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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我的宝贝》[1~6](2,6是狗狗队参赛作品)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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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写这个东西的时候很想写上它一百八十篇(笑),写成三毛的《我的宝贝》那样的一本书。写了一点之后觉得难以为继了,贴上来大家看看吧。
  其实我想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很重要的宝贝,如果你的东西有故事可以讲讲的话,那不妨说说呀。


我的宝贝

1 日记本

  突然的发现书包里这个红色的本子很旧了。

  我以前有过很多的本子,上面都大同小异的写了几页,之后就是陈旧的有了味道的年深日久的空白了。很少有几次能坚持写很长时间,所以也就几乎没有几个本能写满。有的时候偶尔的捡出哪个本子翻看上面如史前文明的遗迹一般遥远沧桑得甚至有一点陌生的文字以及少量的文字背后大量的空白的,然后使劲的在心里骂自己——怎么如此的不能坚持没有长性,而且,口口声声的大叫着环保的人这样的浪费纸张也是不可原谅的。再然后也许就会心血来潮的接着在后面写起来,又写他个三五页。最后那个无疾而终的结果是没有办法改变的,几乎所有的本子最后都会不可避免的失宠最后被我变成一个纪念,再也没有机会充实他们的内容。

  就象我一直以来最喜欢的那个蓝黑花皮面的本子,那上面记下的是我高三的最后一个月到我上大学之前的一段时间,一段不知道死活不知道好歹不顾自己不顾别人没有今天也没有明天的心情,一个没有开始也无所谓结束的故事。只有不小心听到日记里面提到的音乐或者看到那阵子也看过的书的时候,我才会恍然大悟的发现原来自己也有过如此一段疯狂的回忆,想起那种甜蜜又酸楚的心情就是那样呀。

  那个本子因为我的逃避和放弃后来就很少翻出来看了,所以也就没有机会破旧下去,它就那么鲜亮美丽的躺在我的床头,和我的枕边书在一起。它的上面是一本比我甚至我父亲的岁数都要大的圣经,繁体字,英汉对照的,我从那上面学会用英文说就让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它镇着我的日记压着我骨子里的疯狂。就好象孙悟空头上那个前松后紧左轻右重的金箍——我想,我是没有机会再做那个跳脱跋扈的高三野孩子了。也许我应该就这样压抑压抑然后在压抑中功德圆满,也许期望自己远离过去的颠倒梦想才是最现实的。我不知道。

  现在手里这红色的本子买来的时候也算是风华绝代了。大红色的封面、漆黑的扉页还有里面只有横格的素净的纸张都让我一下子爱上了它。于是毫不犹豫的买下来,又顺便的买了一本白色封面的和一本蓝色封面的陪它,凑成一个系列。狐狐说这么厚的本儿你哪辈子才能写完呀。一句话说的我也有一点担心。不过买那个本子之前我刚好写完了一个极小的本,正是欢欣鼓舞的时候,所以还是不管不顾的开始用自己最喜欢的红色的本儿。

  那之前写完的那个本总共只有八十页都不到,每页写一到两百个字。一开始的时候是我和黏土和写的,因为我叫皮皮她叫土土所以本子上面署的就是坡坡。本子也有个名字叫“网络症候群”,因为一开始我们在那个本子上写字聊天,象在网上一样,而且我们聊的内容也大都跟网络有关,什么哪个网友好哪个网友不好之类的很琐碎的短长。这样的聊天让我很舒服,因为这多少让我想起小时侯上课的时候每个人都写过传过读过运气不好的时候还被老师擒获过的纸条。可惜这样的聊天随着我去西安实习而告一段落。去西安的时候,我带上了我的《网络症候群》,从上火车开始就抽空的写它和两本漫画书的空白。在西安的日子,网吧是我消磨时间最多的地方,其次就是我们住的旅馆的大堂了。没有网可以上的时候我常常坐在大堂里往小本上写字,要不就是在前台打电话。就是在大堂的沙发上我写下了我在西安写的东西里最满意的一篇,关于历史博物馆的。

