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我不是学医的,有时会有主观判定,而且在这里讨论这个问题也没什么意义。
我查了一下,关于植物人的定义:
陈忠华:国外没有“植物人”这个称呼,应该叫植物状态,表示一个人像植物一样有生命存在,就是不能有目的地主动移动,所以植物人应该打个引号。没有严格定义的“植物人”非常容易与脑死亡混淆,因此应该尽量避免使用。
植物状态在医学上叫做“去皮层综合征”。植物状态的判断标准非常具体。植物状态有两种,一是持续性植物状态,二是永久性植物状态。以时间为判断标准,但各国的标准不统一。我国1996年南京会议确定昏迷一个月者只能称为植物状态,三个月以上者才能称之为持续性植物状态。植物状态在一年以上的病人,意识恢复率是1%—6%,处于重残状态,因此有人将一年以上的病人称为永久性植物状态。
现在,借助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可以长期维持植物状态患者的呼吸和心跳、并从体内排除废物。但这不等于患者还活着,也不等于死者还可以复活。因此,人们通常所说的“植物人”中有很大一部分可能已经死亡,正确做法是要尽快地、仔细地进行脑干或脑干以上中枢神经系统的系统性检查,以确定是否已经发生脑死亡。如果证实发生了脑干死亡或者大脑皮质弥漫性坏死所导致的永久性植物状态,就应该停止一切以复苏为目的医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