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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巷子口出来往南走一会可以经过一所被爬山虎覆满小学。五点缺十五分的样子,校门口会挤满了来往的人群:目光期盼,来接孩子的父母亲属;或者四处奔窜,刚放学的孩子。那我很中意的单肩背包用旧后的毛绒线脚,和黄包车夫穿梭人群间右手摇铃的清脆叮当,是我最在意的回忆,随年纪的增添,随那印象里一直亘古不变,遇风而起的绿色波浪一起发酵在再回首的当口。
偏偏每次如此若有所思的时候,会从嘴里条件反射似地哼起那首听了好多年的歌,
你的背包/ 背到现在还没烂/ 却成为我身体另一半/ 千金不换 它已熟悉我的汗/ 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那巷子向南走到了头,豁然开朗热闹熙攘的大街,就好像是到了别个世界的模样。幽幽的巷内小路,就发挥着它时光机器般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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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个北方城市我一直是存着敬畏感的。
不经意间走过的琉璃砖瓦,硕石雾路不蒂间就包含了一个故事。大热天的傍晚,我就会从自己住着的三楼搬个板凳坐到廊下门口,讨一碗凉茶,听门房老伯侃天南地北,说那江湖恩怨,几多往来几多错身;说那王室宫闱,几多眼泪几多心寒。开始的我只是为了打发无聊,更多的是要躲避三楼顶层闷热的空气,所以我不以为然老伯那大而化的理想主义,只要一个可以坐的地儿,一席徐徐而过的吹堂风便足矣。可到了后来,我也融进了老家伙的故事里:唏嘘那英雄落草,美人依旧;叹息那幽幽深阙,望眼欲穿。于是我注意到了老头子说话时从不熄火的旱烟壶——再去的时候总是给他搞点平时路过便宜买来的烟草。到最后,索性我自己都学会了抽烟——旱烟则自然不合情,就是对面小店最低档的货色,连过滤嘴都没按上。
但就是习惯了那样的夜晚,一老一少,趁着星空,有笑有落寞说着不需要任何词藻修饰的故事,然后拍拍屁股,弹飞烟灰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继续下一个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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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对着沙拉说起过这事,不过她轻描淡写地一声,“哦”。即是回答又不似回答,这模棱两可的感觉心头会没来由地起火,所以我只有不满地莫不作声。然后她会悄悄地从我身后娴熟地偎到我怀里,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也不会发出惹人注意的声响。再,若下定决心了般,“恩”了一下,侧脸,把头埋在我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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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沙拉的相遇就好像又是一个故事一般。
五点的限时半价供应是我一天唯一在意的时段。所以我会在五点缺十五分的光景从家里走出来,然后就这么走到那家巷口外那不远,日本人开的面包店。这也是听了门房老伯的建议——能省则省是我不宽裕的日子可以继续下去的唯一的方法,问清了地点,问清了时间,便欣然接受。
不过第一次去买的时候,并没有想象的那样顺利:刚推开那家面包店的门,隔着等候排队的人群,里面一留着络腮胡的店员就朝着我的方向用日语叽里呱啦地喊了起来。我自然是听不懂的,只好干站在那里发呆。
“おえ、あんた、聞こえないか、出ないさ、お願い。”他看我没法应,便慢吞吞地从柜台里挪出身子,接着迅速走到我身边,用力拍了拍我的肩膀,嘴朝门嘟了几下,示意叫我出去。
这样的场景我也不是第一次碰到,早已逆来顺受惯了的我,便也不反驳,所以更不会顾及周围灼热且嘲讽的眼神。回头,转身,往门口失望地走去——失望的只是晚饭的着落和欲要见底的钱包。
接着发生的事让我至今回想起来还会有点瞠目结舌——一个打扮衣着光鲜,面容姣好的女子从人群里突然一把勾住我的手臂,然后用也用日语对着刚才那店员说了什么。他们俩的争执,不,只能算是讨论,也没有花了几分钟,那女子回头对着我放钱包的口袋指了指,再点向了那店员。我终于会意,从那里拿出了足够买一条全价面包的钱,给了店员看。
于是故事就在这里找到了它的第一个转折点:店员对着那女子和我的点头哈腰,和免费的半价面包出现。让我觉得,就如同幻境一样不真实。
而第二个转折点是当我拿着面包糊里糊涂地从面包店走出门的时候,刚才的那个女子竟然早已消失不见。
