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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7月26日14:41 东莞时报
19岁的庄明明走上法庭,表情平静。约5个半月之前,他捅死了周扬(化名)。周扬,是庄明明同母异父的妹妹——17岁的余露露(化名)的男朋友。
起诉书显示,两年前第一次见到余露露时,庄明明就爱上了她。一次醉酒之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当庄明明知道周扬的存在后,开始失去理智……
7月23日,庄明明涉嫌故意杀人案在市中院开庭。周扬的父母当庭要求判庄明明死刑,并索赔38万元。
法院将择日宣判。
扭曲的爱情
15年后见到同母异父妹妹
如果没去找妈妈,庄明明也许还在老家……
第一次来东莞,庄明明才16岁,那是2007年,他从老家河南驻马店平舆县到塘厦一家电子厂打工,因为工作不顺利,几个月后他就回了老家。
来东莞前,庄明明是一个比孤儿还孤单的留守少年。在他未满一周岁时,他的母亲就离家出走了,父亲随后也出门打工。因为长年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庄明明性格变得内向,不爱说话。
家里没钱,小学三年级毕业之后,庄明明就没有再读书,随后的几年里,他就在四姨父开的小店里干杂活。
2007年从东莞回老家后,四姨父告诉庄明明,“父亲已经不管你了,你去找你妈吧。”这时,他才知道,自己的母亲就在上蔡县,他还有一名同母异父的妹妹。
在上蔡县,庄明明见到了余露露,案发后,庄明明曾对警方说,自己对妹妹“一见钟情”。
2008年春节前,母亲告诉庄明明,余露露准备南下打工,如果他可以同往,兄妹俩之间就有个照应。
过完春节,兄妹二人来到了大岭山。
一次喝醉后兄妹发生关系
如果不是那次喝醉酒,庄明明和余露露也许还只是兄妹……
在大岭山,庄明明租了一间房子,里面只有一张1.5米宽的床。兄妹俩每天晚上同睡在这张床上。余露露事发后回忆:两人“同居”前期,庄明明比较有自制力。但有一天晚上,他把自己压在了身下,当时余露露比较清醒,问庄明明“你这样做对得起咱妈吗”。庄明明就再没有进一步的行动。
可是,同年9月的一天,不符合伦理道德的事还是发生了。当时,余露露在长安工作,但她只要休息,就会到大岭山找庄明明,有时候还会过夜。那天,正好是余露露的15岁生日,她和庄明明喝醉了酒,随后发生了关系。往后一年多时间里,两人还继续保持性关系。余露露向警方供述称,有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便无所谓了。
2009年11月,余露露在厂里认识了同一组生产线上的周扬。两人很快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在一起。余露露事发后说:“对周扬,我是真心喜欢他的”。但她当时并没有告诉庄明明。
今年2月5日,庄明明给余露露打电话时,周扬接的电话。周扬告诉庄明明,他是余露露的男朋友。
劝退妹妹男朋友遭拒将其捅死
如果余露露没有一直拒绝庄明明和周扬见面,惨案也许不会发生……
此后,庄明明只要一空下来,就给余露露打电话,软硬兼施,要求余露露离开周扬,但都遭到拒绝。庄明明要求与周扬见面,也遭到余露露的拒绝。
今年2月13日,除夕,庄明明要求余露露到大岭山,甚至说可以带上周扬,但余露露还是拒绝了,并选择跟周扬在长安过除夕。这时,庄明明坐不住了,他前往长安找周扬,随身还带着水果刀。庄明明被抓后告诉警方,他当时的想法是,如果能劝退周扬,就不用拨刀子,但如果周扬拒绝了,就要教训一下。
当晚9点多,在长安霄边水库,庄明明第一次与周扬见面。庄明明要求周扬离开余露露,但遭到拒绝。庄明明于是拔出水果刀,将周扬刺倒。周扬因失血过多死亡。不久后,庄明明在出租屋被警方抓获。
庭审现场
称约见周扬只是为给妹妹把关
7月23日上午9时15分,庄明明捅死周扬一案,在东莞中院开庭。
穿着囚服的庄明明,带着手铐和脚镣,表情平静,整个庭审过程中,说话也是轻声细语。
旁听席上,庄明明一个亲人都没有。他的辩护律师,也是法律援助处的律师。死者周扬的父母,坐在原告席位上。
庭审现场未承认喜欢妹妹
此前,庄明明曾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述称,杀人是因为妹妹余露露谈了男朋友,他心里有些气愤,想让他们分手。
但在庭审过程中,庄明明改口了。他说,约见周扬只是想认识一下妹妹交的男朋友,见面也只是想交个朋友,但见面之后发现,周扬喜欢骂人,他就觉得周扬的人品不行,希望他们分手,在遭到周扬的拒绝后,双方起争执,他才持刀捅人。
“你喜欢余露露吗?”这个问题公诉人连问了3遍,庄明明一直未承认,但也没有否认。
律师辩称不是故意杀人
庭审现场,庄明明的辩护律师表示,庄的文化程度很低,可能没看清笔录的意思就签名了,希望法庭核实其笔录的真实性。
对庄明明的行为,检方以故意杀人起诉。辩护律师称,庄明明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而非故意杀人,他希望法庭考虑到其童年不幸、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能酌情减轻处罚。
但死者周扬的父母不同意,他们要求法院立即判处庄明明死刑,并索赔38万元。
一个半小时后,庭审结束,法官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朋友老乡眼中的庄明明
工作努力、不会与人交恶
陈先生,是庄明明老家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当得知庄明明杀人的消息时,他觉得非常意外。在他眼里,庄明明是一个不惹事的人。
陈先生说,庄明明就像个孤儿,还好爷爷非常疼爱他,但是爷爷的身体也不好,家里也很贫困。
小学三年,庄明明就辍学了,但他并没有染上任何恶习,不像村里其他的辍学青年那样抽烟喝酒。
李某是庄明明的工友,比庄明明大9岁,庄明明平时喊她一声“姐”。
李某说,她知道庄明明有个妹妹,兄妹感情很好,她也知道庄明明和妹妹一同睡在一张1.5米宽的木板床上,但她不知道两人是同母异父的兄妹。
案发后,李某非常震惊,她说事发当天早上,庄明明“没表露出任何迹象,和往常完全一模一样。”
在李某眼中,庄明明工作上比同龄人要卖力许多。生活上,基本上就是工厂和出租屋两点一线,虽然性格上有点冲动,但不会与人交恶,也不会像其他打工青年沉迷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