  红色的本子的用途基本跟它的前任那本有始有终的《网络症候群》一样,聊天和写东西都有。不过仔细算算这个本子还是写字写的比较多一些。那上面有我好多作文的第一稿,翻翻我的在线日记再看看这个本子你就会看见那些段子的根儿。还有一些信件。另外就是此刻我正在写的这段也许明天就会贴上去,可是很可能等贴上去的时候已经变了样的文字。去年的这个时候,我正处在对这个本子的热恋期,那个时候写的是比较多的。现在看看这本子的第一个记录是2000年的9月21日,在一个网友家,然后的有明显时间记录的日子就是11月27日,我在一个地方等人等的无聊就在这个本子上写一封信,再往后的有日期的就是今年我过生日那天了。到现在为止,这个本子共写了22页,每页四百至四百五十字左右。

  今天写这个东西是因为我发现写的少的红皮本儿由于在书包里放的时间太久而不可避免的破旧了,写过的页明显变的很松懈,一副随时可能散架的样子,所以赶紧的往上面写东西,写存在过的没存在过的故事,写自己的人家的心情,写曾经属于我的日记本的美好过去和必将属于它的黯淡未来,不管怎么样,我还是希望这个本子能体面的充实的结束的。希望它会觉得被我写的岁月是一段闪亮的日子。

  谨以上面的文字向我所有的日记本致敬。并附上去年写于红皮本的日记一篇作为《我的宝贝》的序。




  有好久不在无政府泡着了,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就是有点累了,觉得。其实每天都会去看看,可是经常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对论坛、留言板都有了几分的害怕,话说的很少,通常就是看看而已。连日记本上阿明的留言都没有勇气去回复了,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东西还是坚持在写,虽然慢,可是从来没有停下来过。就是觉得心情好象跟以前相比变了好多,有的东西只想写给自己或者其他特定的人看,有的东西写了之后有没有人看都无所谓,就是找不到那种很希望大家看我的东西的感觉了。

  《我的宝贝》是一个有一点特别的东西吧,是写给哥哥一个人看的。土土问过我,我的《碧缘》是不是为了哥哥写的。那个东西确实不是的,不过这次的《我的宝贝》是。因为在去西安之前哥哥特地赶着把《侠之大者》写完,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一直想给哥哥写点什么。《我的宝贝》写的不是很好,不过我会慢慢的多写一点给哥哥看。这次为哥哥写东西,让我有一点“为你出刀”的感觉,而且,这次我是“含笑,出刀”。

  高中吧,开始看的三毛,看的最多的就是《我的宝贝》。喜欢那一个个小小的故事,觉得能这样翻翻拣拣的写写身边琐碎的东西也满好玩的。后来明白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一些宝贝,不一定值钱,但是在自己的心里觉得极其重要。我是一个看不开的人,所以很就执著于一些东西,虽然有的时候会觉得应该把东西给最配它们的人,可是这不也正是我看不开的一种表现吗?所以,渐渐的,我的手里开始有了那许多不值钱也没什么正经用处的宝贝,每件宝贝都有一段我难以忘怀的故事。所以要把这些故事写下来,写生命中已经过去的或正在进行中的一段段缘,写那一个个意外,和那意外背后的注定。哥哥说每个人都是有故事的,不管他看起来多么的普通。我觉得也是。可惜很多人把太多的令他们心动的故事仅仅的留在了记忆中。

  我今天会写下这些字,只是因为我不要别人也为我的宝贝觉得可惜而已。

               
皮皮露达·长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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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2-12-29
[原创]《我的宝贝》:2 从妈妈手里抢来的蜡染(狗狗队参赛)
2 从妈妈手里抢来的蜡染

