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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5/25漫迷vs曹生 录音部分录入(注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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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五·二五 漫迷 vs 曹生
文件:完整录音版(1 Track)
时间段:00:19:45-00:30:10
文字录入:princeray
录入日期:28/05/04


[ 王子注:方括号里是偶在听录时的某些感想和反应,大家权当kuso看看,表太计较,卡卡 ^_, ]


...(前略)

曹:所以我呢,我就着重于呢,是写这个围棋方面的,就写围棋比赛,两个人怎么争斗。这个围棋比赛想……我努力把它想写得想像武打小说一样,能够不懂武术的人都能看武侠小说,我不懂围棋的人也能看围棋的故事。

漫男A:这样,因为您刚才讲到武侠小说,我跟他们几个朋友也探讨过这个问题。就像您讲的这个,呃……某人父母都死了,然后争夺武林盟主,然后功夫都很强。那这个没有问题,这个我觉得没有问题,大概武侠小说都是这么写的,都是一个没有功夫的人写到一个很有功夫的人。这是没有问题的。但问题是,如果说,啊,这个很有功夫的人同样也是断了一只手、同样也是有一只雕,然后这只雕呢也在天空里飞来飞去的,然后那边人也是有把铁剑的,那个人铁剑挥得也很好的,然后也跑到武林盟主那边那个位子去了,那个就不对了。

曹:对呀,对对对对……[王子想象图:舌头开始做单一机械动作]

漫男A:你就说你的整个框架和棋魂的整体框架,我不说当中的某一局棋……

曹:(不停插花)没、没有……不、不是……我我……[继续想象:舌头在口腔中横冲乱撞、却始终不知何处安身]

漫男A:你听我把话讲完,好吗?[王子握拳:应该同时眯起眼,用凌厉的视线杀死他~众人:眯眼和凌厉视线好像有点矛盾叭?王子:这叫境界懂不懂啊~被众人PIA飞]

曹:好好好……

(众漫迷嗤笑)

漫男:我不说当中的某一局棋,我也知道曹老师有可能对这里面的棋局、每一局的棋他花了很多功夫在里面。但是就整个故事的框架来讲,您是和棋魂是一模一样的。

曹:不!你、你这个是……完全讲错了。

漫男A:嗯哼?

曹:就说我认为我的框架呢,有相似的地方,但是发展的脉路呢,[怎么听都像是“发展的末路”或“发展的没落”,果然曹爷爷您已经意识到自己已迈向“末路”即将“没落”,所以才说漏嘴了啊~理解理解~] 是完全两样。

漫男A:但是看书的人不这样认为啊。

漫女A:你相似的地方太多了。

(众漫迷齐声抗议,一片混乱)

曹:不,不是……

漫男B:所以您认为是没有用的,书是别人看的。

曹:我就不明白了,我就是说……

周:这样吧,我打断一下,这个……比如说啊……[某高频女来“围众救曹”了~]

漫男A:嗯?

周:你们……今天过来,是想把问题说得更清楚一点……

漫男A:对。

周:也是想大家有一定的交流……

曹:(附和)哎~[王子想象图:曹生狠狠点头中。。。小心您的颈椎啊~偶是善意的提醒,米其它意思的,哦呵呵呵~]

周:我觉得……你们觉得,就是说有这么多相似的地方,或者就像刚才这位仁兄 [仁兄?人凶?偶还猫凶、狗熊嘞~] 所说的,你觉得触及到,比如说,台湾的利益,日本的利益,香港的利益,那么它的前提……

漫男A:噢,不好意思……

周:等我说完。——那么它的前提是在曹老师剽窃的这个基础上,您可以说是他的作品这个侵害了他们的利益。所以我们前面这些东西都可以绕过去,不要讲。我们今天想跟你们探讨的是一个“双重标准”的问题……我先说一下,先等我……

漫男B:我认为这只是我们个人的问题……(这句听不太清楚,可能有误)

周:先等我、先等我说完。——如果……您、您们觉得就是说,您们有很多的证据 [这个不是偶们“觉得”,而是确凿的事实呀~]……因为最终说话的是这个文本,不管就是说它是怎么产生的、曹老师有多么好的初衷、或出版社有多么好的初衷 [果然是很好的初衷~名利双收、(曹与周)双(双)赢(利)政策——正正符合现代商业社会和市场经济的潮流标准嘛~],最终如果要进入……就是说,你们的、评判标准,或者打官司的这个程序,这个最终说话的是这个文本,如果你们觉得这个文本有很大的抄袭嫌疑,或者你们觉得他是盗版、或者是改编、或者是抄袭,那么,没有问题,你们可以把证据拿出来,然后找一个律师……[嗯,要证据?好啊~偶们也不想之前耗费精力所做的比对资料白做啊~]

(再度混乱)

漫男B:这位小姐……

漫男A:似乎……

漫女A:不是这样子的!