我说过我是个习惯逆来顺受的人,之于脾气,之于性格。所以我没有刻意地去追寻,或者所谓的遗憾,只是轻轻一个叹息便径直离开——我只是想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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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门房老伯说完这故事后,一阵酣然大笑之后,眯眼盯着我,微笑不语。
不用捏脸,嘴里啃着已经开始有点变硬的法面就是最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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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伯告别后的时段大约都在八九点左右。回到我的阁楼,点开煤油灯开始写作。
我不是一个作家,但是我唯一的谋生手段就是写作。但我的文永远都入不了编辑们的法眼,甚至在一次又一次地被退稿后我习惯了逆来顺受,习惯了在给三流甚至色情杂志码字的时候还会去继续自己小说的创作。
案头堆成小山似的文稿,是我唯一珍视的物件。到了拮据而揭不开锅的时候,我会去闹市的马路把别人丢弃的废报纸捡回来,把文章的草稿写在空白角落处。等到构思成型后,再认真地誊写在整洁干净的文稿纸上,虽然,这种纸质的文稿纸很廉价,但已经是我负担的极限了。墨水更是如此——兑水后变得越来越稀薄的墨汁誊写在纸上已是浅灰色,最后为了节约开支,我无奈只好用铅笔做草稿,但是煤油灯太暗。往往写到午夜三四点的时候,长时间的聚焦,眼睛会不由自主地大把大把地掉泪。
后来有一次,沙拉留在我那里过夜。半夜的时候,迷糊醒来的我,看到也是那昏暗的煤油灯下,她披着我那件老旧泛白却足够大的衬衫,捧着我的稿纸,大把大把地眼泪从眼眶溢出。
“别对着那光看了,对眼睛不好。”
“哦……”她关灯,褪到我这边——娴熟地窝进我怀里,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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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城市进入秋天的时候往往会下暴雨。
白天的时候我会去常去的杂志社交稿,然后再顺便造访几家出版社。当他们都已认识我了之后,有时候也会和我开起玩笑。
“每次都自己亲自来哪,大作家以后给我们直接邮寄吧,不会坑您的啊。”
我总是微微浅笑,默默摇头。自从那辆花了我第一笔稿费的自行车被偷了以后,我就打消了使用任何交通工具的念头,甚至把邮费的钱都省下,为了可以多买点稿纸或者墨水。不求任何奢望,但是本分的做人,我还是可以忍受的。
所以我总是从巷子口出来往南走一会,去路过那一所被爬山虎覆满小学。在五点缺十五分的样子,校门口会挤满了来往的人群:目光期盼,来接孩子的父母亲属;或者四处奔窜,刚放学的孩子。那我很中意的单肩背包用旧后的毛绒线脚,和黄包车夫穿梭人群间右手摇铃的清脆叮当,是我最在意的回忆。
而偏偏每次如此若有所思的时候,会从嘴里条件反射似地哼起那首听了好多年的歌,
背了六年半/ 我每一天陪它上班/ 你借我我就为你保管/ 我的朋友都说它旧得很好看/ 遗憾的是它已与你无关于是有一天这样回家的时候开始下起了暴雨。退守躲雨的暗巷里,我又一次遇见了她——依然是光鲜的衣着,但是没有了亮丽,没有了姿采。眼神没落地延伸向不知名的远方,雨水顺着她柔顺地长发倏尔下滑不停。她注意到了我的出现,冰冷地脸庞上笑容如莲花般慢慢展现,然后她靠倒在我怀里,似没了知觉。
她左手上流淌着血迹不断,我却怎么都没找到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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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那女孩抱回自己房间的时候,门房老伯张大了嘴巴,瞪眼盯着我,一声都发不出来。
不用捏脸,缺乏锻炼的手臂深深地酸痛就是最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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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从地板醒来的我看着床上的空空如野,只有那依然荫湿未干的水痕,嘲笑般,孤独地在那里对着我,吟唱着悲伤的旅人之歌。
