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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小问题02_名侦探柯南_往天国的倒计时_5.2_TV精简至833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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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0楼 发表于: 2011-08-01
这个帖子的历时也相当长了



……大妈,请你快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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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1楼 发表于: 2011-08-01
很久不看柯南了,楼主的文章勾起了我重温某些剧集以及观看某些未看剧集的欲望。感谢。

关于304《1200万人质》我有不同看法。

这集本人看过不止一次,每次看都非常感动。

我想说的是:

第一,有时候罪犯的思维是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来解释的。所以个人认为即使在现实中也很有可能出现一个讲信誉的炸弹魔。

第二,我记得罪犯的目的是想让警察声誉扫地,向民众展示警察是如何的贪生怕死,所以才会有3秒钟这个设定。如果炸弹魔不讲这个信誉,那么他的目的岂不是无法达成了吗?最起码效果也会大打折扣。所以我觉得这个设定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第三,警方是否会相信炸弹魔说的话?我想这个案件即使放到现实中,警方的态度也一定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毕竟人命关天啊。至于对策,是否一定需要警员牺牲,或采用别的什么侦查手段或拆弹技术,咱是外行。相信警方也一定不会轻易让罪犯牵着鼻子走。但就艺术创作而言,警察牺牲自己拯救别的生命无论如何也不过分吧?我想即使在现实生活中也应该不乏类似这样的事迹。正如楼主所说,柯南是爱情片而非侦探片,这样的情节貌似没有必要较真儿。

第四,柯南是否应该相信炸弹魔的话?首先如上所述,人命关天,宁可信其有……;其次,还是如上所述,根据罪犯的作案动机,可以推断他不得不讲这个信誉;再次,我记得3秒钟的情节出现过两次,第一次已经证明了炸弹魔是讲信誉的,正因为警员牺牲了自己,他的目的(让警察声誉扫地)没有达成,所以才会有柯南和高木的第二次。

由于年代久远,很多都记不清了,如有错漏,还请海涵。只是如果今天再让我看这集的话,相信我还是会非常感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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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2楼 发表于: 2011-08-03
引用
引用第91楼honour于2011-08-01 21:09发表的  :
很久不看柯南了,楼主的文章勾起了我重温某些剧集以及观看某些未看剧集的欲望。感谢。

关于304《1200万人质》我有不同看法。

这集本人看过不止一次,每次看都非常感动。

我想说的是:

第一,有时候罪犯的思维是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来解释的。所以个人认为即使在现实中也很有可能出现一个讲信誉的炸弹魔。

第二,我记得罪犯的目的是想让警察声誉扫地,向民众展示警察是如何的贪生怕死,所以才会有3秒钟这个设定。如果炸弹魔不讲这个信誉,那么他的目的岂不是无法达成了吗?最起码效果也会大打折扣。所以我觉得这个设定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第三,警方是否会相信炸弹魔说的话?我想这个案件即使放到现实中,警方的态度也一定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毕竟人命关天啊。至于对策,是否一定需要警员牺牲,或采用别的什么侦查手段或拆弹技术,咱是外行。相信警方也一定不会轻易让罪犯牵着鼻子走。但就艺术创作而言,警察牺牲自己拯救别的生命无论如何也不过分吧?我想即使在现实生活中也应该不乏类似这样的事迹。正如楼主所说,柯南是爱情片而非侦探片,这样的情节貌似没有必要较真儿。

第四,柯南是否应该相信炸弹魔的话?首先如上所述,人命关天,宁可信其有……;其次,还是如上所述,根据罪犯的作案动机,可以推断他不得不讲这个信誉;再次,我记得3秒钟的情节出现过两次,第一次已经证明了炸弹魔是讲信誉的,正因为警员牺牲了自己,他的目的(让警察声誉扫地)没有达成,所以才会有柯南和高木的第二次。

由于年代久远,很多都记不清了,如有错漏,还请海涵。只是如果今天再让我看这集的话,相信我还是会非常感动的。



hihi,honour

        很高兴收到您的回复,看来似乎很多同学都非常喜欢<<震动的警视厅 1200万人质>>呢!
       honour兄您提出的问题,部分mix之前也有所涉及,现在让我们再来仔细分析一下.

