆雷特》,迪斯尼只是宣称创作的灵感来自后者,而不是改编。

所以狮子王没有必要表明改编自莎士比亚的戏剧。

2、
西游记VS最游记

《西游记》这本书的著作权人一般认为是吴承恩(也有争议)
所以央视的电视剧《西游记》(以吴承恩的小说《西游记》为基础拍摄)都署名“原著 吴承恩”。

但是西游记同时也是民间传说,没有确定作者。《最游记》并没有直接在吴承恩的小说《西游记》基础上创作,所以也无必要注明。

三国演义VS一骑当千

理由类似于上面的。三国的故事既存在确定的小说(罗贯中著。央视的《三国演义》是基于此小说的,也标明了原著者)。而一骑当千……你认为那是根据《三国演义》改编的吗?不是,他只不过借用了历史人物和……说它是历史框架都有点捧它。
所以一骑当千不标明“原著 罗贯中”也是对的,因为三国人物和事件并非罗贯中专有。

Universal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02-12-17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501
只看该作者 65楼 发表于: 2003-11-18
顺便说一下主帖涉及到的问题。

电视台的一些配乐不同于电影的。
一部电影通常会花钱请人专门配乐。电视台的一般节目这样做太浪费了,所以有专门的音乐公司卖给电视台制作好的音乐,供电视台使用。这样也不存在著作权侵权行为,因为电视台买来这些音乐就相当于为著作权支付费用了。

不过我很难相信犬夜叉的音乐也以这种方式卖给了电视台。

Universal
级别: 骑士
注册时间:
2003-04-03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1284
只看该作者 66楼 发表于: 2003-11-18
我是觉得,日本盗用中国的是一回事,但是并不代表因为他们盗用了我们的,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的盗用他们的。这样子和别人偷我们的东西,然后我们也就有权利去偷其他人的东西是一样的谬论吗?

级别: 工作组
注册时间:
2002-05-07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3468
只看该作者 67楼 发表于: 2003-11-18
我就想说的是

日本很多综艺节目里也用到犬夜叉的BGM,而且也没标注.....

不知道想说什么,呵呵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02-12-17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501
只看该作者 68楼 发表于: 2003-11-18
引用
最初由 七宝 发布
我就想说的是

日本很多综艺节目里也用到犬夜叉的BGM,而且也没标注.....

不知道想说什么,呵呵


如果电视台从音乐公司大批买进专门用于BGM的音乐,有可能不用标注,只要在合同里商量好就可以。
所以你看到的节目可能是被法律允许的。

Universal
级别: 光明使者
注册时间:
2002-12-02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10097
只看该作者 69楼 发表于: 2003-11-18
引用
最初由 NPC 发布

什么网?关键字?某国某作家?
日本青年不懂中文怎么了,韩国、美国不懂中文的比例更多不是?

了解您对封、最两部框架剧情、性格的认识了。说说ENDING。
伪善正义的注脚也了解了。

当时播的新闻是MOVIE3的消息吗?符合新闻内容?

请举证。

举证?呵呵,你可真是个认真的人啊,去看看中央2台好了,仔细的看哦,嘿嘿,有片头的节目,音乐都是绝对请人原创,里面的音乐,呵呵,那就要看你自己对音乐的了解程度了,能不能听出来全看自己,毕竟看电视的时候关注背景音乐的实在是太少了。

我是上班族
级别: 光明使者
注册时间:
2002-12-02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10097
只看该作者 70楼 发表于: 2003-11-18
引用
最初由 NPC 发布

狮子王的框架和王子复仇记简直没有分别呀!
是不是只要改个姓名就等于改了框架呢?


呵呵,我这个人很自私的,只扫自己门前的雪,不关别人瓦上的霜。
他们的事情我不管。啊哈哈,你要说我回避问题了,但是没办法,我还没有力气为别人的事情操心。

其实我不是非要让他们写上原著是谁,毕竟是已经死了的人了。
只是看到那么多伪善的人“正义”的指责央视的不端行为,感到可怕,感到大家对日本动慢的感情超越了对自己国家某些东西的感情。

有人说这是在为自己“盗用”找借口,嘿嘿,其实不是这么回事的,我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盗用”,是普遍存在的,关心他人,不如先把自己的事情搞明白,维护好。

而且,做人最好纯粹一点,伪善让人感到恶心。

我是上班族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2-04-03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52
只看该作者 71楼 发表于: 2003-11-18
============================================================
一邊看盜版,用盜版的WIN玩電腦,還談什麼知識產權?不要對自己
國家的電視台用"盜"這個字
============================================================
兩岸三地一樣都是中國文化
難道真的有所謂的文化隔閡存在嗎?
還是真的我國文有問題,
大家都不能了解?

而且「自己國家的電視台」可能也有疑問
(有沒有注意到我用的是繁體中文?)