漫男B:好像这个地方您搞错了是不是?

周:不是!……

漫男B:您应该知道这种行为很容易给国内很不发展的动漫产生一种很不好的影响。

周:我觉得这个好不好的……

漫男B:这件事并不是个个例啊,小姐!

周:(假笑,打圆场)大家,慢慢说啊,都不要急啊。我先说这个问题,啊……就是说,你们……出来就是说……想……带着这个问题出来……你们想证明的就是说,曹老师他抄袭了,是不是想说这个?

漫男B:嗯……我们并没有这么说。

周:大家不要……

漫男B:这种是律师做的事。我们只是对我们的……我们只是来发表我们的看法和意见。至于如何解释是你们的事。

周:那您觉得就是说,[我的妈呀,“高频女”这称号还真不是盖的,偶的左耳宝贝啊,委屈你了,稍后给你听100遍英二猫咪的『ONE』还有高桥大的CD单曲做补偿~]这个书就是按您的标准,就是说您觉得这个作品和这个……日本的《光之棋》很像 [是“很像”啊~],那您想说明一个什么问题?[。。。是偶们漫迷的思维真的跳跃得太厉害,还是周姐姐您的IQ有问题啊?这这这……说明什么问题不是明摆在那里的吗?]

漫男B:呃,小姐,我想问一下,你说“标准”,那你觉得标准是什么?

周:我不知道你说的标准是什么~[呃?偶又太跳跃了咩?“标准”这个词不是刚刚你自己提出来的咩?]

漫男B:那就这样吧,好不好,曹老师,就一开始您也确实是承认有一天您“借鉴”了《光之棋》,没有错吧?

曹:我说我是受到了它的“启发”[“启发”这个词应用得简直太妙太绝了啊~赞一个~]

漫男B:确实受它“启发”了……

漫女B:这是您自己说的。

漫男B:那就是,我们这样吧,我们今天是……嗯,正好有人比对了一下您四十一回到五十回的故事情节……

曹:我呢……

漫男B:可以帮我解释一下……

曹:(言辞失措)不,没有,没有,我,我呢,这个比较呢……不,不要拿过来![啊?偶三度茫然。。。不是周姐姐让偶们拿出证据咩?拜托,您两位怎么也是一根绳上说,事先的“沟通”总是必要的叭,给点专业态度好不好~] 这个东西我已经拷下来,我看过了……我、我都看过了……我不能说在这里一件一件……因为我们评判的标准不一样啊,我们现在就要讨论,我们现在……[曹爷爷开始舌头打卷了,偶听录得好辛苦,呜~]

漫男A:那么“标准”是谁定的呢?

曹:(骤然提高声调、加重语气)现在,我呢,就是说,说老实话,我也没有……现在我没有这个义务……如果你是法官起诉我[您的常识认知还真是令某只不得不PF一下。。。法官只管审判,起诉是被告一方的事。。。如果是法官自己来告,那跟直接定罪有啥米区别?= =]……我也没有义务在这里一条一条说给、我来比较给你看……我这东西,因为我律师,我也请过我的律师了,这些问题留待律师……这种问题,因为是书上明摆着的事情,我们把明摆着的事情、亮着的事情,我们放在以后、再解决……因为在、在这里呢……我、我们……那么宝贵的时间……我们没法一条一条来……[曹爷爷您到底在说啥米啊?啥米叫明摆着的事情以后再解决?偶的中文水准果真有退步这么多了咩?]

漫男A:那我想说一下……

曹:我,我觉得呢……

漫男B:(略提高声调)我有点事情想说一下,对不起!

曹:嗯?