       以下几点是mix自己的想法,愿与所有喜欢TV-304的朋友们分享,如有说错请多多指教


       1.首先警方的对手乃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罪犯,而且是躲在暗处不知其踪迹,同学们
         可能会以为他就"一定会连续不断"犯案,直到不慎留下线索或者露出破绽被警方抓到.

         其实在现实的情况下,警方处理时必须考虑很多问题:

         "如果炸弹魔犯了一次案后,突然害怕了躲了起来,从此再也不联系警方,难道警方要
          登报纸做广告公开指责炸弹魔欺骗了他们,让一名好警察白白牺牲,要求炸弹魔像个
          男人一样信守诺言再犯一次案?"

         "如果炸弹魔犯了一次案后,过马路的时候不小心被车撞死了,再也不联系警方,是没人
          有办法令他从地狱复生,重新活过来再犯一次案以兑现诺言的, 或是炸弹魔死后会通知
          警方自己其实已经被车子撞死了,你们可以结案了."

          从警方的角度来看,隐藏在暗处的罪犯首先是个"逃避承担法律责任的家伙",也就是说,
          首先是个不敢承担责任之辈,这样的人任何时刻都可能随便因为任何一个理由永远躲藏
          起来,无需负任何责任,这样的人是不能对他的保证有所期望的.

          如果真的发生"警方登报纸公开指责炸弹魔欺骗了警方,让一名好警察白白牺牲了",
          现实中的后果是,公众会痛骂警方,怎会傻到去相信罪犯的话? 而现实中警方是不能以
          "还是有可能出现一个讲信誉的炸弹魔的"来向公众解释的.


       2."警察在炸弹爆炸前3秒如果不留在炸弹旁边等死,就是贪生怕死,会令警察声誉扫地"

          关于这点,让我们来看一个例子好了.

          有个人纵火烧了一栋大楼,消防员接报赶到现场,灭火好说,喷水就是了,但是说到救人,
          消防员是有一套价值判断与行动原则的,若火势真的太大,即使起火大楼内确认还有大量
          住户被困,消防员也绝对不会进去送死的,即使事后大楼内被困的人全部活生生地被烧死,
          消防员也没有任何的责任! 更不会有人指责"消防员贪生怕死"或认为"消防员声誉扫地",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不能无视消防员自己的生命,消防员的职责包括冒"合理的危险"救人,
          但不包括冒"不合理的危险送死".火灾中那么多人被烧死,责任完全不在消防员,而是在
          纵火犯的身上.

          其实TV-304 <<震动的警视厅 1200万人质>>的炸弹剧情与此类似,

          只不过将 "消防员"与"被困的人"与"被烧死的危险"
          替换成了 "警察"与"1200万市民"与"被炸弹炸死的危险"

          但是因为"警察与炸弹的困境"远比"消防员与大火困境"情景少见, 所以观众一般也不能
          马上联想到"消防员与大火"的故事,其实警察与消防员两者的行动原则应该是一样的.

          "当无法保证自身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消防员不会,也不应该冒着自己被烧死的危险,
           进入大楼救人"

          "当无法保证自身生命安全的情况下,警察不会,也不应该冒着自己被炸死的危险,
           去等待罪犯声称会出现的所谓'真实的信息'"

          "警察牺牲自己拯救别的生命"的场景在现实中的确数不胜数,但是TV-304却不是
          这种情况,所以无法类比呢.

       3. <<名侦探柯南>>的确是一部挂羊头卖狗肉的爱情片,案件剧情并非吸引观众的重点,
          只要勉强能说得通,观众也就将就着看啦,很少会去较真(当然包括懒人mix啦),而且
          事实上案件逻辑也不是那么容易被搞成"说不通"的, 只要创作者自己事先想过一遍,
          又没有被外力扭曲,基本上出来的结果都会让观众觉得"勉强说得通"

          至今mix看了500多集柯南,也只是发现了3集(约占总数的0.6%)的逻辑是"稍有问题"的
          所以mix觉得应该在文章中指出,所以才会有相关章节,如有说错请随时指正.

