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杲 图/KALLA
第五札
林海:
谢谢你的信。
你走后,我的生活仿佛又回归到原先的状态,感觉像是做了一场梦。天气仍旧忽晴忽雨,如同人的心情一般。“舒伯特”的精神倒还不错,总是神气活现的,有时我宁愿做一只无忧无虑的动物,可又担心即使变成动物该遗忘的还是无法遗忘,该抛弃的还是不能抛弃,落个得不偿失的下场,嗳,我是不是太贪心了?
无论如何,我都要表达对你的感激,惟独这个请别嫌我罗嗦。有一段时间,大概是我刚刚离开北京来这里后不久的一段时间吧,我觉得自己已经完完全全地被所有人、乃至被世界冷落了,这真是自私透顶的念头啊,可没办法,人在极度痛苦的时候往往变得只会顾及自己而忽略他人的感受。我也不例外。诚然,这个时候向你倾诉我的痛苦也是自私的做法,想必你承受的痛苦要比我多好几倍,在你来找我时,我看到你的那双眼睛后就对这点确信无疑了。痛苦人人都有,但我想,我们的痛苦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至少有那么一部分是息息相关的,但愿我没有自作多情。
对于我的不辞而别,我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我就是不能面对着你,告诉你我接下来计划怎么做、走怎样的路,那样一来你势必会加以劝阻、安慰,因为我并非一时兴起才决定离开,而是挣扎了很久很久,假如你当时讲了挽留的话,一切都将前功尽弃,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亦会付诸东流。以我的情况来看,你我之间是需要距离感的,请原谅我这么说,我想尽可能做得绝情,却苦于无法绝情到底,所以才留下了那封信。我既希望你提前打开看一看又非常惧怕你那么做,不论你看与不看我都是恐惧的,这点请相信我。这些日子,我只消稍微不注意恐惧感便会蔓延全身,我恐惧的究竟是什么?失去你吗?不知道。我惟有用什么都不了解的态度去面对今后的人生,惟其如此,我才能活下去。
你大概被弄得一头雾水糊里糊涂,其实我的性格你应该清楚,总喜欢钻牛角尖,或者叫别的东西牢牢套住脱不了身。我是病态的,例如走在街上和陌生人面对面互相躲闪,他往左我也往左,他往右我也往右,随后那个人烦躁地嘬了嘬牙花子,这种事谁都经历过,太平常了,只是一瞬间而已,可我会因此别扭好几天。我想不通的是,那个人为什么要对我表示不满呢?为何不是我首先对他表示不满?看来生活的关键在于速度,谁越快谁就能占据上风,不至于被伤害得体无完肤。然而,我伤害了你,这是我唯一一次伤害了其他人,并且伤害得这样深,对不起。和在乎的人分隔两地是难以忍受的折磨,一刻不离地相互陪伴同样是种折磨(对我而言),那么索性选择结束,我会这么想完全是为了你好,我这样的女孩不值得你付出太多宝贵的事物,左思右想之后,我怀着还想见你的心情不辞而别了。这不是单纯的矛盾,矛盾中还存在矛盾,而矛盾的矛盾中依然有矛盾,归根结底,我的世界是无数矛盾的线组成的一团乱麻。
但是,你来到小城以后,我发现自己错了,大错特错,尽管想着“痛苦那玩意让我独自承受就好了”,我的所作所为却彻底违背了这种意愿。前面也写了,你我的痛苦注定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无论我怎么做,痛苦的都是我们两个人。想到这儿忽然觉得很幸福,幸福过后又感到隐隐的痛楚。我这人……已经无药可救了,真的。我不奢望你能救我,听从命运的安排,顺其自然吧。
昨天到现在一直阴天,雨却死活下不来。阿山今天一大早就返回北京了,我和他还有阿川度过了两个星期的快乐时光,他家的猫生了四只小猫,原本打算养一段时间再送我一只,但我已经有了“舒伯特”它们,而且每天被家务事弄的手忙脚乱,便不太情愿地拒绝了。阿山让我给一只小母猫起名字,歪着脑袋想了半天,果然叫“橘子”比较顺耳,理由是我最喜欢吃橘子。假如是公猫的话大概更伤脑筋,不晓得你会为它起什么样的名字?记得你比较喜欢狗。
这里的生活很舒服,不必在意那么多事情。吃完晚饭搬把躺椅倒在院子中央,看太阳缓缓西沉,星星慢慢占据夜空,热的话就煽扇子,舔没什么味道的冰棍,渴了沏茶喝,饿了吃苹果。矮墙外若传来狗吠声,我便随意想象狗的样子:大黄狗、小黑狗、骨瘦如柴的狗或者脏兮兮的流浪狗……有时和父亲一起坐一会,聊聊天,感觉也很温馨、亲切,但最后剩在黑暗中的多半只有我自己。景致是一样的景致,心境却早已与往日截然不同。我不得不去怀念少年时代的夏日黄昏和夜晚,怀念那股淡淡的油烟味道,那群游玩归来的男孩,那簇吐露芬芳的牵牛花以及那片宁静舒缓的虫鸣,写到这儿,真的有种想哭的冲动。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渐渐明白,一个人之所以会怀念某段时期的光景,是因为那段时期陪伴在周围的人们——他们的笑脸、他们的眼泪、他们的话语无不装饰着一段段普通的时光,使之变得伤感、眷恋。我始终觉得时光充其量算是一种味道,时而酸甜,时而苦辣,时而香气扑鼻,时而恶臭熏天。谁都清楚时光无法倒流,一旦逝去,我们能做的惟有回忆,回忆无论好坏都是绝对美丽的,即使再伤心的往事,多年后浮上脑际也会微笑着哭泣。然而,不管如何刻意追求过去的氛围,我的心境也永远回复不到原来的状态了,悲哀是悲哀,可人生还要继续运转,我早晚又要回头追寻目前的生活吧?归根结底,若想过完毫无悔恨的一生,就得完全领悟 “活在当下”这四个字的意义,难啊,至少对我来说是件非常困难的事。
