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社区服务 统计排行 帮助
  • 26649阅读
  • 301回复

我 ____ 地看着这份帖子,看得我 ________ 。

楼层直达
级别: 圣骑士
注册时间:
2005-06-30
在线时间:
14小时
发帖:
2112
只看该作者 105楼 发表于: 2010-11-07
下面这个句子中,什么部分需要改动以达到更通顺的效果:

“我悲哀地看着这份帖子,看得我为我们的语文教育潸然泪下”

a.“这份帖子”
b."看得我“
c. 以上全部

不挂党旗老子也是养女党,死也不变的养女党.
女神和公主会幸福的在一起.
夏日的微风同纤细的心情一起,闭上眼睛静静享受片刻的宁谧(猫先生塞高)
丝与缕的交织,T&D,寂寞行走在樱色的星空下。
如梦似幻的夏日烟火,悄悄蹑足在现实与梦境之间的梓喵。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10-07-06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376
只看该作者 106楼 发表于: 2010-11-07
“我悲哀地看着这份帖子,看得我为我们的语文教育潸然泪下”

是呀。我觉得我们应该把我们的语言发扬光大。在的、地、得的基础上再加上嘚、鍀、锝、悳、棏、脦等助词。他de,她de,它de,看de,听de,想de都应该用上不同的字。

羡慕死日本人、吓死洋人。

级别: 精灵王
注册时间:
2008-05-09
在线时间:
93小时
发帖:
2545
只看该作者 107楼 发表于: 2010-11-07
这帖子战斗力真强,真给力

在实姐面前,虚姐的战斗力只有5!!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06-12-15
在线时间:
3小时
发帖:
310
只看该作者 108楼 发表于: 2010-11-07
80年代前期出生人士表示小学时老师专门讲过的得地的用法,不能随便混用的

这帖中有人说可以混用,至少我没听说过这样的说法

级别: 精灵王
注册时间:
2007-04-11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3106
只看该作者 109楼 发表于: 2010-11-07
LZ你真让我潸然泪下。

网络用语当然简便了,声讨语言在网络上被简化几乎所有与众都有,英语日语看得还少么。

真正体会语言严谨的,去看政府公文,博士毕业生的一份简单文件被领导修改五十多处。


祝福这温暖的家
级别: 风云使者
注册时间:
2004-07-08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4851
只看该作者 110楼 发表于: 2010-11-07
我从来没混用过的、地、得,如果混用会觉得浑身不舒服。

这样是不是基本上也就暴露年纪了……

翻译的话,有的地方我能接受用类似“你丫”这种,如果每个人物每个场景都用,有点矫情了。



心旌摇荡啊~~
拓海同学你实在销魂……会长,羡慕嫉妒恨!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6-05-27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248
只看该作者 111楼 发表于: 2010-11-07
我还一直以为把的地得混用的人是为了卖萌
级别: 风云使者
注册时间:
2006-03-19
在线时间:
314小时
发帖:
3903
只看该作者 112楼 发表于: 2010-11-07
引用
最初由 kazel 发布


你這句話裡不是已經出現了兩個字嗎.....


我该感叹输入法普及语文知识吗:cool:



爱活超好看!あおいたんマジ天使!
级别: 光明使者
注册时间:
2007-11-08
在线时间:
512小时
发帖:
5348
只看该作者 113楼 发表于: 2010-11-07
隔天一看这帖子都上升到什么高度了?有必要吗?

只要文字表述无误,看得懂就行了,何必纠结语法?
级别: 圣骑士
注册时间:
2006-10-16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1665
只看该作者 114楼 发表于: 2010-11-07
“的”和“地”某些时候可以通用,但是,“得”的用法还是很固定的吧?

强推:天朝版《三国演义》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495835
级别: 骑士
注册时间:
2006-06-22
在线时间:
18小时
发帖:
1124
只看该作者 115楼 发表于: 2010-11-07
引用
最初由 游戏无用 发布
隔天一看这帖子都上升到什么高度了?有必要吗?

只要文字表述无误,看得懂就行了,何必纠结语法?


顶这个

语言的发展应当以便捷易懂为首要目标,为了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准确更方便才对
继承文化是次要的目的

例如这个帖子里,包括楼主的帖子,有几个人在一句话的结尾加句号的?
一般都是一行一句话,行尾无符号
这是符合语文规范的吗?但是大家都这么写,所以将来这就有可能会成为被承认的语文规范
又如何呢?不是很方便的吗?

小明辛苦培育的世界= =
http://bbs.uracg.cn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07-02-25
在线时间:
67小时
发帖:
42
只看该作者 116楼 发表于: 2010-11-07
引用
最初由 akaristar 发布


顶这个

语言的发展应当以便捷易懂为首要目标,为了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准确更方便才对
继承文化是次要的目的

例如这个帖子里,包括楼主的帖子,有几个人在一句话的结尾加句号的?
一般都是一行一句话,行尾无符号
这是符合语文规范的吗?但是大家都这么写,所以将来这就有可能会成为被承认的语文规范
又如何呢?不是很方便的吗?

你这是在偷换概念
现在讨论的是混用问题而非省略问题,是语法问题而非规范问题
请区分好这两者
而且按你的说法
"语言的发展应当以便捷易懂为首要目标,为了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准确更方便"
那就更不能混用的地得这三字,尤其是的与地
因为这两字是用来区分后面所接词是动词还是名词
举个例子
勤劳地干事
勤劳的干事
如果的与地通用的话,你还能准确地区分这两句话中"干事"的具体意思吗?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10-07-06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376
只看该作者 117楼 发表于: 2010-11-07
引用
最初由 luerhyh 发布

你这是在偷换概念
现在讨论的是混用问题而非省略问题,是语法问题而非规范问题
请区分好这两者
而且按你的说法
"语言的发展应当以便捷易懂为首要目标,为了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准确更方便"
那就更不能混用的地得这三字,尤其是的与地
因为这两字是用来区分后面所接词是动词还是名词
举个例子
勤劳地干事
勤劳的干事
如果的与地通用的话,你还能准确地区分这两句话中"干事"的具体意思吗?

这个例子是由不完整的病句组成的。主语呢?这根本说明不了什么。

我勤劳X干事

我是勤劳X干事

放在完整句子里就非常好区分了

级别: 圣骑士
注册时间:
2008-02-02
在线时间:
1小时
发帖:
2135
只看该作者 118楼 发表于: 2010-11-07
楼主习梵文,知凡名词皆有三数八格二十四种变化,遂叹中文浅薄难耐,自愧弗如
级别: 天使
注册时间:
2007-11-12
在线时间:
645小时
发帖:
4499
只看该作者 119楼 发表于: 2010-11-07
引用
最初由 游戏无用 发布
隔天一看这帖子都上升到什么高度了?有必要吗?

只要文字表述无误,看得懂就行了,何必纠结语法?


光要看得懂的话直接去看中文电视,不需要字幕(一个字都不要),那多简单啊?

干脆连字都不要写了,直接电话不更无误么?

你要上了法庭写一份起诉书——“他的罪”和“他得罪”你让法官能看得懂么?你怎么不写“看的懂”“看地懂”啊?



……大妈,请你快去死!
快速回复

限15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