       4. TV-304 <<震动的警视厅 1200万人质>>的其他方面其实很不错,画面不错那是肯定的,
          其背后的爱情戏逻辑也是完全正确的.

      综上, 各位曾经被TV-304感动的同学们,你们的感动是无比正确的!
      mix的看法才是非主流,请各位不要在意~~ 如有得罪,万望海涵~~

      (之前的回复遣词用字稍显过激,现已和谐,希望这次的"和谐版"能令honour兄您满意,
        如仍觉不妥,mix可以继续改进~~)





[ 此帖被popgomix在2011-08-04 08:08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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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3楼 发表于: 2011-08-03
炸弹魔当然有可能说谎,但同时也有可能讲信誉。你不是他,你怎么知道他一定是说谎?

所以警方也不知道炸弹魔是不是在说谎。但如果炸弹魔说的是实话,而警方贸然认为罪犯不会讲信誉,那岂不是由于警方的失误使很多无辜的人丧失生命?

在这里警方的底线是保护人质安全,当然要做万全的准备。以“炸弹魔说的是事实”为前提想办法找到那枚炸弹,万一炸弹魔说谎,那我顶多是找不到,或者在炸弹魔提示的地点找不到。万一炸弹魔说的是实话,那么警方岂不是错过了一个绝好的拆除炸弹的机会?这叫做“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警方没有理由放过任何一种可能性,因为人命关天。

关于你的第二点,我发现咱二人的价值观完全不同,我也不认为你说的情况与事实相符,所以没有讨论下去的必要了。各自保留自己的观点也没什么不好。

关于第四点,有时候自己的感情也并非自己的意志所能控制,所以“感动”是发自内心的,是自然流露的,并不是说“我思考了一下,发现我不应该被这个场景所感动,而应该被那个场景所感动”,就能改变的。自然也就不需要别人来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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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4楼 发表于: 2011-08-03
引用
引用第93楼honour于2011-08-03 21:36发表的  :
炸弹魔当然有可能说谎,但同时也有可能讲信誉。你不是他,你怎么知道他一定是说谎?

所以警方也不知道炸弹魔是不是在说谎。但如果炸弹魔说的是实话,而警方贸然认为罪犯不会讲信誉,那岂不是由于警方的失误使很多无辜的人丧失生命?

在这里警方的底线是保护人质安全,当然要做万全的准备。以“炸弹魔说的是事实”为前提想办法找到那枚炸弹,万一炸弹魔说谎,那我顶多是找不到,或者在炸弹魔提示的地点找不到。万一炸弹魔说的是实话,那么警方岂不是错过了一个绝好的拆除炸弹的机会?这叫做“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警方没有理由放过任何一种可能性,因为人命关天。

关于你的第二点,我发现咱二人的价值观完全不同,我也不认为你说的情况与事实相符,所以没有讨论下去的必要了。各自保留自己的观点也没什么不好。

关于第四点,有时候自己的感情也并非自己的意志所能控制,所以“感动”是发自内心的,是自然流露的,并不是说“我思考了一下,发现我不应该被这个场景所感动,而应该被那个场景所感动”,就能改变的。自然也就不需要别人来操心。


嗯嗯...之前mix的回复遣词用字似有不妥,现在已经和谐,请honour兄放心再阅一遍,
如仍觉不妥,mix可改到妥当为止

也许我俩对本集的看法有着根本上的区别, 而且明显honour兄您是对此集抱有相当正面的感情,
而mix可能着眼点不一样,所以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结论,另外也许honour兄您有少许误会,上面mix所说的内容,
并不是针对honour兄您的,而是mix对所有对TV 304有疑惑的同学说的, 之前那版的遣词用字也是习惯性地
按照mix自己文中的一贯风格,该赞就用力地赞该骂就狠狠痛骂, 所以请honour兄您对上文中的一些用词无需
过于敏感,mix并非是要指责honour兄您啦, 而且两人看法与价值观不一致是很正常的,没必要为了别人的思想
与自己不一致就生气,在mix看来,发现有与自己不同的观点,应该是高兴才对, 在这篇文章中,mix也收集了一些
同学对TV 304的看法,到目前为止,似乎还没有一个人的看法与mix相同呢! 所以honour兄您大可放心, 被TV-304
感动的才是大多数! mix这边的看法才是非主流的呢 XD

此外,在mix看来,honour兄您提出的观点很有价值呢, 请问是否能允许mix引用至小文中呢?