又开始唠叨了,抱歉,一说起时光,我就有扯不断的话茬。
刚才打雷了。
前些天那辆凤凰牌自行车坏掉了,车胎扎了个大洞,阿山和阿川帮忙修了半天,你争我抢的像两个小孩子。修完车,我们绕着村子兜了半圈,去了河边跟麦田,晚上一起回我家吃饭。阿川提议爬到房顶上边吃边看晚霞,于是我做了个吊篮叫阿川先拿到屋顶,再把饭菜放进篮子里让他拽上去,然后三个人悠哉悠哉地谈天、吃饭。中途由于我和阿山一直热火朝天地讨论文学,阿川死活插不上话,气鼓鼓地回家去了。晚饭吃的扁豆跟蒜苗,吃饭看晚霞的时候想起了你,想起那晚咱们在屋顶仰望的星空,事实上很多事,即使再微不足道的小事都常常会令我想到你,这是为什么呢?不是明知顾问,真的不知道为什么。
书的话除了《雪国》推荐你看《飘》,你该听说过这本书吧?就是那部《乱世佳人》的原作,也许对你这个从不读书的人来说写得太长了,但除此以外再想不出更合适的,抱歉。
好了,这就去弹两首曲子,再见。
武月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提前祝你生日快乐。
*
八月底,整整一个暑假没见的室友纷纷返京,他们有的家住海边,皮肤被晒得黝黑,一笑则露出两排雪白雪白的牙齿,显得极不协调;有的大谈特谈自己在家乡新交的女友,涉及的话题从心理到生理无所不包;还有的尚未由暑假的愉快气氛中完全调整过来,因而变得垂头丧气、沉默不语,脸色也难看得可怕。至于我,多少比原先精力充沛了一些,大伙都对此表示不可思议,还结结实实地奚落了一番。宿舍依旧是原来脏乱不堪的宿舍,人依旧是原来杂七杂八的人,总而言之,在一片沸沸扬扬的喧闹声中,属于我的大学二年级生活正式开始了。
九月初收到武月的信,信纸中夹有一片紫色的菖蒲花瓣,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武月在信里没有提及关于菖蒲花的来历,所以我猜想她是在霏霏细雨中摘的。这封信我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越看心里就越觉得孤独郁闷,仿佛有什么堵在胸口吐出不来似的,最后索性收进抽屉,连碰都不敢碰了。
我去学校附近的音像店买了一盘李斯特的钢琴曲,每天用破旧的随身听来回播放,从早听到晚,边听边联想武月修长的手指与黑白相间的琴键。没过多久,听腻了李斯特,又买了一盘德彪西的磁带,无论怎么听都毫不厌倦,一段时间,我便像着了魔一般喜欢钢琴曲。九月中旬,我年满二十岁,春雪送给我一台松下CD随身听和一大堆唱片,几乎全是旋律舒缓,疾徐有致的钢琴曲,很容易就能将聆听的人带入某片宁静的想象空间,春雪说,音乐也需要想象力。
随着季节渐渐入秋,我与春雪的接触慢慢频繁起来,两个人的关系也日益熟识。我并未隐瞒自己认识陈星这件事,春雪得知后只是要求我在学校里暂时装作陌生人,见面时别打招呼,我答应了她。下课后,我们约在离学校一站地远的拉面馆吃饭,去电影院看电影,逛街,她教我吹泡泡,我帮她拎东西。我在新华书店买了分为上下两册的《飘》,春雪说大多数女孩子都喜欢书中描写的爱情故事,并且对我会阅读此书表示非常意外。她则买了两本关于战地摄影和研究纳粹的书。
国庆节期间哪儿都人山人海的,我便窝在家里看小说听音乐,这种氛围难免令人产生置身远古雨林的错觉。飘零的雨雾静悄悄地滋润着松软的土地,巨大的热带植物将天空遮挡得严严实实,眼前的景致一片朦胧,我不停地朝前走,越走越深,外界杂沓的脚步声渐渐消匿于身后,雨声依稀可辨,最终脑袋中只剩下哗哗的声响,如同一台突然失去信号的电视机发出的动静。前方没有人等我,我也没有寻找谁,只是走。
我宁愿相信一切只是一场徒然的梦魇,何苦在一派秋高气爽的十月间走进什么虚幻的原始密林思考自己是否孤独的问题,孤独是人的本质,所谓本质就是不需要任何理由但确实存在的玩意,倘若死命揪住不放肯定会被搞得晕头转向甚至精神错乱。我强迫意识回归相对简单一些的现实生活,收拢思维的分支,竭力一心一意地做每件事:看书时看书,吃饭时吃饭,悲伤时悲伤,快乐时快乐。
惟其如此,人生才算人生,青春才算青春。
假期结束没多久,春雪说想请我去吃西餐,两人约在星期六中午见面。餐厅位于西城区一个繁华商业街,名字十分饶口,光听店名就足以让很多普通人望而却步,总之价钱一定贵得离谱。约会当天我起了个大早,破天荒地在周末清晨下楼散了散步。秋风习习,我只穿了个薄外套,故感到一股寒气不断扑打着胸膛,鸟儿的啁啾在空寂的楼群间回响,一个身穿运动服的年轻男人正绕着小区的甬道慢跑,初升的太阳为花园里的花草增添了一抹暖黄,晶莹剃透的露珠映射出这个世界的另一番景象,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纯净。
我到常去的小店吃了早点,然后坐在马路边的椅子上抽烟,看过往的车辆、行人,城市仿佛苏醒一般渐渐热闹起来,虽不如平时喧哗,却仍旧熙熙攘攘。抽罢三支烟,我原路折回家,中途买了份《北京晨报》,看也没看便往客厅茶几上面一扔,父母还在睡觉,周末时他们九点多才起床,于是我倒了杯热水,回自己的房间趴在桌子前继续读《飘》。读了十几分钟,忍不住又把武月的来信翻出来从头至尾念了一遍,心情一如既往地变得复杂而沉重,我捏起那片菖蒲花瓣,放在鼻端闻了闻,味道已没有原来浓郁了。