我引用自己的文章好了:
------------------------------------------------------------
可是我認為我們免費取得別人資源的時候
應該心胸要大一點
我們既然是免費取得別人的東西
就應該對作者有一些感激
但是免費使用資源就算了
不要還把自己的行為變成愛國行為
還去羞辱作者(日本人)
這就實在不像話!
還出什麼聲明,說的好像抗日戰爭似的。
------------------------------------------------------------
我哪裡有提到「知識產權」?
我哪裡有提到「反盜版」?
我從頭到尾都說「尊重作者」!
我從頭到尾都說「不要羞辱作者」!


我引用樓主的一些話:
「靠剝削我們祖輩發達的人」
「日本人膽子很大」

看來板上的人的太極拳都很不錯啊
我就單刀直入好了

●免費使用資源,是不是應該對作者心存感激?

●請問使用別人的東西,有必要把原作者罵的狗血淋頭嗎?

●免費使用,不但不存感激,還侮辱作者,應該嗎?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03-08-22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304
只看该作者 72楼 发表于: 2003-11-18
~~~~~无语~~~感觉没有必要谈的垃圾东东正在被炒得热火朝天~~~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3-11-08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23
只看该作者 73楼 发表于: 2003-11-18
我本不想做太多的争论。和人争论是一件很累人的事 。但是有位仁兄非要把我揪出来不可,我也只好从水下潜上来,说说自己的看法。

不知道这位仁兄是否认真读过我的原文?原文:“相反,我们国家的只是(笔误:知识)产权保护很不完善,有多少我们自己的专利被外国人盗取?我们为什么要去专注于保护日本人的所谓的产权,而忽视了自身的保护?”这位仁兄评道:“1.因為別人偷我們東西(專利權),所以我們也可以偷別人的?請問樓上同意嗎?中國著作權保護不完善,那就應該加強保護,不是搞這種事情。”请问仁兄,我哪里提到“因为别人偷我们的,所以我们可以偷别人的?”我当然不同意这种观点。仁兄显然知道要保护我们国家的知识产权,可是换一种说法,仁兄就不明白了么?我不敢说,也无权说仁兄的汉语怎么样,只是希望仁兄能看清楚再回帖,否则会混淆视听的。

原文:“不要在自己的生存还没有得到保障的时候,去保护所谓的他人,更何况是还比我们生活得好得多的那些靠剥削我们祖辈发达的人!!!!!!!!!!还是静下心来保护好自己吧!(不知为什么这位仁兄没有注意最关键的一句,难道是时间仓促?来不及看?)”通篇的意思是保护自己,只有在自身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才有可能“保护”其他人;然而,现在的国情是我们自身都得不到保障,怎们又精力去理会其他?

仁兄有这样一句评论:“評:中國的民間音樂作者可能已經亡佚,比較不會侵犯到他們的權利,復次,即使日本人使用中國音樂,人人皆知那些音樂是中國形式音
樂,沒有藐視作者的問題。如有人在節目中使用貝多芬音樂,人人皆知是貝多芬,且貝多芬已經作古,並沒有問題,但是如果有人任意把漫游字幕組的犬夜叉動畫壓成D版光碟,則是不尊重漫游。”请仁兄注意下划线部分。如果不是我说的“对于那些没办法保护自己的,已经仙逝的,可以大胆放心的引用!”请详细解释,谢谢。

第二次原文“对于日本人会否认什么,我不想做更多的评论,只是想告诉d8888兄,日本人胆子很大……”仁兄让我举证。我很不解,路人皆知的事还用举证?还是仁兄根本不知道“历史教科书事件”?不要和我争论这是少数日本人的观点。冰山露出的仅仅是它整个体积的1/10啊。在电视上看到采访到的能承认这段历史的日本人他们的平均年龄又是多少?我见到的大多是古稀的老人。请不要让我举证从哪里看到的?这是中央台的节目。至于那一期?那个栏目?我不知道。如果有人非要纠缠,请自己到日本调查好了。

现在回答这位仁兄的问题:
●免費使用資源,是不是應該對作者心存感激? 应该感激。

●請問使用別人的東西,有必要把原作者罵的狗血淋頭嗎?没有必要。

●免費使用,不但不存感激,還侮辱作者,應該嗎? 不应该。

仁兄的意思是我侮辱了作者?请仁兄指出。难道仁兄认为:“那些靠剥削我们祖辈发达的人!!!!!!!!!!”是侮辱作者?这是史实!!!日本的原始积累是以压榨中国人完成的,中国赔款给日本的白银使日本完成了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说是“剥削我们祖辈”有何不妥?还是仁兄说的是其它?请指明。这里都有原文,不怕没有根据,只怕你不指明。

本来我已经潜入水中,自由自在。但看到有些是在不爽,按捺不住,冲出水面。

ps:“而且「自己國家的電視台」可能也有疑問(有沒有注意到我用的是繁體中文?)”什么意思?在下不解…………………………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3-11-08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23
只看该作者 74楼 发表于: 2003-11-19
引用
最初由 ronia 发布
~~~~~无语~~~感觉没有必要谈的垃圾东东正在被炒得热火朝天~~~



没错,这个问题确实很垃圾.

我也希望明天这类帖子就沉到坛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