[ 此帖被popgomix在2011-08-03 23:50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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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5楼 发表于: 2011-08-05
我个人认为炸弹魔实际上并不是在考验民众对警察的信任程度,而是为了一个单纯的目的——用自己的方式来检验警察到底有多少“良心”而已,至于说民众对警察的反应,其实应该只是其中附带的结果之一。

炸弹魔的同伙是因为“个人良心”向警察询问炸弹的状况而暴露致死,炸弹魔于是用自己的方式来玩弄人性,检验警察的良心。类似于《蝙蝠侠6》中小丑通过给两条船的人引爆器的方式来检验人性中的信任到底值多少钱,同时也逼迫蝙蝠侠违背自身准则而杀人的“试验”。因此不这样做就起不到如此效果了不是吗?



……大妈,请你快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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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6楼 发表于: 2011-08-07
难道是传说中的神隐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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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7楼 发表于: 2011-08-07
引用
引用第95楼马甲雷于2011-08-05 06:49发表的  :
我个人认为炸弹魔实际上并不是在考验民众对警察的信任程度,而是为了一个单纯的目的——用自己的方式来检验警察到底有多少“良心”而已,至于说民众对警察的反应,其实应该只是其中附带的结果之一。

炸弹魔的同伙是因为“个人良心”向警察询问炸弹的状况而暴露致死,炸弹魔于是用自己的方式来玩弄人性,检验警察的良心。类似于《蝙蝠侠6》中小丑通过给两条船的人引爆器的方式来检验人性中的信任到底值多少钱,同时也逼迫蝙蝠侠违背自身准则而杀人的“试验”。因此不这样做就起不到如此效果了不是吗?



to雷兄:

其实mix也觉得如果可以设置一个"检验警察到底有多少良心"的考验,也会是挺有戏剧性与
感人效果的桥段.不过mix是认为TV-304里面的那个考验颇为无说服力,因为被考验的警察
"不牺牲"才是正确的,从警察的行动原则与情理来看,都是如此."牺牲"才是愚蠢和错误的决定.
因为这种牺牲属于 ---- "白白牺牲",只不过编剧为了将戏串起来,才将一个"根本不能保证
会守信用"的炸弹魔硬拗成"很有信誉的炸弹魔"而已,所以mix才觉得编剧太不负责任了.

按这样的逻辑,炸弹魔可以随便在东京一个未知地方放炸弹,然后打电话到警察局,让东京的
所有警察都立刻切腹自杀,否则我就要引爆炸弹,1200万东京市民的安全与你们区区几万警察
的生命谁更重要? 你们警察不自杀就是"没有良心"!

以上这个就是TV-304的逻辑,在现实中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没有任何一个警察会听
歹徒的话,也不应该按歹徒的要求做,也没有一个市民会认为警察拒绝自杀是"因为警察罔顾
市民安全,真没有良心!"

"为了市民不被炸弹炸死,我就答应歹徒的要求,自杀给歹徒看".甚至在戏剧中,都极少出现
这种超级不合理剧情.这是编剧为了煽情而强行扭出来的虚假桥段.




而至于蝙蝠侠里那个破解"囚徒困境"的场景,倒是非常有意思,值得思考一下


    以下是博弈论最经典的例子,已经知道了的同学们可以略过,直接看后面的内容:

    博弈论之"囚徒困境"与"纳什均衡"

    警察抓到2个联手作案的小偷A和B,将他们分开关押,使其无法沟通.

    但A和B一开始都保持沉默,拒绝供出对方.如果再这样下去,
    警察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只能起诉他们一些轻罪,刑期也不长.

    警察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开始采取行动.

