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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繁花流动的岁月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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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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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花流动,小P孩儿们的过往岁月


在我上小学时,葱花搬到了我家对面的楼。从那以后我每天上学放学都会看见一个单薄的身影老气横秋的晃呀晃的。

葱花很有骨气,从不跟我们这片小区的同龄孩子们一块玩,一开始我甚至都不清楚他长什么样子。有一天他在我前面慢慢走着,我从后面冲到他面前,直楞楞的瞪了他三十秒后,斩钉截铁肯定了他是一个标准的丑八怪。因为他的右嘴角上有一个硕大无比的痣。

而真正改变我想法的是有一次小区的霸王们欺负他。这是在我意料之中的事,因为像他这样扮大人,如果不遭到报应,恐怖组织就会一直笼罩在不祥黑云之中。可是葱花却在围攻中表现出了异于常孩的勇猛,只见他猛的扎进旁边的男厕所,抽出一把拖把并配上类似后来央视《笑傲江湖》的“咿呀——”声在瞬间就把拖把上的烂布条们甩出了五米开外。霸王们惊呆了,三秒内立即消失,只剩下葱花独自在那里作金鸡独立状。

于是乎我就开始了我的死疲白赖生涯,我缠着葱花向他讨教他那套酷毙了的打狗棒法,想当年我也曾遇见过像葱花这种遭遇,只不过没他那么运气,当时旁边无一间公共厕所。葱花也毫不吝啬,一步一步教我舞棒的手法,虽然非常慢,但葱花说等动作熟练了就可以像东邪西毒那样称霸江湖了。

事情败露是在我看了当时十分流行的《射雕英雄传》,葱花的大错就是将蛤蟆功的招数安在了洪七公身上。亏我那么辛苦的跨步蹲坑学棒法,谁知葱花的武功完全盗版,而且带有明显的原创性质!不过鉴于我们一起研究棒法感受过的乐趣,就暂且将此类棒法改名为北斗葱花棒,并且成立了自改革开放以来唯一的原创门派。

四年级的时候我无意成了葱花的救命恩人。事情还得从电视说起,话说一次电视里的老太太家的猫因老太太疏忽大意出门时忘关煤气而死亡。由此启发了一向聪明绝顶举一反三的葱花。于是在一个夜黑不过没有高风的夏日夜晚,葱花真人模仿秀,差点追随那只猫而去。多亏我电话及时,才力挽了葱花之小命。
其实我也只是猜中了结局但没猜到开头,那天我百无聊赖正想找葱花研究本门派规,便一个电话打到他家,没想到他开了煤气晕倒在家里。后来我才知道,葱花看了电视之后发现,煤气既然可以杀猫那就可以差蚊虫!炎炎夏日,蚊子折磨的葱花死去活来,于是运用了该必杀绝技,却忘了自己也是一活动生物……悲剧啊,小朋友们在家可千万不要模仿哦。

从那以后葱花见到我总是一副感恩不尽的样子,放不下架子的我自然也不再向他讨教棒法了,我们迷上篮球。
每个星期六,葱花都会从他家堆满破烂的阳台上朝我家方向大吼我的名字,意思就是要我出来陪他练球了。那吼声之巨大足以让楼下徘徊的野猫们以为自己的大哥老虎来了。

葱花最讨厌野猫,据说他的失眠综合症就是由野猫引发的。那些野猫每到晚上就团体性叫春,此项活动终于激怒了葱花。某天,葱花用不知从哪儿搞来的油漆在墙上刷上了野猫的头像并悬赏缉拿。也许是因为葱花美术水平有限无意丑化了它们,野猫们愤怒了,召集了更多的同伴专门集中在葱花家楼下叫春,而且由以前的晚上叫改成了全日制。葱花也因破坏小区美化而被居委会大妈们逮捕了,他被抓到综合治理办公室写了一下午的检讨。

我们认识余乐是在篮球场上,余乐用一个漂亮的假动作就顺利将三分球送进了筐。他的飒爽英姿博得了场周围所有女孩子们的尖叫,惹得我和葱花嫉妒不已。不过再怎么西施笑颦也学不像东施余乐的我和葱花最后只好挣扎性的骂了句shit仅此作罢。