十点半,我跟父母打了声招呼,随即套上外衣撞门离开。户外秋高气爽,阳光温暖而惬意,公共汽车上的乘客摩肩接踵,你推我搡,大多是出去游玩的年轻人,我站在车厢的边界,望着车窗上明晃晃的光线与光线中穿插而过的街景,心如止水。惟独长安街的天空很蓝,似乎突然多了一个大锅盖扣在几缕淡淡的白云间,目睹如此景象,我忽地意识到这座城市竟是一处极端得近乎病态的聚集地,环境造就思想,恐怕居住在此的人也尽是些异常极端的人吧。
下了车,我径直穿过熙来攘往的商业街,来到春雪指定的西餐厅,餐厅里装潢高档,环境幽雅,用餐的人举手投足无不规规矩矩、小心翼翼,不知从哪儿流淌出陌生的异国旋律,音量恰倒好处,其间夹杂着窃窃私语般的谈话声,相对于我所熟悉的餐馆,这里静得未免有些离奇。我怯生生地四下寻找春雪的身影,这当儿,从不远处传来一阵清脆的刀叉敲打盘子的声音,惹得很多正在用餐的客人都一脸困扰地扭头张望,我跟随响声找到春雪坐的位子,她止住噪音,拿着一把西餐刀冲我抡了抡,示意我过去。
“不好意思,因为我妈妈呆会还有事,所以先陪她吃了点。”春雪抱歉道。
餐桌上铺着干净整齐的桌布,桌布上放着牛排、海鲜沙拉、瑞典肉丸和西红柿凉汤,春雪对面坐着一位穿着讲究、相貌出众的女人,看样子有三十多岁,乌黑的头发卷卷的,她见我来了便轻轻放下刀叉,用手边的白色餐巾优雅地擦了擦嘴角,耳垂上两个长长的耳链随她的肢体动作微微晃动着。
“这是我妈妈,他是我同学,林海。”春雪介绍道。
我们互相打过招呼,春雪让我坐在她身边,她叫来服务生,我要了七成熟的牛排和一扎艾斯特黑啤,春雪又要了一份意大利面条和一杯冰柠檬茶。
“真没办法,这孩子就是爱干些让人为难的事,让你看笑话了。”春雪的妈妈说,语气中丝毫不带责备的意思,她的声音极其赋有磁性,听起来感觉很柔和。
“什么啊?我怎么了?”春雪害羞般的辩解道。
“在这种餐厅使劲敲餐具,还不够为难吗?”她虽然这么说,但白皙的脸上却挂着亲切的微笑。
“没关系,已经习惯了。”我客气地说。
“谢谢。”春雪说完在桌子底下狠命踩了我一脚,我皱着眉头忍住疼痛,装出一副天下太平的样子。
“林海有什么爱好吗?”春雪的妈妈问道。
“啊……倒也……”我吞吞吐吐地说。
“他喜欢看书,还有钢琴曲的赏析。”春雪抢着替我答道,我诧异地扭头看了看她。
“不错的兴趣,都看些什么书?”她继续问道。
“他现在在读《Gong With The Wind》.”春雪说,我完全插不上嘴。
“让林海也说几句话吧。”她妈妈笑着替我解围道。
“我又没拦着他。”春雪忿忿不平地说。
“《飘》……很多女孩子喜欢看,我年轻时也看了好几遍呢。”
“女孩子看完一般都向往书里的爱情。”春雪说。
“你不是没看过《飘》吗?”我问。
“我才不看那种东西,我喜欢杰克伦敦。”
“杰克伦敦是谁?”我问。
“一个打吗啡自杀的作家,亏你还爱看书……”春雪说。
“我什么时候……”话说到一半,春雪又偷偷踢了一下我的踝骨,疼得我眼泪差点流出来。
“林海为什么喜欢《飘》?”春雪的母亲笑了笑,问。
“嗯……谈不上喜欢,只是别人推荐的,最近想看书又不知道看什么……”我觉得自己回答得颠三倒四。
“我一直叫小雪读《傲慢与偏见》。”
“我讨厌女人写的小说,要么无病呻吟要么叫屈喊怨,拜托不要再讨论文学了,还有,别当着外人叫我小雪……”春雪不悦地说。
“好了,我该走了,林海,不好意思,你们慢慢吃,下次来家里再好好招待你。”说着,她拿起身边的女式皮包,缓缓从椅子上站起来。
“赶紧走吧,别让男朋友等急了。”春雪调侃道。
她听罢只是莞尔一笑,朝我微微点头示意了一下,然后迈着轻盈的步伐离开了餐厅。
“你妈妈真年轻。”我说。
“快五张的人了,还打扮得那么花枝招展,真受不了她。”春雪一手托着下巴,懒洋洋地说。
“越是上了年纪才越在意外表吧。”
“是么……”她歪着脑袋对我说,“对面没人了,你还坐在这里干什么?”
话音未落,我赶紧坐到了她的对面。稍顷,牛排、意大利面、啤酒和柠檬茶都上齐了,服务生必恭必敬地询问后撤走了空盘子,身旁传来一阵女人尖细刺耳的笑声,同样惹得众人频频观望。音乐依旧舒缓、恬静,让人联想起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田园风光,眼前出现一位坐在木屋檐廊前藤椅中的女孩,她脚下趴着一只棕色牧羊犬,女孩和狗一起目视前方一望无垠的草原,风忽然将女孩的白色帽子吹到了半空中,狗噌地从地上蹿起来,冲着越飞越高的帽子乱吠一通。帽子仿佛与白云融为了一体。风渐渐停息,帽子摇摇摆摆地落入草丛。某个少年骑马归来,他跳下马背,弯腰捡起帽子,掸了掸上面的灰尘,拔腿朝女孩奔去……
“喂喂,你喜欢这种地方吗?”春雪边吃意大利肉酱面边问。
“啊?”
“这里,喜欢吗?”
“坦白讲,不怎么喜欢。”我喝了口啤酒,味道勉勉强强。
“我也是,这种餐厅简直是以锻炼人的忍耐力而经营的,这儿的人哪个没有在忍耐?在这里装得人模狗样,换个地盘还不是嗯嗯呀呀地扭动身体。”她不屑一顾地说。
“扭动身体?”
“没错,摆出各种奇怪的变态姿势,不过话说回来,这世界何尝不是让人忍耐的场所呢?”
“有些时候是不得不忍耐的。”
“不得不释放的东西也是有的。”
“什么啊?”我插了块牛排送进嘴里,呜噜呜噜地问。
“自己去体会吧。”春雪说完呼啦呼啦地吃起面条。
“你妈妈去见男朋友?”
“开玩笑的!怎么可能!我父母可是很恩爱的。”
“真令人羡慕。”
“你父母不恩爱?”