    警察对A开出了条件,同时,A被告知"警察对B也开出了同样的条件"

      1.如果任何一方先供出了对方

        那么主动招供的一方无罪释放,不肯招供的一方罪加一等坐牢10年

      2.如果A和B都供出对方,双方各判坐牢5年

      3.如果A和B都继续保持沉默不肯招供,因为证据不足,
        只能指控他们一些轻罪,双方各判坐牢1年了事

    这样的情况下,A和B都想让自己的"个体利益最大化",并且避免"个人最坏的结果"

    以个人来说,A和B都会选择 "1.供出对方以换取无罪释放",

    而最终结果会变成 "2.A和B都供出对方,双方各判坐牢5年"(这就叫达成"纳什均衡")

    这个例子说明,在一些情景下,"个人最佳选择"并非"团体最佳选择".



    蝙蝠侠中小丑的"炸弹困境"的场景就是从"囚徒困境"稍加变化而来,但是其本质没有改变.
    当时mix看这段的时候心想,"Oh! No! 这两艘船上的家伙都死定了! 听过"囚徒困境"的
    观众一下就明白这个场景的"纳什均衡"就是"双方都按下按钮将对方的船炸了".

    嗯嗯,反正这帮哥们死定了,还是将精力集中在蝙蝠侠和小丑的打斗场面吧~

    看看那边有什么有新意的陷阱...

    这边厢,蝙蝠侠和小丑打得不亦乐乎...哼哼哈~~~



    之后画面切回船上,哈,船上的人在投票! 嗯嗯! 有意思,有点影射"多数人的暴政"的味道...

    哦,投票结果出来了,哈! 果然是"纳什均衡"!

    这可是经济规律啊! 问世间谁能超越? 小丑你这一手可真是太有保障了!

    哈! 一个囚徒来索要控制器了!

    嗯嗯,囚徒困境就应该由囚徒来实现,太写实了! 导演你真有水平!

    然后...


    囚徒拿到控制器,直接扔海里了!!!



    mix: Oh! SHIT! $#%#$%#$%!!! 囚徒竟然破解了囚徒困境!!!!

         那可是颠扑不破的经济规律啊!!!! 伟大的时刻!!!!!

         伟大的人性万岁!!!!!! 人类的相互信任万岁!!!!!!




    以上,事先就听过"囚徒困境"和"多数人的暴政"的同学,看到小丑炸船那段,
    应该是前面充满会心的微笑而后面却激动万分吧~~ 这是对经济规律与人性
    的深刻思考,这才是富有内涵而又充满戏剧性的戏剧呢~~

[ 此帖被popgomix在2011-08-07 13:0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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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8楼 发表于: 2011-08-08
其实也没什么错啊。按照炸弹魔的逻辑,警察是利用了同伙的良心才将同伙置于死地,那么炸弹魔也用同样的方式(炸弹魔自己认为是同样的方式)来玩弄警察,如果警察遵从了良心,就只有死路一条;如果警察为了保命提前剪掉了线,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人殉葬(警察会因此受到良心和社会的谴责)。无论哪一条路,最终都是炸弹魔玩弄了对方的人性。至于社会该怎么评价这种事那就完全是附属品了吧?

其实你只要晓得炸弹魔的目的并不是单纯地要杀警察或者是要警察受到社会谴责,就比较能理解他用这些手段的用意了。就好比说谜语人对付蝙蝠侠,要杀蝙蝠侠其实对谜语人来说很容易,但他却一次又一次放过对方,且一次又一次提供新的谜语给对方,就是他的目的不仅仅是要干掉对方,而是要证明对方对自己无计可施。你说的那个切腹自杀的方法其实是没什么意义的,因为那并不符合玩弄人性的目的,如果真这么做,那么这就是社会性的恐怖主义,警察机关是不可能全部自杀的,他这样安排实际上除了可能杀害一些无辜的人以外并不能真正起到动摇警察机关的作用。反而会让整个社会都站在警察机关一边。他的真正目的不是去杀害无辜的人,而是要玩弄警察的人性,给予对方两难境地,这也就意味着炸弹魔提出的条件需要有两个要求,第一,是可能为警察机关和社会所接受的,第二,是要被困警察所难以两全处理的。要警察全部切腹,这是不可能为警察机关所接受的,任何市民如果知道条件是如此也不会认为警察机关会如此接受,因为两方其实都是许多人的命,炸弹魔无论杀死哪一方都是不可能在其他人心中形成“牺牲小我,换取大我”这种概念的,如此便完全达不到玩弄人性的目的。只有警察机关和社会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接受的条件,才能构成被困警察是保住自己的命还是保住许多人的命这样一个两难抉择。炸弹魔其实就是在用小和大的两相对比来检验人性中的良心。你想要保住更多人的命,那么就牺牲你自己的命来换取,你愿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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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9楼 发表于: 2011-08-09


