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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F结局 我挺河森 后宫有啥不好

楼层直达
z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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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0楼 发表于: 2008-10-08
我也是后宫党的,这俩女人都很不错,为啥要分呢。都要才是最好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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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1楼 发表于: 2008-10-08
后宫不错阿
皇帝不在
三千佳丽还能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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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2楼 发表于: 2008-10-09
从古至今后宫一直存在, 即使在这河蟹的天朝也是一样,能不能河蟹就看个人本事了。所以,挺后宫挺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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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3楼 发表于: 200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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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Rabies 发布

不是吧?这种问题还用去作社会实验?世界大战和两国军事对崎那个危害更大?两个人的意见更好统一还是几个人的意见更好统一?何必来钻这种问题的牛角尖


世界大战是1p3还是3p3还是xpx?

你先搞清楚这一点。

两个人的意见可能分歧很大,但如果多一个人,则另外两人作出适当让步的可能性会提高很多。

两个的关系是1:1双方谁也不让步,就可能形成僵局,对谁都没有好处,但如果多一个人,就可能形成1:2或者2:1,这对于三个人来说都将存在适当的顾虑,也反而可能促成各方的让步和矛盾的化解。

关于这一点,你还要学很多东西



……大妈,请你快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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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4楼 发表于: 200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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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世界大战是1p3还是3p3还是xpx?

你先搞清楚这一点。

两个人的意见可能分歧很大,但如果多一个人,则另外两人作出适当让步的可能性会提高很多。

两个的关系是1:1双方谁也不让步,就可能形成僵局,对谁都没有好处,但如果多一个人,就可能形成1:2或者2:1,这对于三个人来说都将存在适当的顾虑,也反而可能促成各方的让步和矛盾的化解。

关于这一点,你还要学很多东西

好吧,你非要在这种问题上钻牛角尖我也没有办法,“这对于三个人来说都将存在适当的顾虑,也反而可能促成各方的让步和矛盾的化解”三个人分财产只可能是1:1:1,真不知道说你是天真还是逻辑有问题,也不知道是谁要多学一点,建议你有空去看一下博弈论,看看两人博弈与多人博弈那个问题更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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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5楼 发表于: 2008-10-09
你们还在纠结啊?[/han]
Rabies 同学,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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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6楼 发表于: 2008-10-09
呵呵,看到配对星人吃憋也是一乐事啊,这年头,后宫是越来越少了,河森,good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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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7楼 发表于: 200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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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Rabies 发布

好吧,你非要在这种问题上钻牛角尖我也没有办法,“这对于三个人来说都将存在适当的顾虑,也反而可能促成各方的让步和矛盾的化解”三个人分财产只可能是1:1:1,真不知道说你是天真还是逻辑有问题,也不知道是谁要多学一点,建议你有空去看一下博弈论,看看两人博弈与多人博弈那个问题更难解决


不知道你我谁爱钻牛角尖。

博弈论放到婚姻里,原来阁下心中成家是在跟老婆丈夫打仗啊?

年轻人成家立业过日子,是干什么?

就算离婚分家,现在有公证,有仲裁,两个人分家,财产估算,平分难度小(其实就是先估价,而后二一添作五,完啦),但彼此争夺的可能性大(因为双方都有50%的决定权,不可能形成少数服从多数的情况,有点小动作就可能闹起来)。而3人以上分,在估算和平分方面难度会增大,但结果出来以后,不满结果的可能性却会减小,因为在有公证的前提下,分家若有3人,会形成两人对一人的优势。只要两人都满意,那么剩余一人自然不能更改结果(当然前提是必然有公证者确保三人分得财产大体相当,这些不算在3人分家范围内),倘若两人不满意,那么大不了重新分,无论何时,3人每一个人都不可能获取绝对多数,都需要与另一方合作。这种前提下自然在结果得出时能够较容易的结束。

别东拉西扯什么博弈论,博弈论那种东西我估计你根本不明白是干什么用的吧



……大妈,请你快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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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8楼 发表于: 200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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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马甲雷 发布


不知道你我谁爱钻牛角尖。

博弈论放到婚姻里,原来阁下心中成家是在跟老婆丈夫打仗啊?

年轻人成家立业过日子,是干什么?