漫男B:剽不剽窃,这是由法官来界定的……

曹:(大心)对~~~

漫男B:但是,“我们认不认同”——这是我们现在所要表达的看法。

曹:是啊,是啊,是啊……[王子心度曹生腹:这帮小孩子真是米完米了,只说前面那句就足够了嘛 ||| ] 啊,可以……

周:我觉得,您讲了一句关键的话,真的……

曹:是啊,你可以、可以表达……

周:你刚才说的“认不认同”……

[拜托两位~“搭档”不是这么做的好不好~你们是来互挺还是来表演二重唱的?偶真想替“partnership”这个词而哭~]

曹:你可以表达。比如说,拿我来说,(强调语气)在『我』来说,就是说,我——不理解什么呢?比如说,你们现在,现在你们呢,就是说在这个气愤上……

漫男B:你知道我们为何气愤吗?

曹:搞、不太搞得清楚……

(众漫迷齐声声讨,听不清楚)

曹:没有!

漫男A:这地步了您还不太清楚呢?

曹:对呀,我、我是搞不太清楚,因为我什么呢?因为你们,因为,就是,在我看来啊,有一个“双重标准”[终于想起周姐姐之前抛出的救命稻草了,拼命捞啊~]。比如说,你说损害了很多利益,盗版的《棋魂》是不是损害了很多利益?他的侵权不是更多?但如果我……漫画迷呢,当然没有一个发表……这个……意见的……

漫女A:哎,曹老师,你这句话说错了,盗版的《棋魂》和你的《棋魂》,这个性质是不一样的。因为盗版其实说只是在版权上……

周:[高频女再创新高]你觉得有什么啊?你觉得有什么不一样?[呃……那就一样叭……就是说,周姐姐您自己认为曹文和盗版的性质是一样的喽。。。那偶们到底还在这里吵啥米呀?挠头不解ing]

漫女B:我先声明一下,这个,关于盗版和正版,这个问题在我们版上已经讨论了可以说是很多了……

周:但是小姐,我想提醒你们一句啊!就是说,关于这个“《棋魂》事件”,最初开始的是从骂盗版开始,骂曹老师盗版,跟骂上古社盗版……

漫男B:我们没有骂盗版,我们只是……

(一片高分贝。。。王子两眼直冒星星。。。当然不是因为看见PPMM说。。。==)

漫男B:我们是在说他剽窃……

周:◎%◎#……#×#¥(持续高分贝中,原谅某只的耳朵米装LPF)

漫男B:盗版和剽窃这两个概念是完全不同的……

周:您听我、您听我把话说完。[color=blue[这个。。。周姐姐啊,好像明明是您打断了偶方发言叭] 我们觉得它是一个很悲哀的进步[好高深的用词啊,周姐姐,允许偶吐个早上喝的牛乳先],从最初四月底开始……

漫男B:什么地方进步了呢?

周:你听我说啊!

漫男A:你给她说完。

漫女C:嗳,对,轻一点。

周:听我说完。就是,我们觉得是一个很悲哀的进步,是一个什么样很悲哀的进步呢?最先的骂是骂盗版,接着是骂改编,这时盗版跟改编不能骂的时候,就是骂剽窃跟抄袭。[偶们也要与时共进嘛~你们做到啥米地步,偶们就跟着骂到啥米地步喽~你说对不对啊周姐姐?]然后有些人看了文本以后,他觉得剽窃跟抄袭不成立的时候 [谁、啥米时候这么“觉得”了?],他就会骂曹老师写得不好[这个的确是事实啊,偶们不是转移战略目标,而只不过是放开了偶们的眼光,打算全方位各角度来批判曹文罢了~]

(又开始混乱)

漫男B:我想先说明一点……

漫女C:小姐,我,我想……

漫男B:我们最早说改编的时候,是指网络上的那篇东西啊,而不是现在贩卖的那本东西。就是如同您在报纸上所说的,在网络上的那篇和您现在在卖的那本是不一样的。有些东西假如仅仅只是作为一个发表感情交流上面的,我们可以谅解……

周:今天已经太晚了……今天晚上探讨的,今天晚上探讨的是出版……(听不清她在鬼叫啥米)

漫男B:但是,你如果还拿出来卖的话……

周:今天晚上我们探讨的是这个出版物,这个合法的出版物……

(众漫迷嗤笑)

周:网络版那里,上面写同人小说的很多。我们探讨的是这个……

漫女A:但是,你们声明你们那篇是同人小说了吗?

漫男B:对啊。同人小说……

数漫女:你们明明说是原创……

(众漫迷纷纷附和)

周:现在不是同人小说啊![还好,至少你还知道曹文并不是“同人小说”,不然众位同人写手们可就要去哭死了]

(一片嘈杂)

漫女A:那不是同人小说,是不是改编呢?

漫女C:我想问一下,网络连载版是不是同人小说呢?