  小时侯我妈妈非常不喜欢我,甚至有的时候,我觉得对于她来说,她的女儿只有我的孪生妹妹似的。我和妹妹发生任何的争执她都会毫不犹豫的归咎于我,没有任何的理由。作为母亲的她在那个时候确实是非常不公平的,不公平的让我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是她的亲生女儿,我怀疑自己是因为某些意外而留在她身边的——我们之间应该没有血缘关系。我不能想象我的亲生妈妈居然会把我一个人留在当时刚刚修好的复兴门立交桥上,要不是我的叔叔路过把我捡了回来,可能那个不到四岁的我早就从那立交桥的护栏间钻过去掉在桥下了。就算她是不小心把我忘在那里的,我想我也不能原谅她——她是带着我跟妹妹两个人出去玩的,居然能那么心安理得的抱着一个女儿回来——她从来就没有把我当成她的女儿。

  我从来也没有想过要亲近她,我被除了妈妈之外的所有人疼爱,也就那样还算健康的长大了。我渐渐的对于“母亲”这个话题有了足够的免疫力,我好象已经可以忽略掉我比别人缺乏的那份母爱了似的。我不再对她抱任何的幻想,好象也确实是不屑于抱任何幻想似的。也许是太年深日久了吧,我只能记得她曾经伤害过我了,可是那种具体的痛的感觉却很模糊了。所以我开始试着给她机会,也是给自己机会互相接近。我不想喜欢她,但是心里能少一点恨总是好的。

  直到我发现我和妈妈居然同样喜欢梁晓声的东西,而且是喜欢他前期的东西的时候,我们之间才是真正的出现了转机。我一向觉得一个人阅读的取向和他的个性什么的有着很大的关系。所以,我觉得喜欢和我看一样的书的妈妈一定和我有着很相似的一面,可能只是原来没有发现而已。我不知道她知不知道我的这些想法,但是确实是从那一阵子开始,她时常的从我这里借书,我总是很公事公办的记帐,好多人都笑过我对于这件事的认真,可是我就是一直这样做。是不是因为我在心底很害怕自己轻易的就被她接近,我用这种方式保持我们的距离?我不太清楚。也许是吧。

  说实话,随着我慢慢的长大,随着我越来越多的了解我妈妈,我真的是越来越欣赏她,而且我发现我妈妈虽然没有通过血缘给我一张和她相似的面孔。可是却给了我几乎完全一样的喜好和很接近个性。在我的拒绝中,我们还是一天天的接近起来,我开始当她是我的朋友。我们一起去买东西,一起聊天,虽然聊天的内容多半有关我的妹妹。年初去云南的时候,我们甚至住在一个房间,这是我七岁之后第一次和她同住。我们一起去逛景洪的手工艺街,买一样的东西——我的买给自己,她的买给妹妹。她也要求过为我付钱,可是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就那样拒绝了。我一直笑着说,你还是买下那个东西作为给卡门的礼物吧,她没有来太可惜了。我觉得自己真的不在乎。
  
  在植物园的小摊上,我们挑中了同一幅蜡染,那画的是一个故事,一个有关他们的狂欢的故事。我和妈妈都喜欢那个东西喜欢的要命。可是偏偏只有一幅,我们两个人中注定有一个人要失望。“我真的很喜欢呀。”我拉住爸爸对他说,我知道爸爸一定会偏向我的。“可是咱们家的墙上就差这样的一幅蜡染了。”“我不管,我先看到的。”“那不也是你家吗?”“我要挂在自己的墙上,西单的小屋,不是马家堡的咱们家。”我抢先把钱塞给了卖东西的小姐,请她帮我把那幅蜡染折好,小心的放进了随身背的书包。妈妈看了看爸爸,终于就那样放弃了。就这样,我从她手里抢到了这幅此刻正挂在我的小屋墙上的蜡染。