篮球是个很棒的东西,因为打球,我和葱花的身高在不断攀升。可惜我的到了高中好像就封顶了,总体来说还是差了葱花半个头,不过逃跑起来可方便多了。

高一时住校最新鲜,终于摆脱了束缚,我们也像其他人一样学起了抽烟,因为觉得这样也许才像个真正的男子汉。不幸的是我们的处女抽并不顺利。晚上熄灯时躲在宿舍里学抽烟,被管理员发现,我立刻冲出门口,从二楼栏杆那儿翻了下去,差点摔成断肘。可怜的葱花,因肺部不适倒下了。原来葱花的肺部对烟草过敏,估计是煤气中毒后遗症。葱花爸爸刚一见到我就劈头盖脸大骂一通,说是都怪我将葱花带坏了,害得葱花现在肺里起的全是泡!多年后的今天我很懊悔当时不该跳楼,而应去替葱花做人工呼吸,也就不至于自己又受伤又挨骂了。

高中那年的狮子座流星雨伴随着那四个校园偶像一起来到了我们周围。我长得一点也不像他们四个中的任何一个,不然我就可以挨打了。据说余乐被男生女生追着打,虽然余乐本人也不想这样,他更希望自己被说成像周润发。被男生打就不用我罗唆了,而女生打他就是因为爱他,没听说过打是亲骂是爱么!其实我们都不觉得余乐长的像西门,要不我和葱花干吗要替他伸张正义呢。因此,我们仨成了好朋友。

流星雨那天晚上,班里同学集体出逃,第二天被罚写了检讨书。葱花写检讨书有经验,所以这次他忏悔的飞快,而我只是将他的检讨升了级便也草草过了班主任那关。

值得一提的是那个难忘的夜晚,班里很多人都挤在租的房间里等着看流星雨。大家有的打牌,有的谈恋爱,有的聊天,还有的打算睡一觉先。我们几个人在轮流做地主,最后输的余乐只剩下一条裤衩了。鉴于不远处有女生观望的缘故,余乐只学了一声猫叫就被葱花一拳击毙不省人事。

流星雨是在凌晨降临的,藏青色的天空被无数星星般夺目的流星划过时,我们都被这种美惊呆了。那一刻,我甚至觉得自己已经离开了地面,那数万颗流星中,必定有属于我的那一颗。我追随着它降落在芸芸众生的大地上,带着梦想,实现在天空中最绚烂的那一个瞬间,像梦一样的华丽。

事实证明那的确是个梦。

我们几个山泡因为斗地主精神高度集中导致劳累过度,所以纷纷进入了梦香。等我们醒来,还差点早自习迟到,我们那一天都顶着一张没刷牙的臭嘴污染着清新的校园空气。估计这次的错过是我这辈子最遗憾的事了。

我们的年级主任煞神大叔是十班的班主任,原来曾听树心台说过他是除了余乐以外的众多女生心目中之重量级人物。虽然他外表欠佳——不管从照片上还是真人看来都像极国宝熊猫。不过他才华横溢,教得一手好化学。

大叔好运动,尤其好打网球。在网球还不算盛行的当时,大叔的身影总是能吸引众多过往人的眼球,名副其实的万人迷。我们几乎在每天早自习前都可以看见他对着墙捡球。

在我们得知中国冲进世界杯的时候,等着看球赛的日子开始了倒计时。那天好像是星期四下午吧,历史老师为了方便我们看球,仁慈的将历史课调到了下周一,于是就有两节连上的体育课了。我们班和十班同时冲进了有一超大彩屏电视的大食堂,看到十班也跟着来了,我潜意识就有了种不祥之感。不过一看到中国队出场,我们都忘乎所以的大叫起来。在哥斯达里加进了第一球后,大叔从天而降。

事实证明了我的预感,十班的确不是个吉祥物,而且在悲伤下的我,到现在看起球赛来还觉得中国输球就是因为十班的关系。大叔不仅骂了他班里的人,还将我们数落的都想跳楼。就这样结束也就罢了,不料半路杀出了个鲁智深,本班的大宝,在大叔唾沫横飞骂得正起劲的时候,挤出人堆挺身而出,阐明了我们班两节体育连上的道理。大叔楞了片刻,自知理亏,突然大喝一声举起食堂坐凳朝电视方向砸去,大宝应声夺门而逃,接着众人也在十秒之内作鸟兽状散去。