“不是那个意思……”
“其实……她不是我的亲生母亲。”春雪说。
“啊?”我吃了一惊。
“但从我记事起她就是我妈妈了,亲生母亲生下我不久就去世了,听说是晚期胃癌,发现到去世还不到四个月。”
“对不起,勾起你的伤心事了。”
“傻瓜!伤哪门子心啊!我对她的记忆一片空白,从相片上知道自己是被这个女人带到人间来的,然后这个女人已经死了,如此而已……我是不是很冷酷?”春雪担心地问。
“冷酷……”我承认道,“可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是啊,总不能让我为一个连话都没说过的人痛苦郁闷吧!老实讲,‘要是她没死该多好’的想法也无端冒出来几次,每次都立刻提醒自己别蠢了。”
“的确,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人能做的只有顺流而下,如果逆流而上,恐怕就会和铁达尼号一个下场。”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通情达理?”春雪问。
“是消极吧……”
“消极指的是本该逆流而上却顺流而下的人,咱们只是在应该顺流而下的时候顺流而下、应该逆流而上的时候逆流而上罢了。”她像说绕口令似的解释道。
“那倒是,想得开的人往往长寿。”我说。
“钻牛角尖的家伙肯定容易死翘翘,再说她对我很好,和亲生母亲没什么区别,我喜欢她。”
“我始终对自己的父母喜欢不起来,倒不是说讨厌,没有任何感觉,他们是父母,我是儿子,他们养大我,我孝顺他们,就是这种关系。”
“沟通太少造成的,这是年轻人和上一辈永远的悲哀,我家倒还好些,可总觉得他们不够关心我,尤其是我爸爸,虽然忙得昏天黑地时也会打来电话草草说上几句话,无非什么好好学习啊谨慎交友啊注意饮食啊之类的,全都是车轱辘话,和我希望的东西截然不同呀,有时甚至会憎恨他们所谓的工作,之所以和妈妈还算有的聊,大概是因为她首先把我当成了朋友。”
“曾经认为自己做了父母百分之百能和孩子成为朋友,现在彻底丧失自信了,如你所说,那是永远的悲哀。”
春雪咯咯笑了两声,她放下叉子,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柠檬茶,说:“你考虑得还真遥远,孩子吗……我不想结婚也不打算当未婚妈妈,精神与物质的双重累赘。”
“一个人不寂寞吗?”我吃光盘子里的牛排,擦了擦嘴,问道。
“还好,对我来说除了自己再喜欢一个人太累了,万一喜欢的是一个混蛋的话,更累。”
“混蛋?”
“男人都是混蛋,一群食肉动物。”
“别一杆子打翻一船人,我可是食草的。”
“还真没看出来。”春雪轻蔑地说道。
我嘬了下牙花子表示遗憾,信誓旦旦地说:“骗你干嘛。”
她沉默了一会儿,说:“下午陪我出去吧,你的今天卖给我了,价钱就是这顿饭。”
“啊?去哪?”
“先去干点善事。”她说。
“什么善事?”我糊里糊涂地问。
“去了就知道啦!”她摆摆手,说道。
吃罢饭,我们休息片刻,春雪叫来服务生结了帐,然后单肩背起双肩书包,带我走出餐厅上了一辆出租车。司机载着我们在繁华的城市之间左拐右拐,车上的收音机里一直在播放交通台的节目,我和春雪一人将头歪向一边,缄口不语地望着车窗外的街道。车子开了大约二十分钟,我们抵达了前门一带,春雪付了车钱,两人下车继续步行前往目的地。初秋午后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暖意,微微泛黄的树叶还未开始飘落,与一排排红墙碧瓦相互映衬,呈现出几块格外惹眼的色彩。大街小巷人声鼎沸,拥挤不堪,我和春雪买了两串糖葫芦,边走边吃,红红的山楂又酸又甜,好吃极了。春雪的嘴角粘着冰糖渣,我提醒她擦干净。
吃完糖葫芦我们随手把签子丢在地上,接着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胡同两侧堆满各种杂物,阴暗潮湿的公共厕所散发出阵阵臭味,地上扔着一只破烂的女式拖鞋,偶尔有坐在门口马扎上的老人朝我和春雪投来好奇的目光。两个小孩在踢足球,我们躲闪着穿了过去,寂静的胡同里传来陌生的歌声以及鸟儿若有若无的鸣啭。
“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啊?”我终于抑制不住了。
“快到了,我又不会把你卖了,怕什么。”春雪说。
“得得。”
话音刚落,春雪忽地拐入胡同右侧的一个门,我则紧随其后。走过一段石板铺成的曲折漆黑的过道,我们来到一个宽敞的四合院,院子里种着一棵枣树,树荫下公用洗手池的水龙头没有拧紧,水珠滴答滴答落入不知是谁家的塑料盆中,斜对面的墙上挂着一个鸟笼子,一只八哥在笼子里振振有辞地说着叫人费解的话。春雪打了个喷嚏,踱到一户人家门前,敲了敲木头门,无人应声,于是她又使劲扣了扣。
“谁呀?”一个颤颤悠悠的声音问道。
“是我,奶奶,春雪。”春雪应道。
“谁?”
“是我!春雪!”她嚷道。
“哎……来啦……来啦……”
言罢,我听见穿鞋和走路的动静,过了半天,门才吱地一声被打开。门里站着一位七十岁左右的老太太,满脸皱纹,身材瘦削,身高足足比我矮一头,穿一件薄毛衣,外面套一件灰色棉坎肩,底下是一条黑色布裤。她寒暄着把我们让进狭窄阴暗且弥漫一股怪味儿的屋里,洋灰地上洒有一摊水,方桌上用报纸盖着中午吃剩的饭菜,墙皮像是患了某种皮肤病脱落得很严重,已有年头的电冰箱上放着一个相框,黑白相片里一对年轻男女表情呆板地目视前方。
“您吃完饭了?”春雪关上身后的大门,问道。
“嗯?”老太太做出没听清的姿势,脑袋往旁边一侧歪了歪。
“吃了吗?”春雪扯着嗓子说。
“吃了吃了,你们吃了吗?没吃还有剩的。”老太太面带笑容地说。
“我们吃过了!”春雪依然抬高音量说道。
“怎么回事?”我窃窃私语地问道。
“她耳背,文化大革命叫红卫兵打的。”春雪说。
“不是问这个……她是谁啊?”
“张奶奶呀。”她理所当然似的答道。
“张奶奶是谁?”
“哦,忘了跟你说了,这是我们公益小组的活动,陪聊,今天下午轮到我了。”
“这种事情早点说嘛!”我埋怨道。
“怎么?你不乐意陪老人家聊天?”
