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接触了一些美国人的推理,感觉完全不一样呢……爱伦.坡的《毛格街血案》有一段台词非常经典的说……
“那是证据,”杜宾道,“可不是证据的特殊点。你没看出什么特殊的地方。但这里头有一点得注意。正如你所说,证人都认为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在这问题上意见都一致。可是说到尖声尖气的那个,特殊点就来了,特殊点倒不在于意见不一致,而在于这些证人,无论是意大利人、英国人、西班牙人、荷兰人、法国人,一形容到那个声音,人人都说是外国人的声音。人人都肯定不是他们本国人的声音。没一个把这声音比做他通晓的任何国家的语言——恰恰相反,法国人认为是西班牙人的声音,‘要是他懂西班牙话,就听得懂几个字眼。’荷兰人硬说是法国人的声音,可是在他的供词里却说:‘不懂法国话,证人是通过翻译受讯的。’英国人认为这是德国人的声音,但‘并不懂得德国活’。西班牙人‘肯定’这是英国人的声音,可是他完全‘根据说话腔调判断的’,‘因为他一点英国话都不懂。’意大利人却以为是俄国人的声音,但‘从未跟俄国人谈过话’。此外,还有一个法国人跟头一个法国人说法又不同,他肯定那是意大利人的声音;可是,并不通晓那种语言,就象那个西班牙人一样,‘根据说话腔调’。瞧,当时那声音真是多么希奇啊,看这种供词,能够证实那是哪种声音呢!——这种声调,连欧洲五大区域的公民都没听惯!你会说那大概是亚洲人的声音——是非洲人的声音吧。在巴黎,亚洲人可没几个,非洲人也数得清;不过,先不去否定这种推论,现在只提出三点,请你注意。一个证人说这声音‘与其说是尖声尖气,不如说是刺耳’。还有两个证人说是‘又快又乱’。没一个证人提到他听得出什么字——象什么字眼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