就算离婚分家,现在有公证,有仲裁,两个人分家,财产估算,平分难度小(其实就是先估价,而后二一添作五,完啦),但彼此争夺的可能性大(因为双方都有50%的决定权,不可能形成少数服从多数的情况,有点小动作就可能闹起来)。而3人以上分,在估算和平分方面难度会增大,但结果出来以后,不满结果的可能性却会减小,因为在有公证的前提下,分家若有3人,会形成两人对一人的优势。只要两人都满意,那么剩余一人自然不能更改结果(当然前提是必然有公证者确保三人分得财产大体相当,这些不算在3人分家范围内),倘若两人不满意,那么大不了重新分,无论何时,3人每一个人都不可能获取绝对多数,都需要与另一方合作。这种前提下自然在结果得出时能够较容易的结束。

别东拉西扯什么博弈论,博弈论那种东西我估计你根本不明白是干什么用的吧

没错,现在有公证,有仲裁,但是还有律师,还有上诉(少数服从多数?看来你是太天真了),分财产是个零和博弈问题,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所以不论是几个人来分都绝对不会轻易妥协的,即使采用合作的策略踢掉对手,在剩下最后两人的时候,双方都会选择背叛,因为当所有竞争者被踢掉之后,他们也没有合作的必要了,所以分财产的人越多只会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我说得够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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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9楼 发表于: 2008-10-09
"分财产是个零和博弈问题"

很好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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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0楼 发表于: 2008-10-09
啧啧,你知道公证有怎样的意义么?

公证,并且获得三方签字认可后生效,你哪里还有上诉的可能。

真正的财产分割是要预先估价,根据财产总值,按照各方需求的比例来进行财产归属确定,这其中当然可能有一件东西无法分开,那么就按照它的价值,预先说好,归属一方需要放弃另外一件可能较少价值的物品给对方,进行公正分配,也就是说,这一部分是属于仲裁,矛盾较有可能发生的也是这一时期。而分配财产的原则也是在独立第三方主持下,由当事人各方根据估价结果进行洽谈协商的过程,无论是两个人,还是三个人四个人,事情都在这阶段办完就完了,哪还会有先两个人和一个人分,然后两个人再1:1的分的事情?你到底有没有经历过分产?我告诉你,我的大舅舅办过两次离婚,都是由我参与办理的,这里面的事情我比你了解得太多了。你以为这是竞选哪?还有中途退出一说?

如果是分产者超过3人以上(这里我就用父母和子女来做个比方,譬如有个儿子,年满18岁了,有合法的分产权了),那么分产就是按照对分产方案相同观点较多一方来进行定案,也就是譬如说父亲对方案不满意,儿子和母亲比较满意,那么最多是由父亲一方再提出新的条件,倘若也还能凑合,就按新条件来,倘若对方二人不满意,那么就按照原方案执行,没有什么好说的(当然肯定有仲裁部门参与,不会让父亲一方吃亏太多)。如果父亲还不服,可以进行上诉,看法院批准不批准,倘若仍不批准,仍按原计划进行。并且进行公证(你懂了吗,公证是在双方,三方最后结果出来以后才进行的工序)。公证以后,大家各走各的了,谁还管你上不上诉啊?而二人分配,却很有可能出现你满意了,我不满意,打场官司;我满意了,你不满意,又打场官司;两方都不满意,还是打官司;因为两人的决定权同样,所以很难产生结果,最后往往是最高官司打过了,双方还是不服,最后搞得乱七八糟,不了了之。3人以上,以少服多的原则,就几乎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两个人都去公证了,你一个人不去,公证仍能进行,结果你的要求没得到,还输了理,一般人都不会这么傻吧?单倘若是两个人,一个人去公证可做不了啊?)

现在说得够明白了吧?也就是说2人若分配,在分配本身上可能很简单,但决定却很费事,甚至根本决定不成,而3个人以上,分配时可能比较麻烦,但决定很容易。懂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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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1楼 发表于: 200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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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bossbug 发布
"分财产是个零和博弈问题"

很好很强大

零和博弈又称零和游戏(Zero-sum game),与非零和博弈相对,是博弈论的一个概念,属非合作博弈,指参与博弈的各方,在严格竞争下,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永远为“零”。双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分财产不是“零和博弈”?那你能告诉我是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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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2楼 发表于: 2008-10-09
原来离婚分家还是一种竞争上岗的技术活,佩服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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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3楼 发表于: 2008-10-09
这个问题争了几天了?快结束掉吧,一点现实意义都没有。
理想的后宫永远都把前提建立绝对的爱情和牺牲精神之上,几个女人(男人)就是爱一个男人(女人),而且富有纯洁的理想和圣母一样爱情,在爱情的前提下其他都好商量。
现在找一个这种人难度都等同于中彩票大奖吧,至少中国肯定是这样了,也不就只能在动画里演演而已。

至于动画爱怎么演就怎么演,反正就是看看乐呵的东西,没什么现实意义。

现实里真去尝试并成功建立了理想中的和谐后宫的同志们,请容我表示我深深的崇拜之情,不过都只是情人那么不算。什么,您的后宫不是在中国建成的?那么快洗洗睡吧,跟我们没关系。

真向往后宫,不如讨论讨论怎么赚钱怎么移民。

很久没临摹了,我还没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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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4楼 发表于: 2008-10-09
= =||估计站起来了……没看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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