于是我换了衣服,照例出门。再到照例回家的时候,看到她怔怔地坐在那里看我堆在桌上的稿子,我在门口凝望发呆,她歉意侧颜,然后淡淡地点头,淡淡地微笑,女神般的样子——我没有抗拒自己的本能,走到她面前,狠狠地吻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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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为什么如我这样平淡且无奈到一定境界的小人物也会拥有爱情,而且是如此怪异。我问她的名字,她告诉我是Salomé。法语的发音我总是纠结着,所以我后来唤她作沙拉,她没有拒绝,也没有赞同。只是默认了这样的叫法,似又是如释重负地叹息着。
她时而会出现在我的房间,时而会索性就住在我那里一段日子。但是我从来都没有约过她,甚至连其他情侣之间的通信之类都没有。这样诡异的约会方式没有让我起一点疑心,我只要等她出现,等她出现,便可以了。不过这个时间是不定性的,她有时候会消失,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甚至半年。
但是我们就是这样交往着,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
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唯一乐趣是写作,而她的唯一乐趣是看我写的作品——虽然都是些不入人法眼的东西。
我是个随而惯之的人,生活中有了她我便是有她的过法。没有她,就是没有她的过法。所以我也不刻意去追寻,去期待。
你来了,我便给你做碗面,食材都是最便宜的,浇头也只有葱花。你想吃西餐,我就给你排队去买五点限时供应的半价。这是我可以为她,做到的极限。她也没有犹豫过,我做什么,她便吃什么,然后就是一言不发地偎在我怀里,或者捧着我的稿子发呆。
她每次来的时候都穿得不同,有时候是学生装,有时候则是职业女性的正装,不过都是有钱人家的女儿才能负担得得起的的质地。我有过一次很想问问她的来历,但是我还是没开口。我是个无法给任何人承诺的小人物,只要她在我身边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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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们交往了快一年。
我终于在一家文学杂志社找到了一份正常的工作,也终于摆脱有一顿饿一顿的无奈日子。六月底里有我的生日,她没有迟到。拖着疲惫的她的身影在临近午夜的时候敲响了我的房门。
我买了蛋糕,一直等到她来。
她给我的生日礼物,一个我盼望很久的单肩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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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她开始消失。点点的,渐渐的。
我不会去反抗,也不会去力争。我依旧写着自己的小说,依旧被人退稿。不过,我开始用邮递的方式,倒也不是我的经济力量已经有多宽裕,而是我怕她突然出现在我家的时候,她见不到我。
门房的老伯在那年盛夏的时候发了脑溢血,之后的消息则再也没有传来过。我有点感伤,但没有去刻意寻找过那答案。只是还是会搬个矮凳到楼上去乘凉,新来的看门小伙是个更为健谈的年轻人。没有了凉茶,他会偶尔请我喝些啤酒,当然,我开始抽些稍微贵点的烟,带着过滤嘴。我会多买一包送他,他笑着推辞,手却没收回去。不欠人一分,也是本分的我,唯一可以做到的。
可惜是他的故事总是比我那小说还不入流。但我也可以接受,甚至有时候还会产生点兴趣。这让我想起了沙拉曾经对着我说过,“你是个烂好人”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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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对着沙拉说起过这事,不过她轻描淡写地一声,“哦”。即是回答又不似回答,这模棱两可的感觉心头会没来由地起火,所以我只有不满地莫不作声。然后她会悄悄地从我身后娴熟地偎到我怀里,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也不会发出惹人注意的声响。再,若下定决心了般,“恩”了一下,侧脸,把头埋在我的胸口。
“如果,你有多一张的船票,你会带我走么?” 她在我的怀里嗫嚅。
“如果,我有多一张的船票,你会跟着我走么。”
我下定决心地叹息,她搂着我腰的手变得狠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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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次再见到她,她穿着非常普通,不,应该说是有些褴褛的衣装出现在我家。她的脸上堆满了惶恐,紧张,不安和期待。我开门,她倚在狭窄的窗台。
“他们要把我嫁去日本。”
“他们……?”