  我真的没有办法把她当成我的母亲,虽然我叫了她二十一年的妈妈。

  那天在IRC,哥哥说他的哥哥为他带来了妈妈给他的礼物,是一些衣服。那天他说了好多有关他亲爱的妈妈的事儿,还说要给我他家里的电话,说他的妈妈就是我的妈妈。

  看见那句话的一刻,我终于还是哭了。

  我想,也许,我,还是在乎的,关于我的母亲。

               
皮皮露达·长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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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3-01-01
[原创]《我的宝贝》:3 意外的戒指 & 4 锁住姐妹
3 意外的戒指

  我的第一个戒指是奶奶为我带上的,我永远不会忘了那时侯的奶奶拉着我的手对我说“年轻真好,带什么都好看。”的样子。在那之后不久,奶奶就去世了。这戒指记载了我和奶奶的最后一次亲近。

  很小的时候看见过奶奶的结婚照片,很是惊诧于她的美丽。照片上的女子是那样绝品的人物,端正秀丽的五官里隐隐的透着一份精明,就像我一贯知道的我的“老太太”。

  我们这一辈都管奶奶叫“老太太”,不管是嫡孙还是外孙。而且也都跟老太太很亲,不管是不是被老太太拉扯大的。老太太总是让我们觉得她的爱最公平了,所以每个孩子都是那样的喜欢亲近她。

  老太太是个极聪明的人,做一手漂亮的针线活,我最得意的成就就是把自己盘的扣子拿给老太太看,听老太太夸我手巧,说这么多孩子里就是我随了她的手巧。可是除了手工之外,说实话,我还真的没有盼望过自己能跟她的聪明相比,那是一种经历过很多故事之后的大智慧,是一种做人的艺术。别说现在这个少不更事的我了,就算我真的到了奶奶的年纪恐怕也不能完全体会呢。

  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聪明人,最后的一刻还是让她的真情流露了出来,她还是告诉了所有人谁是她心里最宠爱的孩子。她拉着那个孩子的手为她带上了自己的戒指,那个幸运的孩子,就是我。

  这是一个很意外的戒指因为原来的我从来不敢奢望自己能在那许多人的面前得到老太太所有的爱。就是那一瞬,我发现原来老太太也是很偏心的,像所有的老人一样。


4 锁住姐妹

  这把锁看起来样子有点奇怪,本来应该锁住东西的地方锁住的是三把钥匙。这是我和土土的心锁,它锁住的是我们这一辈子的缘。

  刚上初中的时候,我和土土只是同坐一辆公车的两个陌生人而已。我不是那种很活跃的孩子,也不喜欢主动的接近什么人,最重要的是我找不到和我爱好相近的朋友。那个时候的我,对好多人都保持着一种礼貌上的友谊,可是我的心里一直在等待一个能和我说到一起的人。后来慢慢的,开始和高楠他们混的熟了起来,那是我第一次发现还有男生也看《红楼梦》。土土对于我来说却一直很遥远,我们很莫名其妙的就是很生疏。

  不记得是什么让我和土土之间那奇怪的障碍一下子消失了,是武侠小说?在土土版的故事里好象是的,可是我觉得不太可能——我根本就不会给我不熟悉的朋友讲这种故事呀。反正,我们就是一下子变成了姐妹,变成了那种狼狈为奸的姐妹。我借给她武侠小说,把原本很古典淑女味的土土彻底的拖下了水。也许她是从认识我的那天开始就注定要为了武侠小说而偷偷摸摸的和她老妈斗争到底了。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对于她那个据说还满欣赏我的妈妈充满了畏惧——做贼心虚呀。

  可能土土现在还不知道,我记忆中的我很欣赏她的一刻好象是她说她看《杨家将》哭得淅沥哗啦的。那是不是我第一次从心理上接受这个人我不敢确定,但是那一刻留在我心里的记忆确是这么多年都不曾磨去的。

  我和土土是正经结拜过的姐妹,还有杜鹃和谢涓涓。我最小,虽说只不过小土土两天而已。她就那样堂而皇之的做我我的三姐,还占走了萍踪这个好名字。教训呀,下辈子投胎的时候一定要跑快一点,我要做土土的姐姐。不过,说实话做土土的妹妹还不错,侠影这个名字也满好听的。

