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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零村雨ID的后续处理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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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后自称是零村雨ID原使用者向我解释,ID外借他人才导致了那个发帖,并请求如果借用人发帖解释,可回收冷处理,考虑到删除有碍视听,回收并标记原因

2.解释帖有数张照片显示抱枕套的售卖场所,故零村雨ID原发布虚假消息的处罚撤销,更改为售卖者未经申请发布商业广告,并隐讳炒作


处罚:继续禁言观察


零村雨ID原使用者同意此事已经解决,今后各商家请做广告前申请,以免误伤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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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8-08-24
公布了IP之后,你们想怎么换IP,甚至互相借账号上线撒赖都行,至于你们喜欢怎么继续去避重就轻,然后借题发挥,这里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我是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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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8-08-24
www.ip138.com IP查询(搜索IP地址的地理位置)

您的IP地址是:[218.1.196.168] 来自:上海市 电信(徐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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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8-08-24
您的IP地址是:[218.1.85.106] 来自:上海市 电信(徐汇区)

借号是我的问题,我愿意接受处罚,但是我借的对象不是sarkura,给他造成的困扰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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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8-08-24
事情对错我不管,我只不过证明下当时sarkura回国后的那两贴是在此地一边抽零村雨一边发的。
现在此时此地是和零村雨在一起,sarkura不在场,并且证明下这里是上海很多做这行的BOSS们经常群P的地方……还有……这里连接FTTB+LAN的电脑不止一台……

您的IP地址是:[218.1.85.106] 来自:上海市 电信(徐汇区)

PS:某s其实你除非把零村雨打包给l大快递过去让他亲自审问,否则你最多只能证明起码你的号是自己在用,你的两贴代表了自己的本意,至于你用没用他的号,我证明了人家也是可以不信的……现在说的也无非证明了零村雨会来这里……不过起码l大的以IP地址为说法认定你借用零村雨的ID并不能完全站住脚。

6月26,Paradise Lost一出,諸神讓位——


necrophilia,究竟是对死者挽留的自我麻醉,对物欲诱惑的赤裸释放,还是对死亡超脱的叶公好龙?
▧▧▧我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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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8-08-23
[新闻]【参展决定】ComicMarket 74th上终于出现大陆画师的立体物作品了!
零村雨:218.1.84.122

[公告]关于零村雨ID的后续处理
SARKURA:218.1.84.40    218.1.196.179

上海市 电信(徐汇区)







零村雨1号机:60.63.52.138

零村雨(08-03-2007 19:18):60.63.54.199

上海市 有线通(长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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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8-08-23
引用
最初由 kofcmh 发布
这事闹的动静挺大的啊……
很多人都在关注结果中……
不过不是假的是件好事

恩 关注中的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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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8-08-23
这事闹的动静挺大的啊……
很多人都在关注结果中……
不过不是假的是件好事

欢迎光临祖玛玩具,专营动漫、游戏模型人偶手办等,点击进入
QQ:412450510
MSN:kofcmh@msn.com
手机:1339178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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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8-08-23

L版我希望你看清楚我的要求,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一味的避重就轻没有必要。对于上面你的说明:
1)、各个版主有各个版主的行事方式,我接受;
2)& 3)、我上面说清楚了,也一再强调零村雨行为与我无关,他发他的信息公布,他可能有想法利用这个给自己带来利润,但是我是以我自己注册的ID发的事后的共享贴。
第一我注册了,我发了没有附带任何有关我的宣传信息,我要我的贴没错吧?
第二请公示我借用他的ID的证据,L版一直在这个问题上斩钉截铁的肯定是有证据的
所以我不接受;
4)、我到现在有提过我代表谁吗?我也没有说过我要代替谁来如之何,请L版不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再次申明,请对sarkura讲话,不要说着说着又跑题了。

对于上面我的希望:
1)、满意
2)、如果L版认为【公告】即是正名,给予锁帖+同时存在以做对比作为对于“虚假信息”这一说法的道歉的一种形式,我也满意
3)、你没谈到
4)、也没谈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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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8-08-23
某汝你竟然看那说明了……

另:确实打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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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8-08-23
仔细看某说明连LO叔的名字都打错了……

脑残,买多了一本ギャラクシーエンジェル画集 ANGELS II~KANAN's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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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8-08-23
LS一些新ID请自重,这里不是你们的地,不是起哄和群起发言就能为所欲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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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8-08-23
我解释如下

1.保留两次公告,并且锁定前一次公告,并且第2次公告已经说明撤销原处罚,是让大家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

2.对于不敢进行正式申请,借用别人ID发布商业信息的商家,论坛不对他的名誉受损负担什么责任

3.由于SARKURA 并非已经通过申请的商家,而零村雨这一ID已经通过广告区申请的商家,并且SARKURA违规借用零村雨ID发帖而有所关联,所以以他的说法为准,而他一直都对我说这是出于好意,那希望别人不要扭曲他的意思

4.请SARKURA在处理这事的时候,不要抬出澄空论坛来挑动两个论坛的关系,否则我有理由相信这是煽动两个论坛交恶而从重处理,如果仍然执著地认为对澄空论坛构成了不良的影响,请澄空论坛的管理员出面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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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8-08-23
LS没看懂得话就别说什么错不错,补不补的,等看懂了再来说。SARKURA说的对不对大家心里都很清楚。而零最先的那贴也有看到过,说那是商业广告真是太英明了,有天朝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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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8-08-23
真能码字..看半天也不知道LSS想说什么...自己有错就该后果自负, 再执着于结果于事无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