她没有回答我,把头慢慢回向我,目光死死盯着,
“我可以做最后的选择的。”
我想避开这样灼热的视线,所以我转身背对她。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吧。”
“恩……那时有个傻瓜穿得和乞丐一样要被人家店员赶出去呢。”
“你的目的是什么呢,沙拉,为了什么而去做哪些事呢……”
“我没有目标,我只是争强好胜而已。”
轻轻叹息,下了决心,我转过身,走到她身边,
“我的目的,只是想还你那份人情。”
她的双眼倏尔失了光泽,就如同那次暴雨暗巷中我见过那对眸子一样。然后她低头,轻描淡写地“哦”了一声,娴熟地偎到了我怀里,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也不会发出惹人注意的声响。再,若下定决心了般,“恩”了一下,侧脸,把头埋在我的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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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时常会做一个梦,梦里从巷子口出来往南走一会可以经过一所被爬山虎覆满小学。五点缺十五分的样子,校门口会挤满了来往的人群:目光期盼,来接孩子的父母亲属;或者四处奔窜,刚放学的孩子。那我很中意的单肩背包用旧后的毛绒线脚,和黄包车夫穿梭人群间右手摇铃的清脆叮当,是我最在意的回忆,随年纪的增添,随那印象里一直亘古不变,遇风而起的绿色波浪一起发酵在再回首的当口。
那巷子向南走到了头,豁然开朗热闹熙攘的大街,就好像是到了别个世界的模样。幽幽的巷内小路尽头,会有一个女孩子朝我挥手,就像在,等待我的样子。
然后我的视线开始泛黄模糊,努力挣开双眼我感觉到什么液体正滴在我脸上,沙拉在哭么,但是我怎么也看不清那面容,
“别对着那光看了,对眼睛不好。” 我努力喊了出来。
然后终于看到了她左手上不停地血迹连连,也终于找到了那伤口。我胸口上,尖锐物般突兀着金属质地的刀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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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至少,至少……哼……完,那首歌……歌吧……。”
你的背包让我走的好缓慢/ 总有一天陪着我腐烂/ 你的背包对我沉重的审判/ 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 Salomé 完引用
Salomé 莎乐美:
根据圣经新约,基督教的先行者施洗约翰曾公开抨击当时的犹太王希律,因为他娶了自己弟弟的妻子希罗底,认为希律王违犯了犹太教义,希罗底非常愤怒,怂恿希律王杀死约翰。希律王虽然将约翰抓起并投入监狱,但顾忌约翰是民心所向,怕引起民变,一直不敢处死约翰。
以色列希律王的女儿,美丽绝伦的莎乐美公主因为对先知约翰一见钟情,向他表达了爱慕,想得到他的一个吻。没想到,先知毫不留情地拒绝了她。
在希律王宴会上,希律王答应只要莎乐美公主跳一支舞就满足她的所有愿望。莎乐美献罢舞,开口要的是约翰的头。王虽万般不愿,奈何金口玉言难以收回,只得命人奉上了约翰的头。莎乐美捧起先知的头,终于如愿以偿,将自己的红唇印在了先知冰冷的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