  毕业的时候我们都很明智的知道了我们肯定要分开了,而且可能有一些东西会改变,所以总想千方百计的把我们拴在一起。于是就有了这样的两个锁,她把开她的锁的钥匙锁在了我的锁上,我把我的钥匙锁在了她的锁上。据说这个世界上同型号的锁有一千种不同的机关,那么冒充我们的另一个人的成功的几率是一千分之一乘一千分之一,就是一百万分之一,嘻嘻,用姐姐不懂的概率的术语来说这绝对是小概率事件了,是比我中大奖更加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上了高中我们曾经冷淡过一阵子——成长吧,可能都会有一点反常的。可是我们是被锁住的,当然没有那么容易就分开了。网络还是让我们重新找到了对方,更找回了那种在一起的感觉。这锁也许真的能锁住我们之间那份缘分吧。

  这是一把再普通不过的小锁。可是因为故事,因为我心爱的土土,它变得特别。
 

               
皮皮露达·长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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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3-01-05
[原创]《我的宝贝》:5 第一次逃学
5 第一次逃学

  这张生日卡上写满了不着四六的话,它来自我的初中同学。送卡的是我们班唯一有名称的小集体,他们叫“三仙”。

  其实不过是三个戴眼镜的男生——“三瞎”罢了,他们却得意洋洋的一直自称是神仙,如此的脸皮真是让当年那个小小的皮皮叹为观止艳羡不已。不过直到今天还是不明白当年的他们是怎么变成一伙的,要知道虽说他们三个的功课都还不错,可是平时根本看不见他们在一起玩的。后来他们就宣布非邪教组织——三仙成立了。然后就表现的亲密了起来。

  杨轩跟我有着一样的伟大的美丽的悦耳的有着优良的革命传统的在历史上也颇有影响的姓氏(知道我姓什么了吧,和我五百年前是一家的兄弟姐妹请举手^j^),他是他们三个人里我最熟悉的家伙。当然,要说起对他的熟悉我跟黏土姐姐比起来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杨轩是我们班曾经的数学课代表,负责收土土最害怕最厌恶的作业,所以,土土的初中三年一直是在杨轩的手里讨生活的,想来一定比我熟悉,切肤之痛呀。不过,我跟杨轩也算不错的了,他一向跟女生比较严肃,好象对我还好。我和他在物理奥校是同学,我知道这家伙最大的弱点——酒精过敏——做比重计的实验的时候,杨轩坚持让我把沾过酒精的试管洗干净再拿回我们的桌子,因为哪怕只是闻到一点挥发出来的酒精,他就要受不了。这跟H2里面的橘英雄差不多,嘻嘻,天知道杨轩连在体育方面的天赋都很象橘呢。上数学课的时候杨轩经常因为接下茬被老师赶到教室外面去,每次他被轰出去之后,我都能从窗口看到他在操场的另一边的单杠那里做引体向上,一个接一个,不停的那种。一口气做二、三十个引体向上对于杨轩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听他说他小时侯在山西老家上小学,他们那里有狼,所以他的书包里永远有一根抡起来一扫一大片的桌子腿。杨轩是我印象中的第一个猛男。不过,这是一个念过好多的没有用的书的很聪明的猛男。

  李炀是他们三个,甚至是我认识的同年龄的小孩子里最有奸商气质的。好象土土跟他买过漫画吧,估计她一定会对我说的话有着我都想象不到的深刻了解。这个小孩简直太会做买卖了,跟他打交道的人永远不会不吃亏。后来他去了上海念大学。我在这里仅仅凭空的猜想他跟一向以精明著称的上海人打交道的风采,就已经崇拜的五体投地了。那个我认识的李炀这次一定是把他做奸商的才华发挥的淋漓尽致了,那对于他来说一定是充满快感的。