漫男B:呃……

周:网络版的那个跟我们没有关系(前面听不太清)

漫男B:呃,我们……

(二片嘈杂)

漫女B:但是网络上面的是把……就是新浪网上面的连载是吧?

周:嗯。

漫女B+数漫女:是以曹先生的“原稿”、“原创”来作为新作品,也没有标明是同人……(太乱了,听不清)

周:今天我们希望大家界线,就是说,这个讨论的界线放在出版物上面,毕竟引起轩然大波的是这个出版物。[出版物只是表面现象,看问题还是要看实质滴,你高中的政治老师米有教过你“透过现象看本质”咩周姐姐?]

漫女A:我想问题,就是首先一点是,因为当时有了网络版之后……

漫女B:然后才会有那个出版物……

漫女A:再出了出版物之后,所以才引起轩然大波的。

周:我觉得不是因为出了网络版,再发行它……[这个,原来周姐姐您比偶们自己还清楚偶们气愤起事的原因啊?]

漫男B:那是什么呢?

漫女B:那是否可以讨论网络版和发行版没有关系呢?

周:呃……可以的

漫女A & B:那为什么、为什么内容是这么相似呢?

周:这个……曹老师可以解释,不是我们出版社解释。[周姐姐您应该去做球场中锋,球传得那叫一个漂亮~] 当时我们约曹老师写这个稿子的时候,我们是觉得他用……用他自己的围棋语言在讲一个故事。那么事实上,对我们出版社来说,我们是希望他能够用一个传统的……就是中国传统的围棋文化跟……中国传统的围棋来讲述一个中国的围棋故事[好拙劣的绕口令 ==b]……

(众漫迷开始用上海话私聊)

周:(继续)这就是我们出版的初衷。对曹老师来说,呃嗯……你们,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看法[好一个“各种各样的看法”],因为进入了评判阶段,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看法。对于曹老师来说,他事实上也是一个没有多大心眼的人,他来说,也是一个马上就要退休的人,他就是觉得,包括我们出版社,都是震撼于《光之棋》对这个日本围棋的影响。他就觉得,他写一部这样的中国的围棋小说,让更多的小孩能够去学围棋,最后他的初衷也是我们出版的初衷。

漫女C:那小姐我想问一下,就是你们会去让,呃……让曹老师联系去出版这本,是不是先看到网络的那一本之后才开始和曹老师联系的?

周:对啊,网络上面我们看到第五回。

漫女C:呃,那你们就是说你们网络版本已经看过了,那发行版也就……

漫男C:第五回……

周:我们只看到第五回。

漫女C:呃,嗯,那么,发行版的时候,你们也等于说,应该是校过稿的……两个版本……那,发行版的那个,发行版你们肯定也看过吧?

漫女B:发行版你们有校稿吧?

漫女C:啊,那么,前五回和发行版的前五回,就……因为你们就说只看了前五回嘛,那么两者前五回,当中之间的相似程度,我相信……你们当初看稿的时候,也应该知道吧?

周:你……指的这个“相似程度”有什么意义?[意义可大了去了啊周姐姐~就是因为“相似程度”高才知道你们是在抄袭剽窃啊~]您觉得这个相似程度导致了剽窃还是盗版?

(一石激起千层浪)

漫女C:这就是我们今天。。。

漫男C:这就是要认定是“剽窃”还是“借鉴”的界线。。。

周:(提高分贝,歇斯底里)你们为什么要把那个网络版和出版物合在一块儿啊?[因为他们是关键的呈堂证物呀周姐姐~]

曹:对,我、我就是感到非常奇怪呀!

漫男B:因为我们最早看到的就是网络版,这给我们留下第一个印象……

(一片嘈杂,听不清)

周:先、先让我说完好不好?[您的独白还米结束啊……呵欠……] 我觉得……觉得首先……

曹:看看,让我来说,我就感到非常奇怪了,这个网络版是我写的……

众漫迷:对呀,对。

曹:这是我自己写的。我把这个,就是,我自己觉得我可以保留的东西,我全保留下来了[“保留”得好啊曹爷爷~]……这……这是保留我自己的东西啊!

漫女A:那您保留了多少呢?您保留的?

漫女D:(您的)《棋魂》连载的时候,是以他们的名字,都是以他们,您说的那个日本的《光之棋》里……

曹:没有,我当时在这个……你、你们就还是没有看懂嘛[看是看懂了,只是米有听懂您在讲啥米 ==]。我当时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我是写了一个嘛,就是说,我把这个围……这个《棋魂》的漫画改编成小说……[您还是承认是“改编”啦~请问有授权嘛曹爷爷?]