再To雷兄:


嗯嗯,正所谓那个什么什么越辩越明呐~

正因炸弹魔所用的方法,无论在警察和市民和观众来看,都不能算是"考验良心与玩弄人性",
因为按照"良心"根本没要求警察自杀,按照"警察行动原则"也不要求警察自杀,所以mix就
感到奇怪,炸弹魔在搞啥呢? 哦,原来是编剧偷懒,本来有条不可跨越的逻辑的鸿沟,只是
为了偷懒贪方便,就硬是给扭过去了.



请让mix再解释一下之前所举例子的本质所在

原来的例子:

炸弹魔在东京随便一个未知地方放炸弹,然后打电话到警察局,
要求东京的所有警察都立刻切腹自杀,否则我就要引爆炸弹,
1200万东京市民的安全与你们区区几万警察的生命谁更重要?
你们警察不自杀就是"没有良心"!

新的例子:

炸弹魔在东京随便一个未知地方放炸弹,然后打电话到警察局,
要求东京的某一个警察立刻切腹自杀,否则我就要引爆炸弹,
1200万东京市民的安全与你们的一个警察的生命谁更重要?
某一警察不自杀就是"没有良心"!

以一个人的生命换取1200万人的安全,够“牺牲小我,换取大我”了吧!

各位同学,您觉得警方可以接受吗? 如果警方不接受,市民会认为警方"贪生怕死","没有良心"吗?


mix提示一下答案吧,如果有同学真的以为

"以区区一条人命换取1200万市民的安全"这个条件也不是不可以接受.

那么好了,在某个倒霉的警察切腹自杀的第二天,又有另外一个炸弹魔打电话到警察局,
要求东京的另一个警察立刻切腹自杀! 然后警察和他解释,我们之前已经满足过一个
炸弹魔的要求了,你放过我们吧! 新的炸弹魔说,我和之前的炸弹魔不是一个人呀,
他的要求得到满足,我的要求还没有得到满足啊! 不行不行,你们一定要有良心,
一定要让另一个警察自杀给我看!

结果社会涌现出了成百上千的炸弹魔,每一个炸弹魔都表示自己与之前的炸弹魔不是一个人,
每个炸弹魔每人都要求一个警察切腹自杀! 结果就是一天要有几百个警察自杀,一年下来,
警察要死数万人.

逻辑谬误就在于此,许多同学以为

"以区区一条人命换取1200万市民的安全"这个条件是可以接受的,

也误以为现实中的警方"应当并且会如此舍弃自己的生命"来保护市民.



"牺牲"是要有特定情况和条件的.

TV-304里面的编剧设计的桥段根本不是什么"牺牲",
也无法实现"考验良心"与"玩弄人性"的目的.

因为无论是逻辑还是现实社会

良心从来不要求警察这样做.
人性也从来不要求警察这样做.
警察的行动原则也从来不要求甚至禁止警察这样做.

TV-304里面的编剧设计的桥段根本不是什么"两难",
这种情况下没有什么"两难",只有一个正确且必然的答案 ---- 警察不会送死

估计编剧心里也清楚得很,警察根本没必要这样做,也不会这样做.
之所以这样编故事,纯属为了贪图方便.

最后只剩某些同学自己以为"警察就应该这样做,否则就是没有良心"而已.

