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doss版主,既然这里是公告,我认为我可以在这里阐述我对此次事件的看法和意见,对于这一周内阁下发布的错误公告给本人带来的长时、未知的负面影响和阁下对于此次事件的处理方式、效率我表示非常的意外和愤怒!
第一点: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492461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492128①这是你亲自发表的带有POPGO官方认可性质的【公告】,可以理解为此决议代表了POPGO官方的逻辑和认识;
②既然第二次公告推翻了第一次公告的申明,那为何置第一次公告的负面词汇于不顾使这贴继续存在,错了就该删;
③按照时间的推理,既然发了后续公告,表示认可了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④除非你又认为了第一次公告是对的,而现在第二次公告是错的,那也请你一错到底会比较有权威。
⑤希望lodess版主公示两次【公告】的真伪,并去除错误公告。 第二点:
①此回复并非执着于零村雨账号的处理问题,不是我的ID或者马甲,外加他外借账号,我对版主处理他的ID没有异议;
②他的账号发布的是我和澄空学园以及国内两个其他参展社团的联合信息,对零村雨所发的内容的污蔑就是对我本人和澄空论坛以及两个动漫社团的信誉的诋毁;
③lodess版主两次【公告】反复重申了零村雨贴的处理决定,却对我们这些背负了一周“虚假信息”发布源的人没有丝毫的歉意,不仅第一次公告之前没有给我们足够的解释,而且第二次公告前没有给我们信服的理由;
④希望lodess版主在此版公示自己的失误并对由其引发的错误视听和舆论引导公开道歉. 第三点:
①关于我昨天发的两贴请lodess版主给我以移动的理由;
②【公告】里所说和零村雨达成的协议我不想知道也不必知道,因为那是和零村雨说的,于我sarkura发的贴有关系吗?
③我的第一贴,出展照片分享,我只说了版主没给我解释的机会,我也只是说了希望那些别有用心的回帖者对待新生事务能多一份包容和信任,即便有理由指责用词失当的地方我可以改可以换,但是这绝不是可以擅自移动我发的照片分享帖的理由!
④【公告】部分回帖者一周内对信息的反面用语并未受到管制,如果这是会员的权利,我的用语和那贴处于同一个水准,那我也该得到同样权利;
⑤如果说我蓄意挑起任何激烈性话题,起码这个头是因为【公告】的错误言论引导造成的;
⑤我的第二贴,并不是商业贴,也不是政治贴,连“战贴”的资格都算不上,这种一对一的纯扫盲贴无须如此激动。我既没登连接又没登地址我甚至连之后国内会不会有通贩都没说个半个字;
⑥选择标准实以发贴者跟贴错误明显过多而已;
⑦希望lodess版主首先能把我的帖子归还本版,用词可以商榷修改,但是发帖的目的是为自己正名,发帖的形式是答错解惑;
⑧希望lodess版主最好能移动我的贴之前PM一下,移动的时候别在我的贴的标题上写“应他人要求”,作为一个版主首先应该学会尊重人,哪怕是你内心并不想尊重的人。 sarkura周初的确很愤怒某些人的言论,但是sarkura觉得事情能说清楚,名能正,【公告】发起者能对着sarkura哪怕说一句“抱歉。我们搞错了”,我就很满足了,给众多报导的门户网站的朋友和支持者有个交代,可惜昨天一看,两个公告并存,连起码的锁帖都不存在,sarkura的信箱里连一句道歉的信息都没。哪怕是出于个人的安慰,甚至教训两句,起码有个音讯,可惜什么都没。今天一看不见了昨日两贴去了黄泉,错误公告继续存在,版主的第二次【公告】对实际受伤者只字未提,最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因为零村雨说算了”所以我的贴居然标题被改成他的名字了。真是神奇的处理方式,由此我对lodoss版主第二次【公告】作出如上希望。请相信,本来这些话我是想和你直接电话里说的,但是十步兄说你对电话有抵触情绪,实在无法和你直接对话深表遗憾,那也只能在此直接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