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wbcan 发布
诶?行动了么?期待期待!
要不先找个律师咨询,南方体育那版的律师界发言太泛泛了,至少能找个学法律专业的漫迷吧
在下是.......
我还没听音频,不知道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但老曹的作品显然不属于汇编作品范围
汇编是一种演绎创作的行为,是将已有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或其他材料等汇集起来,经过选择,取舍,设计编排成的汇编作品.
对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汇编,是要受到原著作权人汇编权的制约,也就是说,汇编他人作品必须取得原著作权人的许可,否则就要承担侵权的责任.这种情况,曹侵权
就曹的小说形式看来,有些象对原作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改"
修改通常是对已完成的作品形式进行改变的行为,既包括作者思想的观点和感情倾向的改变而导致的对作品形式的改变,也包括在思想与感情不变的前提下对纯表现形式的改变.修改是对思想和感情赋予新的表现形式的活动,包括全局的或者局部的修改.总而言之,作品的修改权是属原作者所有.这种情况下,曹依然侵权
个人认识有限,不可全信-_-b
总的说来,我国法律对是否侵犯著作权的规定不是很明确,一般光看法条是无法解决此类问题,对法释进行研究才是最重要的.
其实就象那位女士说的"只要法律不制裁,他们确实就是合法存在的"
MD,越来越不要脸了!!!!!!
就所学看来,想要确定曹某侵权,有难度T_T
不过因为此事涉及到国际方面,说不定会有转机
现在的希望就是寄托在日方起诉了,因为这个资格不是我们享有的
闹得再厉害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