[ 此帖被popgomix在2011-08-09 21:46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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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0楼 发表于: 2011-08-09
这个没什么关系

实际上我觉得你可能搞错了一个概念,用人质要对方自己了断实际上并不符合犯人本人的需求。

犯人实际上仍是要向社会传递一些信息,就如同一个演员需要有观众。虽然犯人本身的目的可能并非是要让观众去认知什么或者去怨恨什么,但“需要观众”这一点需求本身是存在的。

如果是按照你所设想的那种方式,可能的确也能达到犯人所期望的检验人性良心的目的,但是这一切其实最多只能在警察之中引起恐慌,而不会起到让自己和警察之外的第三方观看的作用(警察会尽力封锁相关信息,避免引起社会恐慌),这显然虽符合方才所说的警察“接受”的条件,但对于犯人自己是不是首要需求就两说了。

犯人实际上的目的其实用一句简单的话就可以概括,那就是“公开地,用慢慢施加压力的方式来检验曾害死自己同伙的警察的人性良心”。因为用炸弹限时的手段,能够最大可能增加被困警察的心理压力。罪犯其实并不是需要一个警察为了良心而死这样一个结果,而是要通过不断地倒计时,检验被困警察的心理耐力,我们可以设想,按照你的方式,让一个警察切腹,是,它同样能起到威逼警察死亡的目的,但是你可以想想,是看着面前的读秒一点点减少给人的心理压力大,还是仅仅在肚子上划一刀的心理压力大?任何人在读秒带来的心理压力下都有可能会造成心理防线的崩溃。很可能做出自己先前不肯做出的选择。这应该才是犯人真正希望警察去体会的,那种逐步而来的恐惧,而不是简单的杀人结果。(其实就好比一场球赛,你如果是个球迷,你是希望自己亲自去看比赛,体验球场上的激动和刺激,还是希望仅仅得到一个几比几的结果?犯人其实也是这种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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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3.9  更新: <<名侦探柯南>>TV精简计划1-628(388-393,M9,394-422,夏季怪盗基德特典1-2,627-628)
      更新: <<名侦探柯南>>TV精简计划1-628(011<<钢琴奏鸣曲月光杀人事件>>改为"重要内容")
      新增: <<名侦探柯南>>TV精简计划1-628(011<<钢琴奏鸣曲月光杀人事件>>趣味小问题2.20)
      新增: 柯南与灰原哀之间"?"的表现方式 (1) 罪与罚 趣味小问题2.59
      新增: <<名侦探柯南>>的垃圾集数 TV-304 "honour与mix关于TV-304的对谈(和谐版)"
      新增: <<名侦探柯南>>的垃圾集数 TV-304 "马甲雷与mix关于TV-304的对谈"
      新增: <<名侦探柯南>>的垃圾集数 TV-304 "蝙蝠侠与柯南的共同原则"
      新增: <<名侦探柯南>>的垃圾集数 TV-304 "为了许多倍受刺激的同学们的补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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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2楼 发表于: 2011-11-04

v4.0  庆祝: 柯南剧场版第15弹<<沉默的15分钟>>于大陆上映!
      庆祝: <<名侦探柯南>>TV精简计划1-634 全部补完!
      修改: <<名侦探柯南>>TV精简计划1-634(335-336<<东京现影所的秘密>>改为"主线相关")
      更新: <<名侦探柯南>>TV精简计划1-634(423-424,426-428,431-434,OVA 06,M10,435-436)
      更新: <<名侦探柯南>>TV精简计划1-634(438-445,448-461,466-471,OVA 07,M11,474-477)
      更新: <<名侦探柯南>>TV精简计划1-634(479-483,OVA 08,629-631,魔术快斗04-05,632-634)
      补充: <<名侦探柯南>>TV精简计划1-634(伊东玉之助剧团相关集数标识,126-127,409-410)
      新增: 附录 各种有趣的回复与思考 增加与"western1030"的对谈
      新增: 附录 各种有趣的回复与思考 增加与"风影"的对谈
      新增: 附录 <<名侦探柯南>>同人画廊 001 <<再赴西天求真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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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3楼 发表于: 2011-11-04

庆祝: 柯南剧场版第15弹<<沉默的15分钟>>于大陆上映!

今天第一次在影院看柯南, 效果非常不错呢!
大家都去影院捧下场吧~~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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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4楼 发表于: 2011-11-04
明天去看。




……大妈,请你快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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