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实际上法官只注重客观事实
很幸运您不是法官。我还读过《法学概论》,相信您是没读过。
原来在孤儿院受到欺负而没人站出来说话就是被社会抛弃了,这完了,实际上世界各国,不仅是孤儿院,小学,中学,大学,包括到社会上都会被人欺负,而且不一定有人站出来说话,原来社会要抛弃那么多人啊,真是万恶的社会,今天你被社会抛弃了吗?按你的说法,露茜对人这种动物失去了感情,因为她对一小撮人绝望了,进而对全人类绝望,固然是那一小撮人不对,但能扩大到全人类,这露茜的问题更大.(完了,这还不是欠调教吗?)
简单说吧,我已经不指望您能分清楚“欺负”和“欺骗,殴打,孤立”的区别了。昨天小朋友强了您孩子的牛奶也算欺负吧。总之,回家查字典吧!
“因为她对一小撮人绝望了”露西可不是怎么看的哦,就像巴勒斯坦老大妈炸以色列老百姓一样:根本就不认识,怎么就炸到人家头上了呢?(顺便说一句,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不对是全世界目前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看样子对您来说就是一到简单的算术题,是吧。谁不老实拉出来抽,不行就一枪毕了)
您是指因为有悲伤的过去,所以滥杀无辜.悲伤的过去是充分条件,不是滥杀无辜的必要条件,怎么读地真别扭,有喷的冲动,不过还好是承认滥杀无辜,我当你认为这些人是自做孽,不可活呢.
“因为有悲伤的过去,所以滥杀无辜.”我给你说的简单一点啊。正确的表述是这样的“因为有悲伤的过去,所以有可能会滥杀无辜”这下懂啦。我刚才是高估您的水平了。说充分条件、必要条件您也看不懂,或者“读地真别扭,有喷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