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我同意你呼唤和平的观点
但是有一点,不同意因为反驳产生过激言论就可以原谅、谅解的做法。
过激定义的确定不能因为某些人的喜好来决定。
这就好像是,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我并不是为那个人辩护,昨天的事情我根本就不知道。只是,既然是过激的言论,就不要三六九等。吵架是双方的事情,是不是?
有些人总是说要人家谅解他喜欢某人的心情,因而为自己的过激言论辩护说,因为爱之深,所以责之切。那么为什么就不能理解人家对漫画还不了解;对他喜欢的人物不了解;对他喜欢的细节不了解;对他生活的环境不了解;对她生活的经历不了解呢?
要人家对自己宽容首先是要自己对人家也宽容。不是吗?
要想和平,嘿嘿,有个彻底的办法,那就是永远不要讨论。观点总是不会统一的。我相信在楼主这一篇帖子里面,我得观点也是和大家不一样的。那怎么样?说明我说的没道理,还是我很BC,或者是我不可理喻?可能都是也可能都不是。
一家言论,不要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