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akaristar 发布
顶这个
语言的发展应当以便捷易懂为首要目标,为了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准确更方便才对
继承文化是次要的目的
例如这个帖子里,包括楼主的帖子,有几个人在一句话的结尾加句号的?
一般都是一行一句话,行尾无符号
这是符合语文规范的吗?但是大家都这么写,所以将来这就有可能会成为被承认的语文规范
又如何呢?不是很方便的吗?
你这是在偷换概念
现在讨论的是混用问题而非省略问题,是语法问题而非规范问题
请区分好这两者
而且按你的说法
"语言的发展应当以便捷易懂为首要目标,为了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准确更方便"
那就更不能混用的地得这三字,尤其是的与地
因为这两字是用来区分后面所接词是动词还是名词
举个例子
勤劳地干事
勤劳的干事
如果的与地通用的话,你还能准确地区分这两句话中"干事"的具体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