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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ming_tt 发布
只对他好对大多数人不好,那就叫不好。
你要相对来说,好吧,杀人犯杀人对他自己就是好的,那还判甚么罪?
可现在的问题是,杀人犯杀人是在对方不愿意被杀的情况下才叫对对方不好。
如果是医院的医生,在绝症病人强烈要求安乐死以减轻病痛折磨的情况下,他尊重了病人的要求,那么他是杀人犯吗?这是对他好的事情吗?他身为医生做这个没有任何好处,有好处的是病人(减少痛苦),那么该不该判他杀人罪呢?
我告诉你,不是我看不起你,这个问题你解答不了,全世界都没有人说能公正的回答这个问题。
反过来说,一夫多妻,如果是在婚姻各方出于自愿的情况下呢?(假定不存在任何经济、社会或者其他方面的强迫性),你阻止他们?你凭的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