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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monster 发布
逻辑不清的是你吧,有人说过你否定对灾区的同情吗,虽说你也没资格否定谁谁谁。另外,好象我也没说国务院的这个决定一定是恰当的吧。我倒觉得这个决定只是一种态度的表示,设哀悼日是国际惯例,由于这种形式体现了“尊重生命”、“以人为本”的意识,本来就是一种形式,至于暂停公共娱乐,只是对这种形式的一种加强,反过来如果不搞这么一下,说不定照样有人会提出政府没血性,没人文关怀精神。这个话题多说无益,前面有筒子说了,明天该干嘛还是干嘛。
话说有人应该还记得汶川哀悼日期间,无锡蓝橙酒吧歌舞大作,里面几个老外玩得欢,结果有路人上前希望音量放低点,结果老外就骂人, 还想动手,此后当然酒吧被人团团围住,聚焦了满大街的人,最后老外在防暴警察的保护下道了歉。
ok,这几个老外的人权被严重地践踏了。但这种事非得要分清孰是孰非就是闲得蛋疼。
有些时候,有些事情,不能用所谓逻辑和理智去衡量对错。
于是你在头脑清醒逻辑通顺的情况下说了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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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monster 发布
好象没人按你的头让你强行哀悼吧?对ZF某些作法不满和你个人想做什么该做什么是两码事。
或许是你没搞清这些事情的关系。
你可以先正面回答下“一纸行政命令关闭一切公共娱乐与按着头强行哀悼有什么区别吗?"
又或许解释下“对ZF某些作法不满和你个人想做什么该做什么是两码事。”到底什么是该做的。
既然你也承认我没否定过任何人的同情,那我也没有否定过我自己的同情,但我要承认我否定了一些东西,那我到底在否定什么?
既然要摆明了说,那就直说了,我否定了某些人“在道义的支撑下可以滥用权利”的逻辑,否定的理由是这不符合逻辑。
对于之前说的过于隐晦我还是要说声抱歉的。
如果“有些时候,有些事情,不能用所谓逻辑和理智去衡量对错。”,那请你告诉我,以什么标准去衡量对错?以某个人心情的好坏吗?同时将法律和道德践踏于脚下?
如果你觉得利用权利让人屈服就能让人觉得有血性,就有人文关怀的话,我建议你了解下孔子主张的理念。
如果你这个逻辑成立的话,那现在就应该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时代了。
我的确没有资格否定任何人对灾区的同情,我也不会去否定任何人对灾区的同情,也没有人有资格让我的真诚同情被代表。——今天我反对“被代表”的行为同样也是在为你反对,为每一个人反对,也为还没有来到这个世上的人反对。
如果没有人反对这种行为,而使得这种行为正当化,未来的某一天你会发现我们以及我们的子孙后代越来越多的权利在“被代表”的情况下被剥夺了。
我非常希望你不是在玩文字游戏,没必要说的更明白了,原本为了PPG安全不想说的太直白的。
我再提一个问题,为什么现在笑贫不笑娼并且治安越来越差?站在道义至高点使用权利打压根本没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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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夜无常 发布
我不理解国家这个决定有什么问题,停止的都是公众性质的娱乐,私人活动并未禁止,而且只是一天而已。
家族成员不幸去世,一家之主宣布该成员葬礼当天停止族内的集体娱乐活动,这有什么不妥吗?如果你是那位去世成员的家属,葬礼当天看到其他族人依然还聚在一起玩乐,你心里会有什么感想?如果你是其他族人,看到一家之主对于死去的同胞如此冷漠,你又作何感想?这是形式主义吗?
停止娱乐本身并没什么不妥,不妥的是以一纸公文,通过行政命令强加。如果让天下人知道什么是仁和礼,天下人自然会自己停止这天的娱乐活动。
战国时代,鲁国大司寇季氏的父亲过世,根据当时孝的礼仪,要其父亲生前最喜欢的小奴陪葬,这个小奴逃了出来,孔子为其求情时说:以礼杀人,非礼也。
换在现实语境或许这样说比较合适:以礼奴人,非礼也。
然而上梁不正的情况下怎么让天下人知道仁和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