“完全没那回事。”
“太好了,我不喜欢陪老人家聊天,那今天就都交给你了啊。”
“别……”
“你们说什么?我听不见。”这时张奶奶开口了。
“奶奶!这是我们新加入的组员!叫林海!今天叫他来体验体验学习学习,让他跟您聊吧!”春雪凑到张奶奶跟前大声说道。
“哎……哦……来,坐这儿,小伙子。”张奶奶听完摆手招呼我过去。
我迈过地上的水,慢慢悠悠地走到饭桌旁的一个圆椅子边,坐下时椅子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张奶奶坐在床头,她的双眼眯成了一条缝,但目光一点也不浑浊,反而充满了奇异的光辉。她将皱纹密布的双手放在膝头,手虽不大却显得厚实粗糙,她的坐姿是一个女人的坐姿,镇定自若,从容不迫。从她身上散发的沧桑感占据了整个不到三十平米的房子,使我不经意间开始联想起这位老太太年轻时的往事。
她或许出生在三十年代的上海,童年受尽了战火的洗礼,经历了我所没经历过的,忍受了我所不能忍受的;十九岁时她为了见长久以书信保持联系的恋人,辗转来到南京,两人度过了一段短暂而美好的日子。一天,恋人告诉她,南京已不是原先的南京,他必须坐船到台湾去,他答应安排妥当一定会回来接她,她说等他。恋人走后,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一边让自己适应这些变化一边夜夜期盼着恋人的归来。然而,一年的时光逝去了,两年的时光逝去了,三年的时光逝去了……直到十年的时光悄然逝去,恋人依旧杳无音信。她不相信现实的种种,她从没放弃过与他重逢的信念,十年如一日。
某个夏日的午后,她邂逅了一个比她年轻的男子,两人成了朋友。她把自己的故事讲给男子听,男子深受感动,渐渐被眼前这个感性的女子所吸引,无法自拔地坠入了爱河。又过了几年,女子终于掩饰不住寂寞的心情,嫁给了年轻男子。婚后他们搬到北京,生活幸福自是幸福,但女子仍然怀着一丝期盼的心情等待着恋人的消息。她的丈夫死于文革,她也险些由于不堪侮辱而自戕。她没有选择再婚,她知道自己对恋人的思念对于婚姻的双方都是痛苦的,她了解别人所不了解的孤独,并且将这种孤独深深地埋藏进内心,在余下的生命中孤芳自赏。
电冰箱上留有她和年轻男子的相片,表情呆板,却韵味十足。如今,她在这间小屋子里与两个大学生相处,费力地听着他们说的每一句话,而她真正期待的东西,却从来不曾出现过。
“你家离这远吗?”张奶奶亲切地问道。
“嗯……什么?”我一时没回过神来。
“奶奶问你家离这儿远不远!”春雪坐在饭桌另一头的椅子上重复道,“想什么哪?你,奶奶!他也耳背!”最后几个字她故意提高了嗓音。
我回头朝春雪露出一个可怖的表情,张奶奶咯咯地笑了。
“不远,还行!您中午怎么不睡午觉啊?”我问。
“呃,最近精神不错,不累,想多说说话儿。”张奶奶说。
“那个……我给您倒杯水吧!”
春雪在后面嗤嗤地笑个不停。
“不用了,谢谢,你是不是春雪的男朋友?”
“不是!”我和春雪几乎异口同声地答道。
老太太又笑了,嘴里念叨着:“知道了知道了。”
“算了,还是我来找话题吧……”春雪无奈地说,随即抬起一只胳膊指着电冰箱上方问道:“奶奶,那张照片里的帅哥是您老伴吗?”
“是呀,死了有十好几年了。”
“爷爷是什么样的人?”春雪问。
“一个倔老头子,永远有理。”
“那您是怎么认识他的?”春雪继续问道。
“我们都是从农村来北京的,从小就认识了,后来经人撮合就结了婚,那会儿我们在这方面考虑得不如你们年轻人多,只希望找个大体合适的人赶快嫁掉,生个孩子,好象是做给别人做给父母看的一样。”
“您这个还算自由恋爱,农村不是还有很多包办婚姻娃娃亲一类的事么?原来是青梅竹马,真浪漫啊。”春雪羡慕地感叹道。
“我记得他小时候老欺负我,村里就属他最淘。”张奶奶津津有味地回忆道。
“大家一致认为假如一个男孩子经常欺负一个女孩子,那他肯定是对这个女孩有好感,是吧?林海。”
“或许,也不是绝对。”我说。
“笨蛋,你就说是不就好了……”春雪小声骂道,“算了,去给奶奶倒杯水。”
“是是……”说完我起身去拿墙角的暖壶,倒了杯热气蒸腾的白开水放在桌上晾着,然后塞好暖壶塞子,盖上盖子放回原处。一缕缕白烟宛如火苗般升腾、跳跃。
“后来呢?奶奶。”春雪翘起二郎腿,颇感兴趣地问道。
“后来呀……结婚没多久发现我生不了孩子,他没发脾气也没责怪我,可后来实在瞒不下去了,被他父母知道以后跑来大闹了一场,还劈头盖脸地骂了我一顿,我气得回娘家哭着诉委屈,结果我娘家人又跑去他父母家吵了一架……他夹在中间只能两头陪笑脸,想想真难为他了。”
“爷爷真伟大,林海,要是你老婆不能生孩子你会不会找别的女人?”
“不知道,你别老往我身上联想成不成?”我生气地说。
“行……搞不好是你不能生孩子……”
“我本来就不能。”
“别学文革咬文嚼字。”
“你们说什么?”张奶奶用苍老而清晰的声音问。
“呃……我们说爷爷是个好人!”春雪赶忙把话题拉回原位。
“是啊……好人……死的时候他看起来很难受,身上插着好多管子,我不敢仔细看他那张脸,因为开不了口,所以死前也没跟我说一句话,我一直在出声叫他,就和平常吃饭聊天遛弯时叫他一样。”
“对不起……让您想起不开心的事儿了。”春雪道歉地说。
“傻丫头,都过去十多年了,而且当时我也没哭得满医院的人全出来瞧热闹。”
“您真坚强,要是我肯定哭得死去活来。”
“真的到那时候,你就不这么想了。”张奶奶语重心长地说。
春雪听罢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剩下的时间里,张奶奶给我们讲起了文革时期的故事,语速缓慢,字斟句酌。这当儿,晾的白开水变温了,我伸手递给她,她接过去喝掉半杯,又还给我放回到桌子上。阳光透过窗子投射进屋子,倒印出几块美丽的影子,院子里偶尔传来一阵短暂而急促的脚步声,忽儿又听见屋外有人接水的声音,那只八哥则死了一般沉默不语,就连扑棱翅膀的动静也全然不闻。我发现窗台前的洋灰地上摆有两盆花,一盆水仙一盆君子兰,张奶奶说它们都要等到冬天和初春才会开花,有个公益小组的小伙子非常喜欢养花,每次来还仔细查看一下花的生长状况,临走还会叮嘱一些注意事项。事后春雪告诉我她认识那人,说他是个奇怪的家伙。
“您住这房子冬天冷不冷?”春雪打量着四周冰冷的墙壁,问道。
“不太冷,住习惯了。”老太太答道。
“拆迁的话您就能住得好点了。”
“最好别拆迁,我一个老太太搬家太麻烦了,再说在这里住了这么些年,也舍不得搬了。”
“嗯……也是,岁数大了都不爱换地方住。”
“反正在哪里住都是一个人。”
“您再找个老伴吧!”春雪开玩笑道。
张奶奶轻轻摇摇头说:“哎哟……我还能活几年……”
“您最差也得活到九十多!”春雪奉承道。
“你这丫头真会说话。”张奶奶心花怒放地说。
“实话嘛。”
原本被说成来实践陪聊经验的我,大部分时间只是坐在一旁倾听眼前一老一少的对话,这种情况早就在我的意料之中了。下午两点半,我到外面吸了一支烟,烟灰随手弹在地上,接踵而至的秋风将其吹得消失不见。对面的八哥时不时莫名其妙地说句“你好”、“再见”,水龙头依然没有拧紧,但水池里的塑料盆已不知去向。我静静地吐出一团一团的烟,随即抬头看烟雾消散,以为它们化作了院子上空的一朵白云。白云仿佛悬在半空可以触摸的某种固体,一会儿像一个陌生姑娘的脸庞,一会儿又像一大块奶油面包,最后终于什么都不像了。蓦地,我怀念起至今为止获得的以及失却的东西,发觉自己的生活其实是一场很简单的游戏:一些人选择退出,另一些人选择留下保持沉默,仅此而已。
低头发现脚边有四个熄灭的烟头,才察觉到已经在门口站了二十多分钟了。我转过身打开门重新回到屋子里,那股奇特的味道又涌进鼻端。刚一踏进房门,脚还没来得及站稳,春雪便把食指放到嘴前冲我做个“嘘”的手势,又指指身旁熟睡的张奶奶,然后蹑手蹑脚地将我从屋里推出来,小心翼翼地撞好门,拉着我箭步如飞地离开了四合院。
“你上哪去啦?”春雪责备地问。
“哪也没去,站门口抽烟来着。”我说。
“我以为你跑了。”
“我像那种人吗?”