漫女B:对呀。

曹:这是自古以来第一回 [这个,不赞一下不行啊~],我是承认,我这是改编的。[赞到爆啊~]

(众漫迷责难)

曹:但是呢,后来我越改越斜了[不确定是“斜”还是“邪”,总之两个字都很对头说~]……不,不,不成改编,我这是网络版改编[默。。。曹爷爷您是不是吃药时间到了?]……但是我是觉得有些点子……

周:我是觉得曹老师在写他自己的故事……

漫女C:但是……

曹:我、我们觉得,就是说,写自己的东西,你这个已经完全是自个儿的东西了。为什么,还要就是这样的,所以我……

漫女A:但是你到后面自己的东西还是用了人家的名字。

曹:没有啊~我后来怎么有……

漫男A:曹老师,网络版里面……

曹:网络版里面就一直是……

(一片嘈杂)

(后略)...

---------
以上。

大家一起来kuso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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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能有这么帅的沙悟净..那双长腿叫人好想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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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4-05-28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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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4-05-28
kaka.....王子辛苦了阿~~~~~

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云不在多,有日则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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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4-05-28
==
那位周姐姐还真能说啊~~~

曹大师呢……完全是搞不清楚状况……

女神永在我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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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4-05-28
没建设性啊~~
浪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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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4-05-28
偶个人觉得超强的是这几段:

1。
周:那您觉得就是说,这个书就是按您的标准,就是说您觉得这个作品和这个……日本的《光之棋》很像 ,那您想说明一个什么问题?

2。
漫女A:哎,曹老师,你这句话说错了,盗版的《棋魂》和你的《棋魂》,这个性质是不一样的。因为盗版其实说只是在版权上……

周:你觉得有什么啊?你觉得有什么不一样?

3。
周:你……指的这个“相似程度”有什么意义?

4。
曹:我当时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我是写了一个嘛,就是说,我把这个围……这个《棋魂》的漫画改编成小说……

曹:这是自古以来第一回,我是承认,我这是改编的。

曹:但是呢,后来我越改越斜了……不,不,不成改编,我这是网络版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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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强到米话说。。。郑重膜拜一下。。。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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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能有这么帅的沙悟净..那双长腿叫人好想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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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4-05-28
理解不能中……怎么搞得跟和外星人谈判一样啊?

常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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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4-05-28
我喜欢这段^^
-------------------------
漫女A:哎,曹老师,你这句话说错了,盗版的《棋魂》和你的《棋魂》,这个性质是不一样的。因为盗版其实说只是在版权上……

周:你觉得有什么啊?你觉得有什么不一样?
------------------------
呵呵,原来**和盗版的是一样的啊.......这就是出版社的态度.....五体投地......



一緒にヤオイの道を突き進みましょ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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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4-05-28
哎,还真是失败!
被动漫迷都说成这样了,也将是没什么市场的了.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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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4-05-28
实在是不是哭笑不得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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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4-05-28
这样看看曹老还是挺可怜的。。。。。。。。

我是懒人我怕谁
懒是一种气质,学不来的...
Satyagraha是完全的自我谦让,彻底的忍辱,无限的忍耐和正大光明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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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4-05-28
本来对曹志林有点不爽...毕竟抄袭别人的
但是后来下了个卖书时的录像和现场录音......有点不舒服了..
太过火了......都是可以当别人父亲的人了.被那么围攻..

现在都觉得有点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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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4-05-28
引用
最初由 collo 发布
本来对曹志林有点不爽...毕竟抄袭别人的
但是后来下了个卖书时的录像和现场录音......有点不舒服了..
太过火了......都是可以当别人父亲的人了.被那么围攻..

现在都觉得有点不舒服..


58岁不要说当父亲,当爷爷也不嫌小了。
可是都这么大把年纪了,被“围攻”可怜,那抄袭就可以?就没有错?因为他“可怜”,所以做什么都是对的,都不必受到追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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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4-05-29
什么时候的事啊,哎,消息太不灵通了,我也想看,我想看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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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4-05-29
"啊,这个很有功夫的人同样也是断了一只手、....,然后那边人也是有把铁剑的,那个人铁剑挥得也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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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這不是在說劍風傳奇(Berserk) 中的格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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