  张巍跟我上了同一间大学。那个当年不声不响的蔫男生的大学时光里写满了两个字,那就是嬉皮。我念大学的过程也就是逐渐熟悉习惯张巍的嬉皮士造型的过程,从一开始的被他的脏裤子长头发吓一跳到后来的觉得有一点尴最后终于发展成了可以完全不当一回事。不过,可怜的是我所有的其他初中同学了——脏破长的牛仔裤、脏乱长的头发成了我初中同学的注册商标——每次提到我的初中同学的时候,狐狐的第一反应都是——那个土木系的嬉皮?

  挑那张卡的是杨轩、李炀两个人。那年我们一起考上了市物理奥校。还记得分班之后的第一次课,我们三个趁课间换了一个远离老师的座位,再上课的时候,老师很惊喜的发现他眼前的座位上居然没有了我们,兴高采烈的指着空桌子说,这三个人总算是走了,刚才他们说了整整一节课。

  买卡的那天的上午我们刚刚考完了西城区奥校的入学考试,为了劳逸结合,特决定了当天下午逃课一次,于是约好了去陪我给我的孪生妹妹买生日礼物。结果就在我挑好了礼物正在挑包装纸的当口,杨轩和李炀挑下了这张卡,然后的几个中午他们趁我不在偷偷的翻烂了我桌子里的《新华词典》,写了这张很无厘头的卡,他们在卡上鼓励我学扬声器抽羊角风走阳关道。还说具体事迹请参考我的字典。

  想想就好笑,那是我第一次逃学得到的纪念呀,居然这样的夸张。

  那次逃课之后的周末我们再去上课的时候老师说“你们上礼拜是不是没有来?你们可不知道你们一走这教室里有多安静。”我一直很喜欢这个老师,市奥校的课,前后不过也就是逃过三次吧。

  后来区奥校的考试成绩下来了,我和李炀很不幸的考进了前90名,考上了光荣的小班。

  第一次上完课,老师就说,你们要好好的学,下一次分班还要争取考进小班,以后考高中的时候能……然后他拿出一叠纸,小班每次上课都要进行小测验,这个成绩是要算你们的综合名次的,前三十名可以……我们考试吧。

  我很怕这些东西,上奥校对于我来说只是因为兴趣罢了。可是,被莫名其妙的考了一次之后我突然就不喜欢物理了,不喜欢这里的气氛,于是开始了三天两头的逃学。谁知,暑假前,李炀给了我一张包罗万象的课表,告诉我小班暑假要上的不光是物理,还有英语、数学、作文甚至学习方法。老师说小班最后要有一个综合素质的考试的,前三十名可以保送四中。四中呀,在那个时候 还不知道自己以后能不能上大学的我们的心里那简直就是专门为名牌大学准备的预备班。可是,一想起那疯狂的竞争那六亲不认的大家,我就怕的要死。逃吧,暑假的第三天,一个没出息的小孩望着四中气派的校园叹了口气,踏上她的自行车去了附近的十刹海。

  几乎那个夏天的每个上午我都是在那片水边或者是那边卖书的一条街上打发掉的。那个夏天,我看了好多书,都是大人眼里没有用的闲书。那个夏天我把对北京城那份说不清的乡愁交给了一片水,我愿意让十刹海焚掉我的心。

  后来上了高中,再后来上了大学。逃学,就是一件跟吃饭睡觉一样的普通事了,再也不好玩。

               
皮皮露达·长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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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3-01-08
《我的宝贝》:6 锁住故事(狗狗队参赛)
6 锁住故事

  不知道其他女孩子有没有保存过这样的东西,就是那种发誓要留到自己出嫁做嫁妆的东西。我是有的。我从很小的时候就看上了奶奶当年陪嫁的梳妆台,还有一个很大的樟木箱子。那个时候的我曾经下定决心要把那两件东西当嫁妆带上一辈子。