高三下学期,余乐回西安,我们送他上火车时他说了一句很难忘的话。他说他这次回去就不一定还能见到我们了,在网络技术这么发达的今天,他一定会搜索全球各地也要把我们找到的,我们会永远活在他的心中。我们当时都感动的直流鼻涕,因为男子汉是不可以流眼泪的。我送了余乐一瓶博士伦药水,我买不起隐形眼镜,但还是希望余乐在没戴眼镜的日子里不要再把照片上的我看成是葱花,因为我右嘴角上没有那颗痣。

火车先让余乐离开了,接着就是这个城市里的男男女女。各色的面孔,我认识的,不认识的,一个一个,被火车载到不同的经纬线上落地生根。我想起了朴树的《九月》:北风就从今夜开始吹起,我的心灯火闪,忽明忽暗。怎么说清,怎能说清,这漫长迷茫的夏季。当那聚会要散去时,该谁远行,谁不醒?

前几天看英语的时候无意瞅到了“bloom”这个单词,意思是开花。高晓松的《那时花开》像一个梦,一直缠绕着我至今。在年华正茂的时候,我遇见了很多人,他们在我的生命中流动,为我的生活着色,让原本只有单调线条的我变得生动起来。那些繁花似锦的青葱岁月,曾经发生在你我的身边,我将那些花儿风干,收藏在了白纸黑字之间,已成为回忆。

笑点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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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4-05-11
抢一~
是感情真挚的文章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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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4-05-12
呵呵,写得不错!有些少年时代的东西,现在回忆起来非常令人感慨阿!^_^

进来支持一下!^_^

“善良的公民不要只想威胁那些反对他的人,而应当用公平的论据来证明他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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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4-05-12
令人怀念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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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4-05-12
少年无知的岁月,成为了永恒的美丽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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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4-05-12
火车先让余乐离开了,接着就是这个城市里的男男女女。各色的面孔,我认识的,不认识的,一个一个,被火车载到不同的经纬线上落地生根。我想起了朴树的《九月》:北风就从今夜开始吹起,我的心灯火闪,忽明忽暗。怎么说清,怎能说清,这漫长迷茫的夏季。当那聚会要散去时,该谁远行,谁不醒?

前几天看英语的时候无意瞅到了“bloom”这个单词,意思是开花。高晓松的《那时花开》像一个梦,一直缠绕着我至今。在年华正茂的时候,我遇见了很多人,他们在我的生命中流动,为我的生活着色,让原本只有单调线条的我变得生动起来。那些繁花似锦的青葱岁月,曾经发生在你我的身边,我将那些花儿风干,收藏在了白纸黑字之间,已成为回忆。




尤其喜欢这段…………我看见除了郭敬明之外的人描写回忆还能这么历历在目。

有的时候,两手相牵,便是永远………………

级别: 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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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4-05-12
虽然写的很像流水帐
但是我依然看的津津有味的
因为写的很有意思
很多地方让人不禁笑起来了
而且
可以从字里行间看出来
确实是很值得怀念的过去
很值得怀念的友谊:)

生命中有一种美丽叫做心动,它可以是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微笑,或者一个眼神。
为着这些不经意的美丽,我曾经深深的感动。它如流星般的光彩,为我点燃了生命中最动人的记忆。而这种美丽,只能邂逅……
总是深信一句话:美丽要靠眼睛来发现,却从不知道,当一个心灵触动另一个心灵的时候,感觉也可以如此美丽。
也许,心动的美丽就是这么的不经意,让人难以琢磨,无法释怀!
我会小心的珍藏美,让它成为我生命中每一段不寻常经历的注脚。因为我相信,邂逅在现实中是偶然的,美丽在记忆中却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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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4-05-23
成长是无奈的,所幸的是我们还拥有回忆中的青葱岁月。。。
写得真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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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4-05-25
楼主的文真不错。比起109路的无奈与伤感,这篇充满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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