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是不打算再回这帖子来的,因为自己当初留言时有些不冷静。不过自认为只是停留在辩论的层面,表达自己的观点而已。
今天发现它还浮着,进来看了看。杀铃和杀神的火拼程度的确够危险,所以不对这个问题发表任何意见了。但是,我觉得大家都喜欢《犬夜叉》,要求大同,存小异,动辄54,PIA飞,火大,甚至人身攻击,诋毁对方的智商,作为礼仪之邦的一份子……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哪个角色大家不爱呢?支持一方,却不要贬斥另一方,因为他们在喜欢他们的人眼里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啊……而对于发言支持和反对你的人,在坛子里都是山水有相逢的,更应该友善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