  可是那两件东西最终还是没能留在我的手里,为了多在屋里塞进一个书柜,我还是把它们请了出去。现在那个樟木箱子不知道归了谁了,但愿不会是被劈了烧掉了吧。那个梳妆台的上半部分我托付给了一个朋友,可能也因为没有地方容纳它们而不在她家了吧。想起来真的为了那个梳妆台有一点可惜,且不说那上面的手工雕花是多么的精美,单说当年我在家里人都要扔掉它的时候想尽办法留下了它,然后又用小刷子蘸着去污粉把它一点点的收拾出来费的那份心,我就觉得它没有的实在是让我有点心疼。在收拾那水银已经脱落的差不多了的镜子的时候我发现那垫着镜子的报纸竟然是民国六年的!看样子,那应该是我奶奶的母亲用过的东西吧,展转的传到我的手里,要是也能做我的嫁妆那就真的可以是一个传奇的故事了。

  今天想说的锁也是我要留给自己做嫁妆的东西,可是和前面两个不太一样。这个锁是我捡到的。

  那时侯,我奶奶家的隔壁住了一对非常老的夫妻,曾经。他们整天拉着窗帘,让别人不能看见他们在屋里干什么。他们之间从来不交谈,总是安安静静的,连锅碗瓢盘撞击的声音都很少。他们没有孩子,而且似乎连亲戚都没有似的。每一个日子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一样的,除了每天不同的《北京日报》,我想不出还有什么能让他们知道自己是活在今天而不是昨日。可是他们就是这样生活着,在没有阳光的沉默中。

  这是一个很古老的四合院,原来的主人的身份已经是无从查考。只有那垂花门、小楼、壁画、花格子还能让人依稀的看出这房子当年的美丽与讲究。内院的房子想来都是主人住的吧,因为内院好象格外的精致似的。走廊和楼梯边上的栏杆的线条都是经过仔细的雕琢的,真的不明白那时侯的人为什么要那么精心的把那许多栏杆的形状都弄的那么复杂,粗细的变化做的很是错落有致。所有的现在只剩下了木头的本色的地方当年都是彩绘的,因为我从拆下的花格子里还能隐约的看出当年上过颜色的痕迹。细心的看,其实垂花门也能看出一点当年的色彩的,那上面应该有过精美的图画吧。楼下的房子里全部铺着极华丽的砖,好象是那种上了釉彩的陶质的砖,铺成一方方的图案。屋子边缘的砖又与中间的不同,是那种专门做的边缘的图案。楼上的房子里则是一水的地板,那种经历了上百年还没有怎么变形的地板。据老辈的人说,那楼上的木地板上原先是有一层皮子的地毡的,那上面也是有花纹的。可是被踩的年头多了,那皮子就破了,慢慢的被剥去了,露出的黑糊糊的地板。他们说我家隔壁的李家一直没有人走来走去的,那花纹一定还在。我小的时候就一直非常希望能看见那些传说中的这房子曾经美丽的证据,可是却一直不敢接近那老夫妻。

  后来大了一点的我开始为他们带报纸,搬东西,有的时候也到他们的屋子里去坐坐,查报纸写假期作业。他们的屋子里的家具很简单。只有碗橱、衣柜、书架、书桌、两把藤椅、一个单人沙发、一张铜的双人床和一张老式的单人床,是那种电视里看见过的小姐的房里用的床。那是一间没有明显的时间标志的房间,在这里,好象一切都是静止的——迟暮的老人、陈旧的家具。在他们中间的我总是觉得有一点异样,那可能是一种属于孩子的直觉吧。

  也听说过一些关于他们的故事,都是零零碎碎的拼不起来的故事。什么那个老头的家里特别有钱,现在所有的财产都在他的名下,什么那个老太太不能生孩子,当初就是图谋这老头的钱才嫁给他的,还听说那老太太曾经是有名的美女,年轻的时候接受过极好的教育,是大家闺秀。反正听说的越多我就越觉得不了解他们,他们身上的神秘感越发的浓了起来,酽的化不开。

