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玻璃蔷薇 发布
其实我提出结论的每一个前提观点你都能理解,但是在横向的逻辑联系中出了问题,实际上从你承认的论点必然会推导出我的论点。
我联系给你看吧:
1、侠客的个人化正义因为作为体制正义失效时的有益补充而获得公义性。这就是说,以法律制裁不了某人作为前提,私下制裁才因而具有正义性而被称为侠道。假如法律并未失效,这人本身在体制内能够被制裁,侠者的正义性就没有了。西方人发明的一个形容词语非常之好:黑暗的正义。第一手段是黑暗的,黑暗而仍然具有正义导向的行动,这就是侠行的本质。事实上,假若法制完善地运行,根本就不会有“黑暗的正义”出现的空间。
2、作为体制正义的补充,在定义上它就是反体制的。这是因为,在体制形式失效继续在体制内寻求解决,这就不叫做补充了,没有跃出体制正义的范围。譬如说,当你发现官员贪赃枉法时,体制内的解决是循正当管道向他的上级举报申诉,体制外的解决包括蒙面痛打一顿;半夜将其杀掉;将贪污的不义之财偷盗或抢走。一般定义中,采取体制内方法解决的不是侠客,只有采取体制外解决的才是侠客。所以说,侠客既有对体制运作不良的纠正和补充的一面,也有放肆妄为,快意恩仇的一面。
3、体制即使承认自己失去实现正义效力的事实,也不会认可别人以反体制的手段进行补充。很简单的道理:从法制角度任何私刑都是非法的,即使承认私刑的执行具有道德性也一样。
你之所以不肯承认侠者不容于国的推断,我估计是把侠客过度美化了。正如我使用的“黑暗的正义”的定义,其实侠客的行为是非常偏执,非常自以为是,非常血腥又残暴的。换到现实生活中,无法就是有点良心的黑社会而已——即使认可某种程度的正义,黑社会还是黑社会。我建议你去看一看《教父》这部电影。在影片前半部教父都在为每一个向他求助的人去伸张正义,按照中国的定义教父就是身为某帮会帮主的一名大侠了(顺便说下,《教父》的许多情节来自于美国黑手党真实的事件)。但是这种正义实现的代价是什么呢?自己思考。
说到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还有个小轶闻能提一下:意大利黑手党在二战其间与盟军积极合作,对解放意大利做出了贡献,结果盟军解放意大利之后将许多被墨索里尼逮捕的黑手党首领当做“革命组织成员”释放,使得被法西斯政府严厉打击的黑手党死灰复燃——然后基本就是这批人垄断了欧洲的毒品交易。
你们没必要纠结在侠客这个名词定义本身上的,其实就是三种审判方式:体制所允许但是没有依靠体制本身去强制执行的正义,依靠体制本身维持的正义,与体制本身相冲突的正义。
你们争论的无非是体制所允许但是没有依靠体制本身去强制执行的正义(体制本身所没有保障的正义)究竟算不算侠客的个人正义罢了。
或者说,体制对这种正义的这种允许本身是否将这种正义归入了体制正义的范围...
但是....一旦问题到了争论名词的定义本身的时候...也就没什么必要继续讨论下去了。
嘛,对我自己来说,侠义的定义是不计较自己的得失而为了某些相对崇高的目的来选择行动,比如说上诉,如果明知上诉会对自己本身造成恶劣的影响,但是为了社会更多人的福祉依然坚持上诉的,我依然会把它看做侠义的行为。不过这也只是我自己在这帖子里用侠义这个词所代指的内容了.....如果需要重新赋予一个值的话,我也没什么意见....好吧,我没查过字典=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