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母亲们对女婿与儿媳的双重标准 / 涛声依旧
1.我们的母亲们,一旦她们以准丈母娘的角色出现,没有几个愿意让自己的女儿嫁给群光蛋的,她们通常都认为只有“条件好”的男子才有资格娶她们的女儿;一旦她们以准婆婆的角色出现,通常都希望别人家的女儿不嫌弃自己儿子“条件不好”,希望人家做自己穷儿子的“糟糠之妻”。 即准女婿的爱情必须(或者说通常情况下是必须)以经济条件(权势可弥补)为前提,儿子的爱情不应该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女儿有权“物质”,准儿媳妇最好不要“太物质”。
2.我们的母亲们,如果自家没有儿子,几乎总是希望、甚至要求女婿的孩子姓氏随女儿(在招上门女婿的家庭,甚至女婿也要改姓,并且孩子姓什么这都是靠谈判解决、靠契约来保障的);但是,即使自己的儿媳妇是亲家母的独苗,婆婆们也绝少同意自己的孙子随母姓。
3.我们的母亲们(至少在笔者家乡的农村,母亲们是如此),一旦发现自己的儿子居然把岳父母也称呼“爸”、“妈”,那是相当不高兴,不允许(但是,就是这些不允许自己儿子将岳父母叫“爸妈”的母亲们,却教唆她们的女儿向女婿施加压力,必须将岳父母叫“爸妈”);不过,如果自己的儿媳妇要是刚过门不习惯把自己叫“妈”,那婆婆们也是相当的不高兴。
4.我们的母亲们,一旦他们以丈母娘的角色出现,都希望自己的女婿不是个“大男子主义者”,不希望自己的女儿沦为伺候别人儿子的工具;一旦她们以婆婆的角色出现,则希望自己的儿媳妇能心甘情愿的成为伺候儿子的工具。
5.我们的母亲们,很少愿意承认婆媳矛盾的主要“过错方”在自己的观念落后而不在于儿媳妇:如果母亲们常常发现她们的儿子在家做太多家务“伺候”儿媳妇,她们会认为这是儿媳妇在“剥削”她们的儿子,实际上她们可能没搞清楚儿子们并不介意,儿子们可能是做得心甘情愿、乐滋滋的,或许这是儿子对老婆爱的一种表达方式呢。
6.针对上一条,我有时候甚至想,避免婆媳矛盾的一个对策是:老人最好选择跟女儿生活在一起,而不是跟儿子生活在一起,因为丈母娘与女婿的矛盾几乎总是没有婆婆与儿媳妇的矛盾那么尖锐。 婆婆们看见“儿媳剥削儿子”个个都不高兴,但如果经常能发现女婿心甘情愿的被女儿“剥削”,那想必心情一定很好吧。 遗憾的是,这个建议只能停留在口头上,在大部分地方、尤其是农村,根本不具备可操作性。09年春节我看“冒险”玩笑把这个“建议”提给母亲时,母亲倒是强烈赞成,但妹妹在旁边是“强烈抗议”,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