  差不多是十年之前的一天吧,快到旧历年的一个日子,老太太突然过来敲我家的门,说她丈夫不行了。我清清楚楚的记住了了她说那句话的时候的冷静——一种事不关己甚至是有一点幸灾乐祸的样子。我奶奶赶紧叫了救护车把那个老头送去了医院。当老头平安脱险的消息被转告给老太太的时候,她没有一点的欣喜。这个故事的结局就在它似乎将要到达高潮的时候提前来临了——那个年还没有过到一半,老太太就突然病倒了,而且很快的就衰竭而死,在正月十五的晚上。传言说她是累死的,她跟她老头子比赛了一辈子,就是希望对方能死在自己的前头,老头子是怕这老太太侵占他的家产,老太太则是怕老头子再娶。就这样拼了几十年。人算不如天算呀。直到最后,当她几乎可以确定的知道她即将胜利的时候,她失去了比下去的勇气,也失去了活下去的兴趣。人的生命可能就是这样可悲。

  那个时候的我并不懂得大人们说的这些话,我感兴趣的只是那个老太太年轻时候究竟有多漂亮,可惜我可能永远没有办法知道了。

  老太太死了之后,老头一直没回过这个院子,有几个据说是他的亲戚的人到他家搬走了那据说是装满了帐本和房契的书桌,然后把其他的家具扔到了大街上。我想,他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在那些搬东西的人走了之后,我曾经一个人走进过那间房子,看见了那块传说中的有色彩的地板。那里原来是放那老太太的单人床的地方。在那片美丽的皮质的地毡之上,我看到了一个大大的铜锁,锁眼了插着它的钥匙。那铜锁可能在那里躺了很多年了吧,上面积满了灰尘。我试着轻轻的转了转钥匙,那钥匙孔吱吱的叫着松动了起来。这是一把还能用的锁。我猜它一定是锁进了那个女人一辈子的故事吧,就是我拼命想知道的那些故事。

  所以我把锁留了下来,我希望等到我长大之后,我能有一个木头箱子,一个精致的包着铜角的木头箱子。我要把我生命中的值得纪念的东西锁进去,用这把锁。让它再见证另一个女人的故事。希望这次它见证的故事的女主角心中没有仇恨。






PS:虽然《我的宝贝》还有其他的故事,而且我的机器里也确实还是有存货的,可是我决定就把连载结束在这里。等我慢慢的再写够了一定的数目再贴吧。如果你看了之后觉得耽误了时间,那么我说对不起,因为故事都是真的,所以可能没有编出来的精彩;如果你看完了觉得挺好玩,那么好好想想你钟爱的东西也一定藏着有趣的故事吧,何妨拿出来跟大家一起分享呢?

               
皮皮露达·长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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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3-01-08
如果你看了之后觉得耽误了时间,那么我说对不起,因为故事都是真的,所以可能没有编出来的精彩;

现实里的故事...虽然没那么精彩..但是却更真实....难道不是么? 呵呵.....

支持皮皮...继续吧..偶会慢慢看完你的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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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3-01-09
皮皮最后的这篇故事依然精彩,这篇关于锁的故事以及这些记忆我想不是一下子就能诉说的尽的,尽管如此,啦啦同样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感动。因为,在同样的四合院里(应该是比四合院还要大很多的那种),啦啦也有着曾经的童年,雕花的扶梯,精致却被粉刷过而失色的砖墙,种着树的大院子,夏天飘落的那颗叫不上名字的大树上的花,冬天院子里小山上的雪人,还有踩上去就会咯吱咯吱响的楼梯,地板的颜色已经黯淡却依然结识,阴暗诡异的阁楼…………,还有什么呢?还有的大概就是颜色吧,四季里院子不同的颜色,在那样的院子里,剩下的,大概也只有颜色的回忆了。

依然期待,皮皮以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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