“像!”春雪认真地说。
“得得,不过……咱们就这么走了?”我担心地问。
“没关系,老规矩了,老太太一睡着我们就撤,她中午不睡的话差不多就这个点儿睡。”
“你干这个多久了?”
“拜托,你说的怎么跟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似的!”春雪抗议道。
“哦……那么,请问你参加这个公益小组多久了?”我更正道。
“半年了吧?朋友介绍的,我觉得挺有意思。”
“想不到你还挺有爱心。”
“别误会,我没爱心,说了只是觉得有意思。”
“哦。”
“时间还早……”春雪看看表说,“去喝点东西吧,这附近有家不错的店。”
“好。”
走出胡同,横穿一个十字路口,沿街步行十分钟,春雪带我来到一家门面不大的乳品店。门口小杨树的树阴下停了几辆自行车,一对年轻恋人站在一旁吵得不可开交,惹得路人纷纷扭头观看。我也不例外地朝他们瞥了一眼,可春雪连眼珠都没挪动一下,直视前方走进了乳品店。店很小,左边是卖蛋糕和面包的柜台,正面是卖乳制品的柜台,服务员的态度还算亲切,店里并未播放任何背景音乐,客人也不多,故给人感觉比较冷清。我和春雪要了两碗奶酪,两块小蛋糕,春雪坚持付了钱,我端着托盘找到一张桌子,两人坐了下来。闲聊中,我给春雪讲了刚才在张奶奶家时自己幻想的老太太的身世,春雪听罢边吃奶酪边回味似的抿抿嘴,眨眨眼,然后伸出舌尖舔了舔上唇。
“你真有想象力。”她说。
“可惜跟现实的差距太大。”我说。
“失望了?”
“有点。”
“傻瓜,想象嘛,当然会与现实有出入,何苦失望呢?再说她和老头的爱情也挺感动的,你没听过这句话么,最平凡的才是最有力量的。”
“没……你说的吧?”我置疑道。
“哎哟,我可编不出这么有道理的话,我也不知道是谁说的,有些话听着耳熟,可却不清楚出自谁口。”
“一传十十传百?”
“也许吧……比如这句话我就搞不懂究竟是原创的广告语还是广告语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因为好象自从广告播出之后说这话的人越来越多。”
“错觉吧,广告之前就有了,一传十十传百。”
“错觉是很可怕的东西,尤其是感情上的错觉。”春雪手托下巴努着嘴说。
“那种错觉人人都有吧?一辈子得错上几回。”我说。
“可怕的是维持一辈子的错觉,God,想想就发抖。”春雪摇摇头。
“既然是错觉,不发现就行了,一直错到死。”
“究竟是错到死好还是临死前醒悟好呢?”
“错到死,死了就不知道后悔了,死了什么都不知道了。”
“嗳,刚才听奶奶讲她老伴儿的事,真的很感动,从小一直在一起,一起长大,一起变老,然后看着一个人先死去……这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体会不到……可能会感到失落吧?”
“虽然大家都说粘了一辈子爱情什么的早就没有了,身心也变得麻木了,可我觉得无形的痛苦始终大过任何情感。”春雪说。
“所以还是不要和一个人白头偕老的好。”
春雪瞪了我一眼,说:“逃避不是见异思迁的借口。”
“是是。”我点头道。
“哎,人生就像一场不知什么时候落幕的戏,林海,你的戏演到哪了?”
“演到和一个叫春雪的女孩在乳品店吃东西。”
“真平淡,我是女主角还是女配角啊?”
“路人甲。”
“什么?真没面子,我。”春雪闷闷不乐地说。
“别介意,我的戏里不存在主角和配角,统统是路人甲。”
“残忍的家伙。”
“过奖过奖。”
“喂,晚上和我去酒吧?”春雪问。
“可现在才四点多。”我扫了眼手表说。
“先去街上游荡游荡。”
“OKOK.”
