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社区服务 统计排行 帮助
  • 878阅读
  • 3回复

[思考]请手上有上海体育台《QH》事件报道的同志留个影像副本

楼层直达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01-11-21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368
《QH事件》唯一能解决问题手段就是由日方提起起诉。(因为看样子,曹人不会自己道歉,收回所有出版的书加以销毁)。可能有人说“中国脸面”,但是这样做最后是“大大”促进了中国的法制建设(大人们特别注意外国人的眼光),为今后踏进中国出版界的各国(包括中国)作者们提供了版权保障——对,其中之一可能就是你或你的朋友。

而如果最后日方打官司胜诉的话,我们有权利要求上体重新制作报道并且道歉。

1。明显倾向于曹的报道,实际采访了3位倾向于曹方的人员,对与漫迷一方只引用了网络论坛的一句匿名者的“相当极端”的言论;
2。在他们的报道中,将漫迷整体指责为无理漫骂的对象,影响了公众对全体漫迷的看法;
3。作为上海主流电视媒体之一,报道失实,错误引导了公众对于此事的看法;任意歪曲了法律、混淆了公众对于著作权法的理解。(前提是日方胜诉,不然我们没有法律依据这么说)



我知道我的话也只是说说而已,不会有什么作用,但是我还是要说。

我们没有专门的机构组织可以代表我们漫迷,来和电视媒体交涉,提出自己的申诉;各种小团体、个人也是要顾及这种那种的事情(我自己也是)但是——————

“知道但不作为”和“不知所以不做”,是两码事。没有作为不代表我们不知道我们“可以作为”。 大家心里应该清楚自己权力。被别人肆意污蔑一通,只会在漫迷群里大叫、诉苦、求同,其实是很弱者的表现(其实我们和电视台,在这件事情上的确是“弱势群体”拉……)

相信有一天,我们可以站起来,对抗社会对我们不公正的评论。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4-05-09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115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4-05-25
ok ~~~
偶会通知大家的~~~~~~~~

签名超高超大~~~~~~~~
“毫无抄袭,绝对原创,若有雷同,偶是正宗!”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4-05-21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18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4-05-25
笑……不到事件解决!棋魂事件薄是不会解散地……也就是说资料是不会删除的!
级别: 风云使者
注册时间:
2003-06-17
在线时间:
1小时
发帖:
4888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4-05-25
CCTV要到上海对相关事情采访了,而且似乎还会让漫迷和曹面对面对话
唔,惊动了CCTV

QM还木想好……
快速回复

限15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