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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狐狸c.dj 发布
——……不爽的家伙之一||||,这算小喽罗,大BOSS是那位叫琴子的(所有的话仅代表狐狸个人立场)
人家脾气好,才不和你一般见识,狐狸没那么好的容忍度,说的就是你!说话酸溜溜的,酸得又不够档次,你有权利不爽,有权利不看不讨论,没事不要在这里乱发酸当跟屁虫溜须拍马,你大叫几声不爽耽美偶还可以夸你有豪气有坚持,这种弯弯肠子的酸话你还学得不到家,不要到这里丢人现眼!还有,你要不满直接对狐狸来,到时候不要连带着其他人一起诽谤。
嘿,我行文是不太好,可能你觉得酸,那也没什么…………不过最近第一次在主题区 看到这么火爆的 发言,倒也难得,看得我的火气也差点大起来,花了一点时间来平静,还是佩服大人的言辞的(呵,又酸吗)
自己说的坦白点,起初这个专题本来我也不想说什么的,但当时看到 倾听大人 说“爱情才是本期周刊的内在主题”,对本期专题的目的产生怀疑:如果本期是想向大家介绍 耽美 中的爱情、并让大家来讨论这个,让人怀疑有向人推荐 耽美 之嫌,(个人看法);而我觉得 耽美 这种“关于违反自然规律和现有社会伦理道德的题材”,就算不大力反对,也不该推广介绍甚至推荐…………所以我才进来发言置疑,难道这样也错?
另外,我只不过看到 琴子大人一再 进来帖子,认真回复各位的帖子,而不是说了一通大话跑开 走人,再也不来 的态度 …………感到她很认真的在发言,而不是什么“进来乱嚷”,所以才支持一下;而且我也只不最后附带说了一句,这下倒好,我整篇的发言就成了对琴子大人 的溜须拍马 ?>_< !你老的推论还真是厉害得很! 那这样推起来,如果我看到这期专题,跑进来 说“好啊,好啊,看到各位编辑一再写出这样的好文章,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不得不来支持一下!” 这样的发言是不是也算当各位编辑的跟屁虫,对各位编辑 溜须拍马 呢?如果是这样,那漫游这样的发言者多了,请大人一一去臭骂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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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就是要在这里说!他们说话可以句句带刺,横挑鼻子竖挑眼,自己说不出个有建树的东西,还觉得自己理直气壮身先士卒伟大得不得了。这种人,狐狸说话绝对不会客气!!
我的建议并非没摆,只不过没有详细的说,因为这次我只是想进来置疑一下,加之前面又说不能讨论BL的好坏 ,考虑到在这个帖子里再说一次可能不适合 的缘故…………既然你认为凡是进来帖子的人都非得提意见,不提就是“横挑鼻子竖挑眼”、“觉得自己理直气壮身先士卒伟大得不得了” ,那我只好把前几天在With大人的帖子里说的建议再copy一下了,至于是否有建树,那就随你说去吧:
所以说,我想表达的想法和“Jabberwock”大致相似,他说话可能冲了点,但我想它是没有恶意的…………耽美 这种东西 毕竟 相对来说 是极小部分人的爱好,而且 不论对错,涉及敏感的禁忌题材, 不适合在公共论坛公开…………要写作要公开,还是到专门的论坛讨论去比较好,那里同好多,气氛相信也比这里要好万倍————大人您也不希望把大好青春浪费在和不理解人的无谓争论上吧; 事实上,在公众论坛上,不是发个BL文再标上“女性向[或者BL],不能理解者慎入” 就可以万事大吉的,争吵同样免不了,在别人眼里看着同样碍眼………… 与其这样,还不如发个广告,号召同好去某某论坛,岂不更好?P.S 好了,这是最后附带的话了,跟上次支持 琴子大人的一样,算是说点其他的: 以上写的,在您眼中可能又是一篇酸文,不过无论这次,还是上次 我都没有 诽谤谁,无论是你或者“连带着的什么其他人”,有的只是一点看法,请不要随便给别人的发言定义为“诽谤”,这话很严重,说出口请三思!
本来不想再进来发什么言,避免争吵,但没想到您这位“大评论家”冒了出来,对反对耽美 的言论几乎都加以 批驳(说驳可能不合适,因为也没见您自己摆了什么道理): 直接了当说反对的就是“反对一切无理由胡乱贬低诽谤BL的言行”,置疑一点的就是“弯弯肠子的酸话”………………我真是无话可说了:confu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