我和春雪出了乳品店,漫步于马路边的步行道上,阳光比先前昏黄了许多,照耀着彼此的脸庞。春雪在街边的小卖部买了两听啤酒,两人边走边喝,累了就随便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一辆辆自行车从眼前倏忽闪过,远处的大楼被夕阳渲染得温暖而鲜艳,某块窗户闪烁着明晃晃的光芒,直视久了眼前也会出现一个小小的亮点,亮点随视线移动,使劲眨几下眼睛便渐渐消隐了。我和春雪并肩坐在一片草地的护栏上畅谈,金黄的草地仿佛麦田一般美丽,在秋风的吹拂下泛起阵阵涟漪,那簌簌的声音听起来却出乎意料地空灵、孤寂,可能是风中浸透着瑟瑟凉意的关系吧,我想。
天色慢慢暗淡下来,天空呈一种冷峭的浅紫色调,街区变得热闹起来,风更大了。春雪的侧脸蒙上一层神秘的阴影,阴影使她的眼角和嘴角显得更加立体,更加迷人。让我感到奇怪的是,和一个人聊天聊得很投入之后,本该萌生的乖戾感却荡然无存,和春雪说话的时候正好相反,越是投入越觉得自身与世界的距离在不断缩短,直到整个意识融入环境当中,那种带有压迫感的真实性便随之奔腾而来。
那种真实,恰恰是武月欠缺、我所苦苦希求的东西。
春雪说的酒吧位于三里屯酒吧街,酒吧是她的一个好朋友开的,名字翻译成中文叫“黑狗杰克”。我平时很少来这种喧哗的公共场所,而且时常听宿舍的人谈论这里人际如何如何复杂,治安如何如何混乱等等,所以一直没抱什么好感,惟有相形见绌地敬而远之。相比酒吧,我更喜欢去学校附近的小饭馆,嘈杂自然嘈杂得很,可风格较之前者更符合我的性格与习惯,更让我觉得安全。此言一出,果然遭到春雪的鄙视与嘲笑,她坐在吧台前喝着一种名字绕舌的洋酒,一边和吧台后面身材矮胖的大叔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一边斜眼瞅我几下。我则百无聊赖地啜着啤酒,时不时回头观察观察其他客人,再啜口啤酒,如此反复,第一瓶啤酒很快就喝光了。春雪又替我要了一瓶,胡子拉碴的中年大叔嘴叼香烟,立刻朝春雪咯咯笑着把啤酒塞给我,好象我根本不存在似的。他们两人东拉西扯地贫了二十分钟,直到那位大叔转而去招呼别的客人,春雪才再次跟我讲话。
“刚才那是老板。”她说。
“哦,人看起来还不错。”我没好气地说。
“什么还不错啊,简直大好人一个!”春雪更正道。
“是吗?”
“嗯,哎……你这家伙太土了,怎么会觉得酒吧没有安全感?饭馆才乱啊。”
“不知道,生活习性的关系吧,企鹅到了赤道肯定翻肚皮死翘翘。”
“你是企鹅?我在赤道给你建个冰窖如何?”
“谢谢……不过……”
“好了好了,带你出来玩还婆婆妈妈的。”说完春雪又要了一杯酒。
“对不起……”
“酒……”春雪拿起酒杯贴在鼻端,眼睛盯着微微晃动的液体,“朋友啊恋人啊……就像酒,年头越久才越香醇浓厚,可有的只是罐装饮料而已,没有丝毫储藏的价值,你说,做人应该怎么区分酒和饮料?”
“呃……”我一时答不出来,便扬脖喝了一大口啤酒。
“傻瓜,要相信自己,酒就是酒,饮料就是饮料,懂么?”
“有点懂……”
“笨蛋。”春雪骂道。
“是是。”
“两个人能在这个世界相遇,用这种肉体这种形态呼吸着相遇是多不容易的事啊……某天, ‘嘭’的一声大爆炸,就在一瞬间,大概是你眨眼工夫的千分之一秒吧,没准更短,宇宙就形成了。”春雪抿了口酒,继续说道:“过了好多好多年,大概这么多……”她放下杯子两只手尽量往两边伸直,“总之就是乘宇宙飞船从‘黑狗’到月球几十亿几百亿几千亿次花的时间吧,地球诞生了……整个太阳系,只诞生了一个地球,更幸运的是地球上又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生命,而这些生命中就包括咱们,正坐在这儿喝酒的你和我……你说巧不巧?”
“记得第一次见面你就说‘真巧’。”我笑着说道。
“一切既是偶然也是必然……干杯!”春雪举起杯子说。
“干杯。”言罢我们碰了碰杯子。
“好了,我有点事,要去准备一下,See you later.”春雪一口喝光了酒,站起来说道。
“你干嘛去?”我问。
春雪并未回答,她快速走远消失在某个拐角内侧了。
我趴在吧台前独自喝着啤酒,身后传来络绎不绝的语声、酒杯的碰撞声以及各种各样混杂的声音,它们如同冰凉的液体漫溢了整个房子。酒吧里笼罩着橙黄色的光线,大小各异的酒瓶被映照得十分美丽,天花板的音箱小声流淌着平克.弗洛伊德的歌,旋律使人坠入麻醉般的迷离,仿佛酒精从耳朵渗进了脑子,又在身体内蔓延、翻滚。我觉得有些醉意,于是轻轻摇了摇逐渐发沉的脑袋,将右手食指关节摁在额头上捏了捏,猛地,一股真切的悲伤像无数只触手钻出皮肤——为何总是如此毫无征兆地陷入哀愁呢?不知不觉,我开始厌恶多愁善感的自己。
武月,一定比我更贴近忧伤吧。想到这儿,我便强迫自己坚强起来。
我略微抬起头,弗洛伊德的歌声戛然而止,酒吧的灯突然变得更暗了,一束幽蓝的柔光集中在前方的一个角落里。灯光中站着三个身高大体相同、打扮时髦的年轻男子,身上都戴着戒指和项链。左边的人拿一把电吉他,留着直直挺立的短发,显然特意用发胶固定过了;右边的人是个光头,手中也抱着一把吉他,嘴里似乎嚼着什么东西;中间的是主唱,手拿一个有线麦克风,一头长发披到后背,表情异常颓废。他们背后摆有一套架子鼓,架子鼓后面坐着一个女孩,是春雪。我微张着嘴傻傻地望着她,她脱了外套,只穿一件被光线染成蓝色的短袖T恤衫,她的耳钉换成了小小的耳环,左手腕上戴着几条链子。一瞬间,我们四目相接,她对我咧嘴笑了笑。
酒吧顿时安静下来,但仍然能听见有人窃窃私语。
“晚上好。”中间的主唱说话了,嗓音很低沉,“我们是‘烟丝鱼’乐队,为大家带来第一首歌,Beatles的《I’ll Get You》.”
话音刚落,音乐便奏响了。一首非常熟悉的歌曲,虽然伴奏稍微做了改变,但轻快的风格依旧如故,一些人的身体下意识地跟随鼓点动了起来,还有的人轻轻拍手或者用手指敲打着桌面,剩下的人则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脸孔继续喝酒聊天。春雪摇晃着脑袋完全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两个吉他手以娴熟的指法十分投入地拨动琴弦,主音一面唱歌一面交换着把手插进头发和裤兜,尽管他们配合得称不上天衣无缝完美无缺,可彼此给人一种信赖感,故还算默契。这首歌很短,我听得如痴如醉。
一曲终了,周围响起零星的掌声,主唱替下一支表演的乐队做了简单的介绍,四个人便鱼贯离开了蓝色灯光照亮的角落。春雪和其他三人打了声招呼,扭头朝我坐的地方快步走来。她神情亢奋,眼中透露出一丝喜悦的光芒,两只银耳环不停地摆动,老板往她面前放上一瓶啤酒和一个空玻璃杯,春雪把酒倒进杯子里一饮而尽,然后又倒满一杯小口呷着。这时身后再次响起乐曲和歌声,是老鹰乐队的《加州旅馆》。
“今天全跟老歌干上了。”春雪说。
“真伤感啊。”言罢,我掏出烟叼在嘴里点燃。
“怎么样?”她满怀期待地问。
“什么怎么样?”
