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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不解,问一个属于版规技术上的问题

楼层直达
级别: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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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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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6-06-14
对某个区的版主处理上有异议,应当去版务处理公告区。

风纪警察名单,有事请PM
都在晒,我也晒
级别: 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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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6-06-14
你确实违反版规了

另,如果真想反映这种问题可以去版务区

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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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6-06-14
支持砍掉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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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6-06-14
版主做的是B的判断,楼主不要妄自揣测他人的想法
级别: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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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6-06-14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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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6-06-14
阁下应该先检讨一下自己的言语是否文明

虽然这贴不是我处理的,但是至少阁下的那句话确实有污染环境的嫌疑

我觉得个人的倾向性是客观存在,但是假如通过一些不文明的言语表达出来,那么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对他人的影响

另外阁下还有一个判断上的错误,那就是阁下您的出发点有问题,阁下您的帖子被关闭,如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与版主进行沟通,了解被关闭的原因,协调处理结果.但是您以自己的判断得出了一个同样令他人也无法认同的结果,我想这样的主观臆断是不好的.

至于版主是否滥用权力和是否需要道歉的问题,我认为没必要去讨论,阁下您的问题在前,要修正要道歉也首先应由阁下开始,版主在处理此问题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如有异议,欢迎通过正常公正的渠道提出来,我想版主会认真考虑阁下正当合理的要求.本贴不受理任何形式和内容的吵架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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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6-06-14
Re: 违规的第方在哪里,可否给我有关版规的连接?
引用
最初由 sin__lust 发布
另外我认为那位版主的想法简直是一目了然,看不出来的人应当不是真看不出来吧

另外,各位回帖的人可否在自己帖子的开头注明诸如:“我是漫游说话管事儿的”,这样我可以在一些无用的帖子上少浪费时间


您这贴首先发在水区,回帖的大部分有管理的权力和义务,当然您可以选择不去理会,有问题可以直接找当事人.
级别: 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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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6-06-14
管理规定

04. 对于发表反动言论、愤青言论、粗言秽语低俗言论者,一律从严处理。

18. 禁止无理取闹,禁止无缘无故乱说“渣”、“垃圾”等贬低主题内容的词汇


游戏区活动规则:

3. 讨论时要友善,人各有志,不可强求,协商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正确途径。
4. 不爽管理人员或其他成员的行为、言论、管理方法及做法的,可以到公告区进行反映或者复议,本区内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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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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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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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6-06-14
引用
最初由 sin__lust 发布
第一次买掌机,主要是实在抵挡不住即将发售的塞尔达的诱惑,马里奥兄弟超爽,值了~

wii只要一出含光公主便去买,xbox360则是和gears of war一起购买,至于ps3,就算出到ff31我也不会去买,反正生化5是多机种,松野快跳槽吧,索尼就可以和square一起去吃屎了,可怜了enix不过[/ku]


1、贴子如果是先发在水区的,那就从水区开始

※※※漫游水世界导航〖5/12/2006不断更新ing〗※※※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185403

☆☆“水世界”相关管理条例☆☆

(二)严禁发有关色情(包括成人话题)牵涉政治和攻击别人的帖子,一旦发现删帖处理。
帖子中出现粗话或脏话的,第一次删除+警告,情节严重的直接禁言!
涉及恶心恐怖的主题内容请在标题注明“内有XX非喜勿入”等提示。

2、接着是游戏区

[重要]游戏区管理规定(内含重要内容,请务必详细阅读)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392818

☆最高注意事项☆

2. 搞人身攻击的,无端挑起事端的,一律斩立决。

除以上规定外,根据本区的特点,以下各管理内容亦请大家严格遵照执行

04. 对于发表反动言论、愤青言论、粗言秽语低俗言论者,一律从严处理。
级别: 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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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6-06-14
恩,我从来都没想让自己的回复显得很专业,专业的回复,能当饺子吃么?能当钱花么?能开出去兜风么?

另外,警察局没权力枪毙任何人,给犯罪嫌疑人摘除嫌疑二字的是法院,前提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

提醒阁下,要想处理问题,就别总想揪出来些什么东西把版主打得满地找牙,别人或许会陪您过上几招,对于我个人,对不起,我没这时间.

说别的没什么用,您先回答您那贴中的字眼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
级别: 风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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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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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in__lust 发布


ok,平心而论,04我承认沾边。关于18,不满sony和square是无缘无故?有同感的在那贴里也不只我一个

最关键的“ 讨论时要友善,人各有志,不可强求,协商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正确途径。”,我看到的是版主在没有任何协商诚意的条件下使用了权力。
还有链接谢谢

S青和N青,DQ和FF FANS,这个帖子完全可以引发大规模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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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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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in__lust 发布


ok,平心而论,04我承认沾边。关于18,不满sony和square是无缘无故?有同感的在那贴里也不只我一个

最关键的“ 讨论时要友善,人各有志,不可强求,协商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正确途径。”,我看到的是版主在没有任何协商诚意的条件下使用了权力。
还有链接谢谢


那我再问您一个问题,您在事情出现之后,是否有找过当事人协调这个问题呢?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您的推论呢?

版主锁了您的帖子,您不是主动去找版主协商解决问题,而是跑出来让版主道歉,这是有诚意的表现么?您上面那一大堆话是有诚意的表现么?你若没有诚意,又如何要求别人对您有诚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