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真快,从我去年给七夜的联系人汇第一笔款至今,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这个事情貌似已经没有人关心了,似乎至今也没有解决。而我们的当事人,也许有运气好的已经要回了汇款,但是我想,不可能所有的人都已经要回了他们的钱。对于自己的权益,为什么有些人要努力忘却?
我这个人很小心眼,我被骗了,不甘心,不想放弃,但是我现在必须求助到其他的当事人。
我先说说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由此可见,七夜事件可以作为刑事诈骗定性已经没有疑问。但是我两次给王玉凤汇款的总额只有1900元,这个数额在警方看来,也许不是那么容易受到重视。这也就是我今天在这里发帖子的原因,我要找几个人把他的钱加进来,然后向天津市警方报案。
通过调查,天津市警察局的电话为022-27319000(人工转刑侦科)。我下午打电话咨询过,网络诈骗的案件,对方因为无法确认我们的身份和取证,他们要求我们准备相关证据,各自在当地警方报案,然后各地警方会对他们发出协查通报的请求,这样就可以立案了。
我谈谈对于这个案件的报案必须准备哪些内容:
1、时间。2004年5月16日,2004年6月5日我分两批给招商银行天津市解放路支行的开户帐号王玉凤汇款总计1900元整。我的帐号***************。汇款凭证必须有法律效力,电子汇款的朋友可能要跑银行准备证据。
2、涉及对象。我们只能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和对方收款人的姓名、电话。
3、涉案金额。如果我们所有涉及的金额加起来超过了3万元,这个案件就能归类于“数额巨大”的诈骗案。
4、事情经过。事实有3点,一是我们汇款行为真实,二是对方收款后没有提供承诺货物,三是联系人失去联系。
这个事情,我不想再拖了,这也是我解决这个事情最后的努力。如果看到这个帖子的当事人愿意,可以和我联系同一个时间,向我们各自当地警方报案,涉及人员越多,案件才能得到重视。
想要追回自己的钱,你必须要准备跑银行要证据、准备找地方发传真,你要不怕麻烦。在家打打电话就能在警局立案应该是不可能的了。鄙人不会帮你们解决问题,但是我们可以一起解决这个事情。
我现在在尽自己最后的努力,如果没有结果,我就彻底放弃,把这个事情永远的忘记。
去年的当事人,如果有意,可以联系我的QQ:48572223,我们约定一个时间行动。