“你是白痴吗?我们的表演!”春雪不耐烦地嚷道。
“很好……我挺喜欢的,你还真是让人意外。”我说。
“是吗?那再给你一个意外,刚才那首歌是送给你的。”
“为什么?”
“你不是爱听Beatles吗?土老冒!所以我提议临时换唱了这首。”
“谢谢,原来打算唱哪首歌?”我问。
“《黑猫警长》摇滚版。”
“真的假的?”
“骗你呢!在这里唱那玩意会被杀……”春雪咯咯笑着说。
“什么时候开始玩摇滚乐的?”
“高中毕业,鼓是初中时学的,当时班里有个跟我不错的男生,每天都不停地给我讲摇滚乐,还把他最喜欢的磁带或者唱片借我听,第一张我记得很清楚,是《黄色潜水艇》,回家没有马上听,整整隔了一个星期才想起来,于是坐在椅子上边写作业边心不在焉地听了一遍,听完第一感觉是,什么嘛!这种东西我压根喜欢不来!噪音!”春雪停顿了一下,挠了挠脖子,说:“后来他又不断借给我专辑,连猫王的都听了……还是不喜欢,其实我是想喜欢上的,所以并未拒绝他,不过那会儿的性格不像现在,恐怕想拒绝也开不了口吧……他那副痴情的样子太可爱了,实在不忍心泼冷水。”
“滚石的听了?”
“听了……”春雪啜了口啤酒,“因为我们是同桌,又很要好,全班都说我们俩在交朋友,放学后他总顺路带我去一个地方买唱片,记忆中那是个隐蔽晦涩的地下室,非常潮湿,夏天一走进去就会觉得很凉快;我坐在他的自行车后面,手抓着他校服的衣角,嘴里嘬着化掉的酸奶冰棍……”
“想回到过去吗?”我问,将烟头撵死在老板递过来的烟灰缸里。
“坚决不想,人要朝前看,如果总想回到过去,只会有永远也回不完的过去。”
“那你到底是怎么喜欢上摇滚乐的?”
“理由很俗,初中毕业他全家移民去了美国,从此再也没见过面,我像走火入魔似的找来他曾借我的唱片听,翻来覆去地听,醒着听,睡觉听,走路听,吃饭听,喝水听,上课听,放学听……与其说喜欢,不如说我对摇滚产生了某种依赖性的感情,习惯成自然罢了。”
“你喜欢那个男生吧?”
“I don’t know……总之他走了以后,摇滚乐仿佛他剩下的唯一的纪念品。”
“不错的纪念品,你最喜欢哪个乐队?”
“X-JAPAN,可惜去年解散了,Hide也死了。”
“黑泽明也死了。”我说。
“许多人死了。”她说。
“怎么像小说里的对白?”
“有吗?小说的对白都来自现实啊。”
“最近不知为什么经常莫名其妙地悲伤。”
“你?”春雪无法置信地问,见我点了点头,她接着说道:“Don’t worry,那是正常的,整个宇宙都是悲伤的,何况你呢?”
“宇宙?”我纳闷道。
“嗯,宇宙正在膨胀,星系与星系正在互相远离,恐怕永远不会碰到一起了,这还不够悲伤么?”
“是够缺德的。”
“现实好象纠缠的电线,黑乎乎一大团,光想从最深处拽出一根就怪不可思议的了。”
“你说得也挺不可思议的……”
“不可思议的还在后头呢。”说完,春雪又要了一瓶啤酒。
十一点半,我和春雪喝得醉醺醺地走出“黑狗杰克”,不料外面下起砭人肌肤的秋雨。路灯下闪现一根根坠落的雨丝,耳朵里塞满了雨的动静,雨点打在我们身上,淋湿了春雪那件漂亮的白色外套,地面积满了肮脏的泥水,即使如此街边的汽车也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从酒吧出来的人们纷纷躲避着飞溅的污物,奔跑着横穿马路,迅速消失在黑暗尽头了。我和春雪急忙拦了一辆出租车,驶离了三里屯酒吧街。雨水将车窗装饰得朦朦胧胧,模模糊糊,隐约能够看见一串串彩色的灯火在雨帘间游游荡荡,犹如一个个泄了气的气球“嗖嗖”地飞过半空。春雪的头发湿湿的,她的侧脸再一次呈现出神秘莫测的阴影,并且随夜晚的光照不断变幻、交织。
车子首先抵达春雪家。她下了车,砰地关上门,司机刚要重新开动车子,她突然使劲敲了敲车窗。我把窗户摇下一点,春雪只露出鼻子和眼睛。
“什么事?快点,雨很大……”我抱怨道。
“今晚还有个意外。”春雪说。
“啊?”我注视着她的双眸,雨水宛若泪水滑过她的眼角。
“我喜欢你。”
回到家,父母已经睡觉了,我蹑手蹑脚地打开客厅的灯,到厕所洗了个热水澡,换上睡衣,然后一头倒在自己房间的单人床上。屋外大雨滂沱,玻璃窗劈啪作响,我在寂静的夜里聆听了一会儿雨声,春雪临走前的告白盘旋于脑中挥之不去,嘶啦嘶啦地和雨声混成一块凝固僵硬的意识,像个巨大的肿瘤残留在身体的某处。我甚至一度怀疑此话的真实,逃避似的认为那不过是个恶劣的玩笑,但春雪脸上流淌的雨水仍历历在目,尽管这句话说得轻描淡写,她的眼神却是严肃、专注的眼神。
我竭力不再去琢磨春雪的话,打开枕头旁边她送我的CD随身听,戴上耳机,乔治.温斯顿的钢琴曲仿佛潺潺流水般涌入耳鼓。二十岁的我的人生,究竟还将以这种状态持续多久?心中憧憬的那片大海,何时才能呈现在我的面前。诚然,我所追求的只是一段光景,一段从没有过的美好光景。我无数次徒劳地提醒自己早已置身这光景之中,而现实生活无论如何都无法与期盼的光景重叠。我始终孤独地徘徊在理想之外,任凭时光流逝,品味悲欢离合。
渐渐地,睡意像一张网悄悄围拢过来。
温斯顿继续弹奏曲子,《路》。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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