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KyoUK 发布
一雄多雌,一夫多妻又或是后宫,都有其根源与合理性,但随着人类动物性和社会性的此消彼长而必被时代淘汰。如此简单而已。
时代真的淘汰了一夫多妻了吗?
只是法律想进行暴力淘汰,却还约束不住这种倾向的盛行吧?
说什么时代淘汰,真要是时代起到了淘汰作用的东西,就用不着以法律的形式来强制贯彻。以往罗马教廷曾严峻立法,禁止传播地动学说,这就是以暴力政权机器贯彻所谓的淘汰,而最终地动学说战胜了罗马教廷的“法律”,现在又有哪个国家专门签署法案,以“不贯彻地动学说就是非法”为社会标准么?
真正会被时代淘汰的东西,用不着任何一个国家“专门立法”来宣布抛弃它的存在,正如“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毛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就算是面对“一群姨太太”,也不过是“请她们各自走散”,并不是“立法宣布”她们“必须”走散。对不对啊?
如果说一件事情,还需要通过国家暴力机器“立法”来宣布它是错的,是要淘汰的,那么只能说它的生命力根本不是时代能淘汰得了的(是不是好事姑且不论)。这个道理,我相信某些人该更清楚才对。所以不要动辄就高高在上宣布什么什么被时代淘汰,以后让我看见,我就会当头回敬他一句:“论淘汰,你还远没那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