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 茼蒿 ,它的字幕组是翻译eva、攻壳和蓝宝石之谜等作品的,作者是总负责人 ling,帖子链接:
http://www.pansub.org/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1236标题 :经过一番思索,决定退出一切未得到授权的动漫作品译制(攻壳、风子、风人、雪风、阿露斯、银英……全部)
受几件事启发,最近自己在内心重新思考了一下喜欢动漫、尊重他人劳动的问题。虽然或许本该是个简单的问题,但我还是前前后后烦恼考虑了一个多月,得到的结论是“未经过原作者许可、就对作品进行翻译、传播的行为不正当,是对原作者权益的侵犯,是不尊重原作者劳动的行为……这么做(不尊重原作者的劳动),没法称作喜欢尊重作品。”
钻法律的空子,自由自在地干点喜欢的事,为自己爱好的作品做点什么,想向更多人推荐好的作品,想把自己体会到的感动让更多人体会到……搞字幕制作、翻译动漫作品的理由很多,可是连原作者劳动成果都没有尊重,怎么谈喜欢……自己的爱好建立在无视他人权益的基础上还谈什么正当性、还怎么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劳动……
作为一个已经工作了的人,或许本该更早点察觉这个问题,毕竟自己也通过工作、用劳动在创造某些成果了。却一直没有考虑到自己自称喜爱的作品也是由作者一笔一画、花费无数心血积累成的。即使不考虑法律方面的因素,无视作者意愿(实际上也就是版权、著作权)的行为,道义上无论如何说不过去。
有关翻译他人作品的法律规定如下:
引用: 【中国】
http://www.ccopyright.com.cn/crcons.../crc_list.spage著作权主要包括哪些权利?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日本】
http://www.ron.gr.jp/law/law/chosaku.htm(翻訳権、翻案権等)
第二十七条 著作者は、その著作物を翻訳し、編曲し、若しくは変形し、又は脚色し、映画化し、その他翻案する権利を専有する。
以前没意识到这个问题时,内心完全没有不安。甚至有种快感,自认为自己“钻法律空子”、“借助网络突破商业流通的局限,获得了更大的自由”。现在意识到了作者权益的问题,就没法再无视。这不是听别人讲大道理学到的“知识”,是我自身思索认识到的问题,无法回避。我希望能在内心对自己说“我真正在喜欢某个作品”,而不仅仅是贪婪。
因此,如同标题所写,我退出所有未授权作品的译制,对跟我合作的各位朋友很抱歉,对不起。这是我自己思索得出的结论,不会拿我得到的结论要求别人。我仍喜爱动漫,但以后会以自己认为合理的方式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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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茼蒿。具体由另一位管理员决定。不管如果,我负责作品以外的各作品分区肯定会保存一段时间,请各作品制作人员不必担心。
有关我经手的各作品。
攻壳——gig外挂完成到20,只差最后六集,因为已经包含了其他人的劳动,是否放出由其他参与人员决定。决定放出的话请联系我,没人联系则不放出。今后的制作我不再参与,个别疑问个别交流。
风子——初翻两个月前完成了,是否继续制作由校译和制图决定。
阿露斯——跟A9的合作,很抱歉,无法参与了。
雪风、银英——很抱歉,无法参与了。
风人——停止制作。
所有作品的整体制作不再参与,但个别翻译问题欢迎找我探讨。以后我也打算摸索其他正当的传播作品的方式……这是后话了,这番思考和结论对我自身也是个相当大的冲击和转折点,心里还有很多疑问没有解决。
社会或许是在朝着更加高度的交流融合发展,或许不久的将来,各种文化作品的创作传播、版权的定义会发生很大变化……以后有机会我再另外发贴探讨。
转者注:攻壳现在由漫游自己的字幕组接手了,蓝宝石之谜和2003版的eva里边虽然没提到,但是那论坛上已经没有那两个作品版块了,不知道命运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