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76楼wanna于2011-10-29 00:31发表的 :
。。不是说大部分商品房的设计使用年限不超过40年吗,自家盖的房子会更长一些。
根本原因不是因为TG不值得信任吗。。。。
现在我爸交的养老保险都不知道以后能不能拿到呢╮( ̄▽ ̄")╭ 日本都出现养老金用光的问题,把领养老金的年龄从60推后到65了,别说TG治下的天朝了。
政府的信用评估这么低,出台个新解释就能坑死你。
签这种协议只会把事情变糟,潜台词是我随时做好和你翻脸的准备吗,这样以后怎么一起生活呢。
想要优惠政策的房子,一起承担风险没什么问题吧,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不想要就直接把意见说出来好了- -
我觉得J如果真像顶楼那样想着不加我名字凭什么要供房,五年内离婚或者公公反悔怎么办,的确挺那啥的,但是跳开加不加名字这个问题,这房子本身,没什么买的必要也是事实。
这么一说想起来我小时候,对门的阿姨说要让我嫁给她小儿子,这样的话就能住我们家的房子鸟(他们家和很多户一起挤公房,没产权)。。
我妈说冇口南啊,人都嫁给你了还要陪你一栋房子啊- -我们家这个是独生女,要不然你入赘一个过来啦!然后他们就哈哈哈哈哈(金馆长脸)我无语了。。这俩大妈开玩笑真是。。。
但其实呢,我妈鼓励我自己买房子住,比较安定。
说如果我愿意在厦门或者福州定居,买套小房子,她给我出首付,月供我自己解决╮( ̄▽ ̄")╭
她不喜欢我离家太远,所以省外的就不管我了。
我觉得厦门的房价已经和一线有得拼了,真的打算在这里混的话不如租房子,没有必要当房奴委屈自己还啃爸妈养老本吧。。
说真的我真担心我爸的养老保险打水漂,到时候我年薪杯具,还背着房贷肿么办。。
省下来的钱用来烧点小爱好,出去旅行什么的,不比累死累活供房延长寿命吗。
做人啦,最重要的是开心呐。。
PS听说老家那边真有因为女方陪嫁一套房子,男方入赘到女方家里的,小孩要跟女方姓。。
这种事情太微妙啦╮( ̄▽ ̄")╭ 为什么房子能决定主权呢,怪男方或者怪女方,都不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